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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名探千王-第136章

小说: 名探千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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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身体好了,以后机会有的是。”我笑着劝道。

    其心不正,其行必异,这两个花花公子根本配不上李茹男,这不,连老天爷都不帮他俩的忙。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钱大夫留下两份药方便离开了陈家,抓药熬药的事自然有李管家安排下人去做,至于我,李茹男,春梅三个,则按照原先的计划,吃完早饭后便出发上山游玩。

    赵管家安排了两位当地人做向导,一位四十多岁,常年在雾灵山上打猎为了,对雾灵山上的一草一木可谓了如指掌,身体虽不强壮却是筋骨结实,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久经风雨,极有山林野外生活经验的人。另一个则是二十左右出头的小伙子,身高体壮,专门负责给我们背着饮水、食物,水果等物。

    李茹男对于陈东兴和孙逸仁因病不能爬山显然很开心,虽然没有当着大家的面表现出来,免得刺激那两个人难受,但眼角眉梢都带着难以掩饰笑意,就连看向我的眼神也不似一早起来时那样的爱搭不理。

    离开陈家,由那位猎人领先带路,我们向着雾灵山前进,此时早已日上三竿,年轻力壮的村民大多下田耕作干活,上了年纪的老人坐在一起抽烟唠嗑,至于小孩子们则叫叫嚷嚷,在村子里奔来跑去,玩得不亦乐忽。

    “拨郎拨郎”,远处一阵清脆的声响传来,那是货郎摇动拨郎鼓招呼生意的声音,听到拨郎鼓的声音,小孩子们停止了追逐打闹向声音响起的方向跑去,而在家里忙活家务的大姑娘,小媳妇,老太婆也纷纷出门去挑选货物。

    “咦,那该不会是孙二柱吧?”李茹男手搭凉蓬向那边张望,透过人群的缝隙可以看到一个年轻小伙子正张罗着招呼买卖,虽然看不太真切,但依稀似是昨天来雾灵山庄路上碰到的那位小货郎。

    “呵,没错,就是他。”我答道。象这样专跑偏远山村做生意的小货郎并不太多,往往个把月才会来一次,而且货郎之间大多有默契,你到这里做生意,我就不会跑过来抢生意,孙二柱既然来到雾灵山庄,这里出现第二位货郎的可能性就不大。

    “二柱子,唱一个吧!”有人在人群中向小货郎叫着,其他围着的人也跟着起哄叫了起来。

    “好,那就来了个。”孙二柱满脸红光,被大家这样围着捧着,他的心情也非常不错。

    “一个货箱两肩扛,每朝每日走四方。拨浪鼓,叮咚响,针线花生一样样,日头出,天又亮,叫卖声里生活忙”

    嗓音高吭响亮,词句通俗易懂,听得围拢的众人连声拍手叫好,几个调皮的小孩子还扯着嗓子跟着学唱。



………【第二百三十二章 选景】………

    “哇,小姐,这个小货郎的嗓子真好,都比得上京戏班里的名角儿了。”春梅被货郎的歌声所吸引,不自觉地停下脚步仔细欣赏。

    “绕梁三日,余音在耳。这样的人才真应该到北平城去闯荡闯荡,说不定一举成名,真成了名角儿。”

    李茹男对孙二柱的印象不错,而且她对真正有才能的人一向都很欣赏,我一点都不怀疑,等回到北平后她会向认识的演艺界朋友推荐这位土生土长的乡间歌手。

    我们看到了孙二柱,孙二柱也看到了我们,终究在偏僻山村,我们三个的穿着打扮和当地人的反差太大了。

    “江先生,李小姐,早呀!”孙二柱热情地挥手打着招呼。

    “呵,早呀。看起来生意很不错呀。”我笑着应声道,几个人也来到货摊旁边,别说,孙二柱的货箱看起来不是很大,里边装的货物还真不少,不仅所有拉开的抽屉都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而且还不知道从谁家里借来两张矮桌摆放货物,他站在半月型的临时货摊中应付着问东问西,挑三拣四的大姑娘,小媳妇还有絮絮叨叨,买个顶针也能聊上半个小时的老太太,虽然忙得不亦乐乎,却是有条不紊,接一问二照顾三,让每一位光顾小摊的主顾都不会感到被冷落。

    “马马虎虎,马马虎虎。”孙二柱满脸笑容地答道,就象出色的演员站在舞台上面对台下众多观众时会变得非常兴奋那样,孙二柱在货摊上的表现也是神采奕奕,给人以一种尽在掌握中的自信感。

