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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下一个天亮-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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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历史老师,以后和你当同事。他就笑,抚我额前的刘海。可是如今,我报志愿的唯一希望,就是希望这个专业与夏墨的联系越少越少。让我感到奇怪的是,向来对我万分关注的冯老师竟然没有阻止我,只是在我来学校拿录取通知书那天用一种让我很捉摸不透的眼神望着我,我们两个人沉默地走着,出了校门,我跟她挥手再见。那时我看到她的眼里有一片晶莹的泪光闪烁。
  夏墨再也没有跟我联系。
  八月底,我收拾行装,坐上了前往那所城市的火车。到了学校,报了名,拿了钥匙,进了宿舍,认识了室友,开始了大学生活,并逐渐试图忘记夏墨。
  进了大学,我开始以一种全新的方式生活,这种方式决定了我的大学生活将与前十几年截然不同。我开始为自己添置新衣服与化妆品,每天在宿舍里和室友们一起查找方法自制面膜。唯一随着高中时代一同进入大学的习惯就是写小说,因为我要生活费。每天晚上我都会抱着电脑跑到一个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咖啡馆里,点一杯黑咖啡,边抽烟边喝咖啡边写小说。于是在室友们的眼里我成为了一个奇怪的女孩,自己赚零花钱、抽烟、穿奇装异服、经常逃课可是成绩依旧在系里名列前茅,还有就是,频繁地换男朋友。
  我在大学的第一个男朋友是在新生交谊舞晚会上交到的,我们如胶似漆,亲密无间。可是很快我们就分手了,分手的原因,据他说,是因为我冷得像块冰;
  第二个男朋友是我在与第一个男朋友分手之后的第二天认识的,他像我一样喜欢穿奇装异服。可我还是很快把他踹了,因为他总说自己是当代的王尔德。我觉得忒恶心。
  我的第三个男朋友是系主任的儿子,他追我追了好久,我与他交往了两个月。分手的原因是他要我把自己给他,我拒绝了。我说,你其实就是条狗,不,这样说无疑是侮辱了狗。
  
  然后我认识了李寒。我大一的时候,他在我们学校的体育系读大二,专供剑道。第一次见他,我恍惚中以为自己见到了身体健康时夏墨——他们有着如出一辙的瘦削身材,戴着金边眼镜,修长的四肢,看上去犹如一株年轻的白杨树那般漂亮,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的心里有一棵小芽在慢慢地长大,那一瞬间我就明白,自己依旧无法忘记夏墨——高二那年,我曾幻想过上大学前夜自己与夏墨离别的场景。那时我们一定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然而那个夜晚,我只是一个人把所有的东西都放进行李箱,然后躺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着了,仅此而已。
  我与李寒相识在学校的剧院里。那天上演的剧目是《介子推》。那并不是一部煽情的戏,但是当我看到介子推抱树而死的时候,恍然间想起了夏墨为我讲题的那个夜晚,眼泪瞬间止不住地流满了整张脸。等到戏结束散场的时候,我走出门,忽然有一个大男孩走到我面前,他对我说,你刚才一直在哭,我想问你原因,又怕打扰你看戏的性质。可我真的很好奇,现在你能告诉我究竟是为什么了吗——这是一个充满了窥探欲的开场白。若按照我平日的性格,定然不顾不理,谁知当我看到那张与夏墨无限相似的脸时,就再也无法讨厌他。
  我又与他开始交往。然而随着时间慢慢增加,我发现,虽然与夏墨面容相似,可他们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人——大概给再给李寒二十年的时间,他也无法像夏墨一样儒雅而睿智,纵然他的身上鲜有体育生的粗犷,可我依旧能嗅到一股时刻充满冒犯的味道。然而我依旧那么心甘情愿地与他交往,我爱他的那张脸,我确信在没有找到夏墨之前,我将会永远爱他。
  
  大一第一个寒假的时候,我回到平宁,李寒和我一起。我们坐了十个小时的火车。下车之后,他拎着我的行李走在后面,我走在前面。那天下雪了,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出了火车站,我刚想拦出租,忽然听到后面有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说:“井井,该回家了。”
  我不知道他是谁,可是当我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眼泪还是哗啦哗啦地流了下来。
                  第十九章
作者有话要说:大概真的还有几章就要结束了。最近为了写这个故事,我每天就吃一顿饭。还时常拉着班里同学开会……这个故事占用我太多心力了。或许,把这个故事写完以后,我要过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再写新文。或许,又会有新的思路……听上去好像临别赠言。大家还是看文吧。  我下意识地回过头,看到的竟然是高考结束那天在夏墨家见过的女孩。这样的下雪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的风衣,白色的齐膝长靴。在她的身旁站着一个非常高大的男人,他伸手将女孩搂在怀里,重复道:“井井,该回家了。”
  女孩顺势靠在男人的怀里,“亲爱的,”她说,“我今天想去看看夏老师。”
  “今天就去吗?要不要改天?”男人的语气宽容得很,“你刚刚从北京办签证回来,太累了。”
  “可是亲爱的,我已经很多天没有去看夏老师了,他自己一个人,行动不方便,加上眼睛又看不见了……”说到这里女孩的语气变得有些伤感,“再说我过一段时间就要出国了,现在不多照顾他一些,心里总是会很难受。”
  我愣在原地,风把我的眼泪全部吹干,可脑袋却在发懵。她刚才说夏墨的眼睛看不见……怎么可能?他失明了?怎么可能?他什么时候失明的?为什么失明?我高考结束那天去看他的时候他不是还好好的吗?他不是还给我打电话说去别的城市住上一段时间吗?难道他一直在骗我?——当我思考着这些问题的时候,女孩子已经准备和他的男朋友离开了,我竟然下意识地紧跟着他们,全然忘记了在我身后的李寒。
  “老婆,你怎么了?”李寒拎着行李追上来。他一直这样叫我。
  “没什么。”我继续跟着他们走,我想要知道更多关于夏墨的事。
  
