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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幸福留言板-第10章

小说: 幸福留言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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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门铃又响了起来。

    我开了门,只见贺斯奇晃晃手中的袋子,脸上带着迷人的笑容。

    不会吧,我摇摇头,不敢相信地望着他,在电话筒里,声音略带颤抖地问芳纹,“芳纹,你的外送该不会是叫贺斯奇送来的吧?”

    我听见芳纹在电话里开心地大叫,“你怎么知道啊?”

    我真被她打败了,不过心里有一股感动渐渐涌上心头,芳纹对我真好,不论是我生病还是没吃饭,她都帮我设想到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关心我啊?

    “因为你的外送人员现在就在门口。”

    我对贺斯奇招招手,示意他进到屋内来。

    虽然我挺懒惰的,不过我家还不算太乱,不然我死也不会让他进来。

    “那你就跟他一起吃晚餐吧,他还没吃,说要跟你一起吃晚餐,不要辜负人家的好意啊。”芳纹又在电话里劈里啪啦讲了起来。

    “你不是说晚餐是你买的吗?怎么买的人又变成贺斯奇了?”臭芳纹,我还以为她真的关心我咧,害我白高兴了一下。

    “是啊,晚餐是我叫的啊,因为我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嘛,不过我那同学抢着付钱我也没办法。”芳纹开始轻轻笑了起来,“你啊,赶快去吃晚餐吧,我都听到你的肚子在咕噜咕噜叫了。”

    这么神?芳纹竟然厉害到可以听见我的肚子叫。

    “哦,好啦,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等一下我就回去了。”

    芳纹的答案真是模糊得可以,通常她的等一下就是晚上11点过后。

    “不要太晚回来啊,现在治安这么不好。”我在想,芳纹现在到底跟谁在一起呢?

    “知道啦,我今天会‘早一点’回去的。”

    我的好奇心又出现了,“喂,你现在跟谁在一起?”

    “嘿嘿,不告诉你咧。”话筒开始有了杂音,“那就这样了,拜拜,晚上回去再说。”

    芳纹跟我说拜拜后,就把电话挂了,好吧,要晚上再说是吧,我就等着,反正我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不可。

    贺斯奇站在我家时,我才发现原来他也挺高的。

    为什么我之前都没发现呢?是我家的天花板比较矮吗?我想是的,不过我觉得他真高,大概快一米八了吧。

    “你跟芳纹去吃晚餐啊?”我看看天花板,又看看他,在想我的猜测有没有错。

    “嗯,还有芳纹的男朋友。”

    我惊讶地看着他,“和芳纹的男朋友?她交男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我还以为芳纹的男朋友应该是蟋蟀哥哥才对。

    “你不知道吗?芳纹没告诉你?”他也一脸惊讶的样子。

    “她没告诉我啊。”原来她交男朋友了,难怪这几天老是往外跑,谈恋爱去了嘛!

    “是哦。”他只是笑笑,没再多做解释。

    不过我好奇的是,芳纹的男朋友会不会是蟋蟀哥哥呢?毕竟是为了他芳纹才打定主意要跟我一起住的。

    但是,如果是的话,那么贺斯奇也认识了,因为我知道他是蟋蟀哥哥的表哥,不知道他还打算瞒我多久,他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其实我知道的可多了。

    尤其是他写的日记都在我这里了,他真的还不告诉我吗?

    “你认不认识芳纹的男朋友?”

    通过他的回答我就可以看出他是不是在骗我。

    其实就算他告诉我,他就住在楼下,我又不会怎么样,为什么他就是咬紧牙根不跟我说呢?

    “我不认识。”没想到他最后还是选择不告诉我实话。

    “真的不认识?”我慢慢逼近他,他的眼睛开始闪烁。

    “真的不认识。”他的回答还是这样。

    好吧,要是他执意这么说,我也没办法了,本想要给他一个机会说实话,他还是不愿意说出口。

    “那好吧,不认识就算了,晚餐多少钱?我拿钱给你。”上次已经让他请过一次了,这一次总不能再让他请客了吧。

    “说钱多伤感情,别谈钱了,你最爱吃的打卤面来喽。”他孩子气地甩甩袋子里的食物。

    有时候我真觉得他一点也不像是23岁的大男生,不过也不能说他幼稚,说他比较稚气还来得贴切一点。

    我本来打算吃完打卤面后,把才泡好的泡面也一并解决的,一碗30元耶,丢掉多可惜。

    结果他顺着我的眼光也看向餐桌上的泡面。

    “你的晚餐是泡面啊?”

    “是啊,你要吃吗?我有多买耶。”

    他轻敲了我一记,“谁说要吃泡面?以后不准你吃泡面,想变成木乃伊吗?”

    “好吓死你。”我说出重话。

    “呵呵,”他摸摸我的头,让我觉得我好像是一只他珍藏的小狗。“以后不要再吃泡面了,好不好?那个没营养。”

    “为什么不能吃,泡面好吃耶。”我不解地望着他,“泡面是人间美味,很多人出国都会带泡面一起去咧。”

    “里头的防腐剂太多了,吃多了对身体不好,我希望你可以活久一点。”他的话夹带着关心的语气。

    我故意装作没看见他关心的眼神,继续吃着打卤面,他的关心让我备感压力,我不想要他这么关心我,我真的不想,他的关心我没有办法给他任何回应。

    “我希望我们可以一起活到老。”他见我没回话,又说了一句这么恶心的话。

    “我一定会比你早上天堂。”依我这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来看,早上天堂也是有可能的。

    “呸呸呸,童言无忌,童言无忌。”他敲了我额头一记,“不准你讲那些没影的事。”

