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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重回原始社会-第37章

小说: 重回原始社会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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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的不说,就算碰上这么些野猪都无法解决,还谈什么发展文明科技。

    由于食物都储存在营地里,众人只能以野果充饥,这几天吃多了大鱼大肉,清清肠胃也好,等到天完全黑下来便可以行动了。

    林修没准备带太多人,只是从部落里挑选了十几个比较精壮的汉子,有了熟食的营养补充,林修发现他们的身材甚至不亚于一些健美冠军,而且战斗力也是极强的。

    当时野猪群来袭的时候,若不是没有准备,也不至于仓皇逃跑,至少还是有一战之力的。

    林修带着人来到营地的时候,发现那些野猪已经俨然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新家,都围在一起睡着了,只有少数几只野猪和牛羊没有睡觉,离篝火的距离有七八米的样子,实在是太大意。

    野兽的智慧终究无法与人类相比,它们惧怕火焰,但却不知道如何消灭这个让自己恐惧的根源,如果是人类,那么必定会断绝敌人可以利用反击的武器。

    悄悄地潜行到火堆旁,其实并不难,这些原始人一直各种环境下与野兽战斗,掩盖自己的行踪几乎是必备技能。

    林修只恨这火把削得不够细,因为过了几个小时没有加火,火焰已经不够大,很难点着,在火光的映射下,己方已经完全暴露了。

    终于,一只野猪的视线扫到了这边,它立刻发出一声嚎叫,在安静的夜晚显得锐利刺耳,那些睡着的野猪立马被惊醒了!

    “扑街!快点,全部去引火!”林修这时也不管什么隐藏了,命令所有人都围到火堆旁去点火把。

    最先上来的那个汉子在关键时刻点燃了火把,面对冲上来的几头野猪挥舞着,果然有效,那野猪来势立减,只是站在不远处怒目而视。

    野猪群终于集结起来,林修能看到那头野猪王似乎在思考对策,不一会,便又是一声雄浑的嘶叫,终于要开战了!

    火可以驱赶野兽,但并不代表有了火便能所向无敌,很多野兽和人类的天性相像,只要有大批同类在,便能激发平时不具备的勇气!

    狼便是如此,一只狼并不可怕,但遇上狼群,向上天祈祷吧!

    林修很庆幸现在遇到的不是狼,野猪冲击的速度很快,但却是在飞蛾扑火,因为自己这边大部分人还在火堆旁边,除非它们有同归于尽的想法。

    第一只野猪很快与火把短兵相接!

    由于那火把还没有完全燃烧起来,竟然没有对野猪造成很大的伤害,野猪虽受伤了,但拿火把的原始人伤得更重,他身上直接被獠牙顶了个不大不小的洞,顿时血流如注。

    林修骇然,难道自己低估了野猪的战斗力?(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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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取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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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欲速则不达,取火大会以失败告终,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都再没有人能再次钻出火星,林修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能冒出火了,可那木板却一点动静都没有。

    到底是哪里操作不对,林修就纳闷了,上次那么简单的实验都能钻出火星,这回还专门改装了,反倒不行了,而且是这么多人一起试。

    林修收集了那些木板一块块地看,发现个问题,这些木板都快被钻透了,连黑都没黑,难道是木板本身的问题?

    仔细回想了一下,有些湿度比较大的木材确实是不能起火的,林修这才恍然大悟,那天晚上那小伙子用的木材才是对的。

    林修也不认识这是什么树,慢慢试肯定不是办法,只能去问老人,他居然还真的知道,虽然他说不出树的名字,但马上就命人弄来不少这种树枝,大的小的都有。

    翌日的取火大会,林修充满了信心,这次应该是十拿九稳了,就连今天的阳光都异常炽烈,似乎存心要帮忙。

    原始人思想是比较单纯的,脑子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所以在林修“神灵”的身份和老人智者的身份之下,用尽全力执行着命令。

    第一块木板、第二块木板……被磨穿的木板数量在慢慢增加,而林修却没有丝毫懈怠,他已经看到了希望,虽然这几个小时的时间都没有钻出火星,但无疑希望很大!

    那些被钻穿的木板,都留下了黑黑的痕迹,这是由于高速转动所产生的热量,尽管还不足以形成火星,却也只是一步之遥。

    火星终于在林修准备去喝口水的时候出现了,很微弱的一点,那个负责钻木的小伙子整只手掌都已经红了,火星从他手下慢慢掉入木屑堆里,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火!

    尽管只是一丝火苗,但却是人类史上最伟大的一步!

    林修不敢怠慢,马上冲上前用枯树枝慢慢地引火,好在这次准备的木屑足够多,火苗一会就燃成了一片,枯树枝也很快就被点燃,成功了!

    将一堆枯树枝点燃之后,林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一种强大的自然力量,正是因为人类掌握了火,才将自己与动物彻底地区分开来。

    而与林修不同的是,那些原始人则是彻底被吓傻了,现在的他们还不能确定,这燃烧着的火会不会给自己带来危险,因为火与天上的雷电一样,似乎都是神灵之力。

    当他们看到林修蹲在火边,一脸享受的表情,便有大胆的人也慢慢靠过来,老人是第一个,他带着不可思议的脸色问:“什么?”

