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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权魂-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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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正杰突然一脸惭愧地说:“大哥,作为你的好战友,你父亲去世,我都没有到场去给老人家烧一张纸,我愧对大哥的关爱。我现在自罚三杯酒。”说完曹正杰就给自己连倒了三杯酒在面前。

    冯盛赶紧劝说道:“不知道者不为过,我们俩失去联系两年了,这次能聚到一起不容易,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自罚三杯酒就算了。”但曹正杰是个牛脾气,喀喀喀就把三杯酒给灌倒肚子里去了。

    “冯乡长,谈一下你在野战部队的事迹,我想听。”刘岩用期待的眼神看着冯盛说道。现在的冯盛,在他的眼里就是他的偶像。同为当过兵的人,冯盛比他只大两岁,在部队上已经到了正营级干部;到了地方已经是一乡之长,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我的情况很简单,曹正杰也知道。我们俩是同年入伍,他的生日比我小两个月。我当兵的头一年就考上了野战兵指挥学院,三年后毕业,回到连队就是副连级干部。第四年军区射击大比武,我取得了第一名,荣立二等功,被团里提为正连级干部。第五年团里派我出国执行任务,完成的比较出色,又荣立二等功一次连升两级,这次我被团里直接提升为正营级干部。”

    冯盛一口气喝干了面前的一杯酒继续说:“在部队上五年,我没有回家探过一次亲。这是我最大的遗憾,现在我时常悔恨交加。如果我早知道我父亲的肺部长了两个黑点,我早就带他去治病了。我父亲除了肺部有问题之外,其它地方都没有啥病。就因为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期,我父亲的病才被耽搁了,等到长安医院复查之后,才知道是肺癌晚期。”

    说到这里,冯盛独自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然后一饮而尽。神情无比悲痛地说:“我父亲去世,我三天哭哑了嗓子,七天瘦了两公斤。作为独子,我父亲的去世,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有罪的。就两个月的时间,我父亲瘦成了一把骨头架。眼巴巴地看着我父亲被病魔夺去生命,我却束手无策,回天无力。我现在是乡长了,我要为像我父亲一样的父老乡亲们做点事情,让这样的悲剧不在重演。”

    看到大家都一脸心情沉重的样子,冯盛突然笑了说道:“都是我不好,破坏了这么好的气氛。曹正杰,谈一下你复员回来之后的情况吧。”

    曹正杰身高一米七五,长得浓眉大眼,是一个很实在的人。他叹息了一下说道:“我在部队上就入了个党,三年复员后,回到家乡就结婚了。我媳妇长相一般,但很贤惠,她是一名小学老师。如今我的女儿已经两岁了。我父母都还健在,身体还都健康。我的情况就这些。”

    苗红看了文兴武一眼,说道:“文主任,你也说一下你们家的情况,大家互相了解以后,也好有个照应。”

    “好,我也说一下我们家里的情况。我弟兄两个,我父母在我弟弟那里生活,我单独另开过。我媳妇是咋们金牛镇医院的护士,我有一儿一女。女儿十岁了,儿子今年八岁。我就这么个情况。”

    还没有等冯盛和苗红发话,刘岩就自告奋勇地说:“我说一下我们家的情况,大家别见笑。我比你们当兵晚两年,我今年二十一岁,我姐姐二十二岁。我母亲两年前就因肝癌去世了,当初为了给我母亲治病,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现钱。最后我母亲做化疗的时候,实在没有钱,就到当时很富裕的郭志刚家里去借钱。就是被我们乡上撤职的那个郭志刚,他家就在金牛镇。七年前郭志刚在县运输公司车队当队长,挣了不少钱。就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县委的一个啥领导,送了些钱,就被安排到曙光乡当副乡长了。后来他认识的那个领导退休了,于是郭志刚就在副乡长的位子上一干就是七年。