    “我是说真的嘛。”不是我故意要挑起他的怒火,而是因为我觉得将来这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不会的,有我看着你,包你白白胖胖,活得长长久久。”

    恶啊,他说这话,分明就是在暗示我了嘛。

    他难道要这么看我一辈子吗?我可不想啊……
第三章 又过了5天
    就这样,又过了5天,他的那篇日记也一并压在我的日记本里。

    我是一个很懒惰的人,懒得写日记,其实我懒得去做的事情可多了,总之对什么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翻开日记本,拿起他写的那张水蓝色的纸,边缘还有被撕裂的痕迹,可见贺帅轲是在匆忙之下撕下来的。

    我仔细看着纸上的黑字,真没想到他的字写得这么好看。

    随着时间渐渐消逝,我才发现对你的依恋已经无可自拔了,真的很想告诉你,真的很喜欢你,不过我不敢跟你表白,因为你一定会拒绝我。

    我怕,所以我没跟你表白。

    也许,是因为你老是对我有意无意的,像是随时都在逃避我。

    不想再受伤害了,我怕分手,也害怕被拒绝。

    是的,他的日记就只写了这么多。

    他的内心在挣扎,我可以体会到,虽然芳纹常说,我少了一根筋,但他有这么笨吗?他难道没发现他的日记永远都少了2003年3月20日写的那篇日记吗?还是他现在已经不写日记了?

    翻了翻已经买了将近两个月的日记本,封面有一只猫,充满懒散味道的黑猫,慵懒地躺着,就像我一样,懒懒散散的,我不是那么爱猫,只是我觉得它很可爱,所以我买下了它。

    这本日记新得可以,买来两个月我连一个字也没写,不过我把贺帅轲为我偷撕下的那张日记夹进了我的日记本里。

    今天我准备写下第一篇:

    今天还是我第一次看到这篇日记的内容。

    我刚拿到的时候,一直没看,我故意想忘记那张纸的存在,不过随着时间越久,说实在的,好奇心也就越厉害,所以今天终于看了内容。

    我知道他害怕分手,我不敢太直接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怕,虽然我还是好奇。

    但现在铁定不是问他这种问题的时候,也许等我跟他很熟很熟了,这种话题才好问出口吧。

    还有,我觉得他其实是个好人。

    瞄了瞄日记,我不禁笑着摇头,字丑不说,也没写多少字,因为我懒。

    他是个好人,跟芳纹一样,他们都很关心我,什么时候才会轮到我去关心他们呢?我常想,自己对于令自己有兴趣的事情,随时随地想去知道,但什么时候我才能发现人也是有不想说的时候?尤其是藏在心底深处不想说的话。

    那天芳纹回来,我就缠着她非要告诉我男朋友是谁不可,尽管她说了,可是我觉得她并不想让我知道,要不是我一直缠着她,她应该不打算这么早告诉我。

    而那天,她说了她的男朋友是谁,我才知道我错怪了贺斯奇,因为芳纹的男朋友并不是蟋蟀哥哥,他没骗我,他是真的不认识芳纹的男朋友。

    不过这是为什么?我一直以为芳纹的他应该就是蟋蟀哥哥,为什么会有变化呢?我完全猜不出所以来,只是为什么那天又这么刚好,贺斯奇也会同芳纹在一起呢?

    我觉得我的猜测应该没错,就因为芳纹和蟋蟀哥哥在一起,所以贺斯奇也同他们一起出去,这才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我真的料错了,芳纹告诉我,他们会在一起是因为芳纹打了电话给他,知我莫如她,她早猜出我一定会懒得去吃饭,又不想饿肚子,就只好啃泡面,为我着想,所以她call了贺斯奇,叫他当个外送人员,这就是所有的事实。

    不过有了这体会,我以后不会再轻易逼人说出他们不想说的话了。

    人都要将心比心嘛,要是换换立场,如果今天是人家问我不想回答的问题,我也会觉得这是强人所难,所以,以后我一定会特别注意,除非是他们愿意告诉我,不然我一定不会再强迫人家一定要回答我的问题了。

    波蜜:

    我心情不好,回家去了,不用担心我,两天后我就回来了。

    帮我请个假吧。对了,告诉你一件事,其实我根本没有男朋友。

    原因等我回来再告诉你吧。

    芳纹

    这是我上完课后,回家看见的纸条。

    芳纹心情不好,跟她住在一起的我竟然都没有发现到她的异样,我不知道这样还能成为芳纹的好朋友吗?

    我真觉得自己太疏忽芳纹了,等她回来,我一定会好好跟她聊聊。

    我跟芳纹比起来,芳纹关心我的程度远比我关心她多了。

    本想打电话给她,可是想想又算了。

    芳纹既然会说“不用担心我”,意思就是说,叫我不用打电话给她了,她知道我一定会打给她的。

    芳纹没在家,我就只好自己找事做了。

    今天贺斯奇也没打电话来,真是奇怪。

    算了算了,看我的小说也好。从柜子里拿出《蓝色生死恋》,尽管我很讨厌看到悲剧,不过这部在我看来并不完全算悲剧,因为男女主角一起上天堂了,而不是一个走一个孤单地留下,所以这部小说我买了。

    想起当初在书局,掏钱掏得多快啊,爱书的我,看到书眼都不眨就乖乖地把钱奉献出去了,因为读书已经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了。

    我已经快看到结尾了,虽然电视在播出时我也从头看到尾,因为喜欢,所以我又买了书,虽然他们没有办法相爱到老,不过就算上天堂也还有伴。

    看到最后一页,我的眼泪早已飙出,因为我真的很感动,不过我也很心疼泰锡,他是真心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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