  “亲爱的,我知道你这么多年还是放不下夏老师。”男人对女孩说,“可是我们已经结婚了,并且不久以后还要出国。虽然我能理解你,可过度沉溺在这种情绪中是不好的。”
  “我知道,”女孩回答,“我们谈恋爱这么多年,你一直很纵容我。”
  “因为我爱你啊。”男人的语调很温柔,“我爱你就要包容你的一切,你说是这样吗。”
  女孩点点头,“夏老师教我们的时候,刚刚大学毕业。我们在一起时,最常聊到的是——”
  “王尔德——我知道。”男人笑,“宝贝,你都说了很多遍了。”
  女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高二那年,父母因为我和夏老师的事为我办了转学。我有七八年一直都没有见过他。大学毕业以后才继续与他保持联系——我们那时已经开始恋爱了,这段你该知道,我们只是最普通的朋友,由于不在一个城市,所以联系也不频繁……没想到再见面时,他已经……他年轻时非常英俊,也非常博学。”
  “我能感觉出来的,”男人说,“我与他聊天时能感觉出他的博学。而且从我们男人的角度来看,如果不是因为受伤,他依旧会很英俊啊。”
  “我们再去看看他,跟他道别,好不好?”
  “好。”男人边说边拦截了一辆出租车。
  
  雪依旧在下。
  空气冰冰的,冷冷的。而我,已经做好了决定。
  我带李寒找了一间小旅店——我不想让他住在我家,那会让我觉得恶心。办完入住手续之后,我们找到一间小咖啡馆,咖啡馆里非常温暖,玻璃窗上雾气蒙然。
  “老婆,我们什么时候去见你的父母?”李寒问。他向来都是这么直接。
  “李寒,我必须向你坦陈一件事,”我看着他,“我没有父母。”
  “啊?他们都死了?”李寒很惊讶。他说话向来不经过大脑。
  “没错,他们都死了。”我回答得很坦然。
  “那老婆,你这么多年是自己过的?”他继续问。
  “不是。”
  “那是?——”李寒的身子下意识地前倾。
  “我高中三年都和我的班主任住在一起。”我说。我依旧很坦然。
  “你的班主任是男是女?”他有所警觉了。
  “男的。”我依旧很坦然。
  “他很帅?很喜欢你?”李寒的语气中已经有了明显的醋意。
  “他非常帅,也非常儒雅。”我的语气中有着掩饰不住的骄傲。可不知为什么,我丝毫没有向他透露夏墨的身体状况。或许在潜意识中,我认为夏墨不会希望我的男朋友知道他的情况。又或许,其实只是我怕说出来以后李寒的惊愕只会让我觉得尴尬。
  “你现在不是不跟他住一块了吗?”李寒装作大咧咧,“以后也不会住了,那不久结了。我老婆嘛,别人抢不走。”他伸手就要来碰我的脸,我伸手挡了回去,“别动。”
  “哎哟老婆,咱俩都认识多久了?换成别人,早就上床了。就你,还一直不让我碰。”
  “你想上床可以去找别的女人啊。”我冷淡地说,“别他妈在这儿跟我哭穷。”
  “老婆,我错了,我写检查还不行吗,写五百,写一千,写一千五,你说的算!”他在讨好我。而我的眼泪竟然哗啦哗啦地流下来。因为我想起曾经,在我惹夏墨生气的一个夜晚,我也是用同样的话来安慰他:“老师,我错了,我写检查好吗,我写五百,写一千,写一千五……”可是夏墨从来没有让我写过检查,他对我向来温柔,连这种玩笑都不开。我真的从心底深处开始想念夏墨了,我想念他的微笑,想念他的眼神,想念总是挂在他脸上的无奈表情,甚至想念我曾经照顾他的那些日日夜夜……这两年我们就是这么走过来的啊——墨是我的阳光,我的水分,我的维他命。生活中缺少他,我会觉得内心空洞,我会骨瘦如柴,我会行尸走肉。
  “老婆,你怎么哭了?”李寒慌了神,笨手笨脚地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纸巾递给我,“你别哭啊,是不是检查的字数少了?你让我写多少我就写多少还不行吗。”
  “算了,”我挥挥手,“我今天晚上还有一个同学聚会,我该走了。”
  “我和你一起去——”
  “不必了,我同学你都不认识。”我说。
  “那好吧,我在旅馆等你。”他说。
  “如果十二点以前我没回来,就不用等我了。”
  “那你注意点儿安全,老婆。”李寒说。
  
  天依旧在下雪,出了咖啡馆,我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夏墨家。我要告诉他,我要和他在一起,我要把他带去我读大学的那所城市,我要照顾他,就像以前那样。而如果他不答应,我就退学,重读高三。
  夏墨的小院里面堆满了雪,四排来回的脚印出现在地上。看来那个女孩和他的丈夫已经回去了。如果没猜错,夏墨现在又是独自一人在家了——想起刚才那句“他现在又看不到了”,我的心就撕心裂肺的疼。
  “是谁?请等一下。”屋子里传来夏墨的声音——我只是刚刚踏进小院而已,他竟然就听到了。他的耳朵真好用——盲人的耳朵向来是很好用的。
  他打开门。
  我看到他。
  他穿着一件黑色外套,袖口处翻出里的白色毛衣。下身依旧盖着一条毯子。外套把他的皮肤衬得那么苍白。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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