    郭志刚当初看我姐姐长得很漂亮,就提出一个条件,就是让我姐姐做他家的儿媳妇。镇上的人都知道,郭志刚的儿子虽然长得一表人才,但脑子有些问题。我姐姐当时没有同意,一周后,我姐姐看我母亲被病魔折磨的死去活来,就咬着牙同意了这门亲事。郭志刚答应,只要我姐姐同意做他们家的儿媳妇,借的两万元就算着财礼不要了。如果我姐姐以后要离婚,这两万元还得照样还。

    一块钱*死英雄汉。我姐姐当时是哭着嫁给了郭志刚的傻儿子郭庆寿。我母亲虽然用这两万元做了化疗,但半年后还是去世了。我姐姐就等于是跳进了火坑,结婚半年不到,我姐姐就遭到郭庆寿三次毒打,打得遍体鳞伤,连床上都下不来。”

    说道这里,刘岩气得直揪自己的头发。望着身高不到一米七,身体又很单薄的沈岩,大家都陷入沉思之中。

    “我姐姐是一个很要强很要面子的女人,这些苦果她一个人含着眼泪默默地吞了下去,她没有给任何人说。后来是郭志刚他们邻居家的儿子,因为和我以前是同学,所以偷偷地告诉了我姐的事情。知道这些后,我快气疯了,我决定好好教训郭庆寿一顿,但被我姐姐劝住了。郭志刚他们一家都看不起我姐姐,说我姐姐是个不会下蛋的鸡。去年十月份,我姐姐气不过他们家说她是不会下蛋的鸡,就自己带钱到医院了做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的结果是我姐姐身体是好的。等郭志刚把郭庆寿带去一检查,才真相大白,郭庆寿是个无精患者不能生育。郭庆寿简直是个猪狗不如的禽兽。

    郭庆寿脑子不好,还爱打麻将。有一次连续性打了三天麻将,输了五千元。郭庆寿不敢向他爸要钱,债主是一个无赖,就把坏主意打到了我姐姐的身上。只要郭庆寿从中帮忙,让他睡我姐姐三次,这五千元他就不要了。郭庆寿这个傻子就同意了,晚上等我姐姐睡着后,就把那个无赖放进了我姐姐睡觉的房间里。我姐姐睡觉比较轻,只要有一点响动她就醒。再说郭庆寿不抽烟,而那个无赖满嘴都是臭烟味,能把人熏死。这个无赖刚一亲我姐姐的脸,我姐姐就感觉到不是郭庆寿,随手从桌子上摸了一把剪刀,狠狠地刺在了那人的屁股上。

    那个无赖捂着屁股落荒而逃后,我姐姐再也不允许郭庆寿近她身,现在我姐姐和郭庆寿分居了。”

    刘岩动情地诉说,让听的所有人,都为刘岩姐姐的孝心而感动,又为郭庆寿的无耻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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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天赐小虎子
        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又一次打动了苗红的心扉,她擦了一下眼泪对刘岩说,“同为女人,刘岩你看这样行不行?,等过完年你带你姐姐到乡上来,我和冯乡长商量一下给你姐姐在乡上安排个零时工干,也好摆脱他们家的折磨和纠缠。”

    “好的,我在这里先谢谢冯乡长和苗副书记,我明天就给我姐姐说一声,她一定会很高兴的。我姐家就二亩地,又没有做生意,坐吃山空,在家里真的很受气。出来挣钱是小事,出来散散心也好,我就担心我姐姐想不开寻短见。”

    冯盛说道:“刘岩,你别担心。有我在一切都会变好的,让你姐姐想开些,只要有人在,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既然我们无法选择出身,就不要抱怨,因为我们有机会来改变自己的未来。”

    “哎呀,大盘鸡和大盘鱼都凉了,大家快动筷子。老板——给我们做五个小碗汤饭。”冯盛随后喊了一嗓子。

    等吃完汤饭,又把剩的酒喝完,大家的脸上都热气腾腾的。

    “老板,大盘鸡和大盘鱼打包带走,然后到我这里结账。”冯盛刚说完话,几个人就抢着付账。冯盛便火了,吼道,“干什么?我请客还能让你们掏钱,都把钱装起来。以后让你们请客有的是机会,这次你们就别挣了。”