    “这是火!可以用来烹制食物,取暖……”林修想继续说下去,可见到老人完全不能理解自己的意思,便作罢了。

    于是林修指了指不远处一只正在晒太阳的野鸡,立即就有原始人帮捉了过来。

    在这个时代,也没有什么热水褪毛的做法,所以杀死一只野鸡来吃,场面非常血腥,但现在有了火,问题将不复存在。

    原始人将野鸡弄死之后,林修便用一根树枝将它爆了菊串起来,直接放在火上烤。

    被烧烤过的兽肉不仅味道更加鲜美,而且更加卫生。吃到熟食,减少疾病,促进大脑的发育和体制的进化。

    如《韩非子》中所说:“民食果菰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但在人类能够熟练使用火进行后,人类的饮食便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就是所谓的“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

    又过了半个小时左右,野鸡已经被烤焦,毛基本上已经褪尽,样子不怎么好看,但散发出的浓浓香味却引得人忍不住流口水。

    林修认为这只野鸡可能还没有完全被烤熟,但与生肉肯定是有天差地别了,于是慢慢撕下一块胸脯肉放进嘴里尝了下,虽然没有盐味,但也好吃到不行。

    这可是真正的野生土鸡,在现代社会中是极难吃到的,林修一块接一块,几乎就停不下来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品尝美味的时候,林修将野鸡递给了老人,老人学着吃了一口,接着便彻底石化了,然后将野鸡递给另外的原始人。

    当所有原始人都尝到了这得来不易的熟食之后,做出了一个令林修惊讶的举动,他们竟然集体跪下,给自己磕起头来,那老人也不例外。

    食物对于原始人来说,无疑是生存中最重要的,而这种美味更加是他们所没有吃过的。在意识到,这都是火带来的功劳,而火又是由林修“制造”出来的,对其顶礼膜拜,也没有什么稀奇了。

    林修觉得自己有必要说些什么,但那无异是对牛弹琴,只能故作深沉地说:“今天我教会你们用火,以后你们便是更加高等的种族!”

    那些原始人肯定会是没有听懂,但还是发出类似于喜悦的欢呼声,倒头再拜。

    当晚,老人便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篝火晚会,他可能也知道这火种来之不易,竟然还专门找了个看火员,只要火势稍微变小,便搂着大堆树枝丢进去。

    来到这个世界差不多一个月了,林修发现这个部落的人偏好吃小动物,例如兔子、野鸡、野鸭等等;那些肥美耐吃而有营养的猪牛羊却并不受欢迎,也许是杀起来费劲,而且又不易储存。

    原始人们在火堆旁吃着烤熟了的美味,还载歌载舞,虽然美感不够,但气氛却十分热闹。连那个不怎么出来的女王,都坐在火堆旁一脸微笑。

    林修现在地位足以和女王媲美,这是所有原始人心知肚明并心甘情愿的事,他们在下午的时候,就已经专门帮林修另外修了个简易的房子,并且送上不少珠宝吃食。

    其实林修还是愿意继续和女王同处一室,所谓日久生情嘛。

    在经历了造字和取火两件事之后,林修认为这些原始人的智商其实比自己想象的要高,不能拿他们来和地球上的原始人比,他们只是需要一些启发而已。

    那么说不定,自己甚至可以在这里建立一个文明!(天上掉馅饼的好活动,炫酷手机等你拿!关注起~點/中文网公众号(微信添加朋友…添加公众号…输入即可),马上参加!人人有奖,现在立刻关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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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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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拿来这张羊皮卷的目的,显然是为了辨别自己是不是神灵,或者是圣人。

    林修微微一笑,随手拿起地上的树枝,便在地上画出了十几个不同的象形文字。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只要稍微动点脑筋,这并不是什么难事。

    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文字一出,人类从此由蛮荒岁月转向文明生活。

    老人大惊,此刻他就算再不开化,也明白了林修果然不是凡人,于是立刻战战兢兢跪在地上磕头,要不是林修去扶,他估计得磕出血才肯罢休。

    但无论林修怎么试着询问,却也得不到心中想要的答案,老人显然也不知道这张羊皮上的象形文字是什么一回事,只知道那是部落里最珍贵的宝贝。

    林修的地位瞬间被提升了好几个档次,这回部落里的人看见他不仅是崇拜,更多的是带着敬畏眼神。

    老人虽然认得几个象形文字,却也仅仅是好认的那几个而已,所以他很是费劲地解释了一个多小时,林修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他希望能让自己教给部落里的原始人认字!

    文字是人类的知识传递,文字是思想最重要的载体,显然,老人已经意识到了文字的重要性;从这点上来说,他已经算是个不简单的人物。

    林修点点头,又摇摇头,心中很是矛盾。

    一方面,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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