    九三年的饭菜很便宜,汤饭是免费送的,总共才花了一百六十块钱。

    出了好再来餐厅,冷风一吹,冯盛的头脑清醒了许多。“老曹,晚上和我睡,我有些事情要给你交代。”

    “行,你是老大,你说我睡哪里,我就睡哪里,全听你的。”

    就在几个人准备上车的时候,一辆大半挂车飞驰而过,车上好像装的全是牛皮,借着灯光冯盛看得影影呼呼。“喀拉”一声,半挂车被街道路面上的一个大坑给颠簸了一下,一个纸箱子突然从半挂车上掉了下来。

    冯盛眼明手快,轻轻一跳就把箱子给接住了。等冯盛想叫住司机的时候,半挂车已经跑得很远了。

    冯盛快速打开箱子一看,原来是一条小白狗,估计生下来也就十天左右的样子,有些站立不稳。

    “不用送我了,我家很近的,五分钟就到了。冯乡长、苗副书记、文主任还有曹大哥再见。提前祝你们新年快乐!”说完刘岩便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

    “回乡上,上车。”冯盛一声令下。

    等几个人回到乡上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半了。

    一看到床,冯盛和曹正杰倒头便睡。清晨时分,冯盛和曹正杰被小狗“啊呜…啊呜——”洪亮的叫声给惊醒了。

    坐起来之后,冯盛才想起自己昨晚捡了一条小狗。冯盛猜可能是小狗饿了,于是用暖瓶里的开水给小狗伴了些豆奶粉,准备让小狗喝。

    当冯盛打开纸箱子,刚把手伸进去要拿出小狗的时候,小狗“啊呜——”一声,险些咬住了冯盛的手指头,把他被吓了一跳。冯盛这才低头仔细一看,这小狗龇牙咧嘴,嘴里上下各长了两颗小獠牙,獠牙互相交错。小白狗的眼神看起来冷冷的,面对陌生的冯盛,小狗毫不畏惧,没有躲避的意思。

    “老曹,我是不是捡了一只小白狼呀?这家伙咋这么凶,还不怕人?”

    曹正杰也凑到冯盛的跟前,一看小狗的长相,说道:“这小狗长得很有特点,毛白白的,一根杂毛都没有。你看它的两个耳朵直直地立着,眼神满含凶狠之气。你看它的爪子大,而且腿上带小环,这样的狗长大跑得快,能追上兔子。老冯,给这个小家伙起个名字吧?”

    冯盛想了一下说:“我在动物园见过小老虎,看它的体型有点像小老虎的样子,我们就叫它虎子吧。”

    “行,就叫虎子。哎呀——,老冯,这家伙不会真是狼儿子吧?你看它的眼神多凶。。”曹正杰惊奇地说道,为了看得更清楚,冯盛用手电一照虎子的眼睛,,发现虎子看人的时候有点阴森森的感觉。

    “老冯,要不把它放生吧?养只狼多吓人呀!长大了要是野性大发,吃人咋办?”曹正杰越说越邪乎,但冯盛却不以为然地说,“怕啥?我就不信了,我把它养活大,它要真是一头狼,还能把我给吃了?长大了一旦它不听我的话,我先宰了他。世间万物,邪不压正。一个人一生只要满身正气,那么他养的动物也是正义的,有感情的。”

    “你说的这话,我相信。什么样的人,养什么的狗。看来这家伙跟你有缘分,天赐小虎子,你以后就是它的主人了。昨天晚上也算你救了它一条命,如果你不捡回来,街道上黑灯瞎火的,说不定就被车给压死了。”

    冯盛接话说道:“就是,它大小是条命。我如果真放生了,这天寒地冻的不是被冻死,就是被其它大动物给吃掉了。它再厉害,一看就是跟没有断奶的孩子一样。我不忍心把它扔了,就这样养着吧,我挺喜欢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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