    “哈,这么多人买你的东西还说马马虎虎,太假了吧?”李茹男笑道。

    “呵,李小姐说笑了。对了,你们这是要上雾灵山玩吗?”孙二柱笑笑答道,有过昨天马车上的聊天儿经历,他知道这个漂亮的城里女人舌锋犀利又好作弄别人,所以把话题转移是最好的方法。

    “是呀,对了,你有什么好的介绍。”李茹男问道。她是第一次来雾灵山,对雾灵山并没有什么概念,自然是希望听到别人的推荐,免得宝山空入,大老远跑来却没有看到雾灵山境色最美的一面。

    “噢,这个呀雾灵山我倒是爬过几次,依我看来,歪桃峰、七盘井、莲花池、仙人塔、龙潭瀑布、清凉界碑这些地方的景色都很不错,此外还有鹰嘴岩、天尊峰、万丈崖,总之,雾灵山上的美景数不胜数,要想全都逛一遍,只怕少说也得花上十天半个月的功夫。”孙二柱想了想答道。

    “什么?有这么多景点呀?小姐,咱们的时间不够用啊。”春梅叫道。

    此次来雾灵山游玩,主要是利用办公室扩建装修的空闲时间,听负责施工的工头讲,全部工程完成需要大约四天时间,所以这次出游计划的预定时间是五天,除去来花在路上的两天外,用来游山玩水的时间只有三天。原先以为这样的时间安排已经足够用了,谁想到了目的地后才发现雾灵山远比想象中的雄伟壮丽,但已排好的日程却不能更改了。

    “大呼小叫什么,正是不够用,所以才要问人呀。小货郎,说了这么多个景点,到底哪个最好呢?”李茹男白了春梅一眼,转而向孙二柱再问。

    “呃,呵,李小姐,您这可真有点难为我了对了,你们是打算在山上过夜还是晚上回山庄呢?”孙二柱挠了挠后脑勺,所谓各花入各眼,对于景色的看法因人而异,他觉得好的未必别人也觉得好。

    “过不过夜有什么关系呢?”李茹男不解问道。

    “呵,关系可大着呢。雾灵观日那可是非常有名的景色,而观看日出的最好地点则是在歪桃峰。歪桃峰号称京东第一峰,山峰高耸,景色宜人,日出时峰峦叠翠,林海如涛,要多美有多美。”孙二柱介绍道。

    “是吗?你的意思要看雾灵日出就必须住在山上吗?”李茹男问道。

    我好笑。

    她真以为雾灵山是崇祯皇帝吊死的景山山头,十几分钟就能上下一个来回吗?

    “是呀,李小姐,歪桃峰是雾灵山的主峰,从山脚到山顶,就象我这样爬惯了山的本地人走小路也需要两三个小时,住在山下想看日出,就得凌晨三点起床,摸黑赶路上山,不仅时间太赶,而且山路崎岖,非常危险,所以要看日出,一般都会住在山上,那样五点来钟起来就可以观看日出了。”带路的向导姓周的猎人答道,他是雾灵山上的猎户,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差不多有两百多天是在山上度过,对雾灵山的了解他说第二就没有人敢说第一,他既然说了要看日出最好住在山上,那就是真的最好住在山上了。

    “这样啊?那怎么办?小姐,咱们没有带过夜的用品,要不要先回陈家,做好准备后再上山?”春梅心急的问道。

    的确,山上夜寒风大,象周猎户那样长年在山上习惯了风餐露宿的人能够随便找个山洞忍忍就过去了,但她们两个女孩子怎么可能受那样的苦?终究,她们到雾灵山的目的是游玩而不是搞野外生存训练。

    “噢,那倒没有必要。歪桃峰半山腰处有一座道观叫飞云观,道观的青云道长很好客,你们可以住在那里,从那里出发最多只用半个小时就能到山顶了。”孙二柱说道。



………【第二百三十三章 青云道长】………

    听过孙二柱的介绍,李茹男对雾灵观日来了兴趣。

    日出,也就是太阳从东方地平线下升起的那一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这样的情景每天都在出现,周而复始,从古至今,也正因为太过平常,所以很多人也习以为常,不以为意,不仅没有心情去欣赏日出的景色,反而抱怨连连,因为升起的太阳使自已没办法再赖在床上睡懒觉。但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平常的事情并不意味着平凡,只要有心,就会有新的感悟。

    李茹男并非是喜欢早起的人,但日出她却的确看过,那还是她去英国留学乘船在大海上的时候。她是北方人,那之前并没有出过海,所以晕船的反应非常强烈,刚开始的几天吐得昏天黑地,晚上根本就睡不着觉,于是来到甲板想吹吹海风,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让头脑清醒一些,结果恰好看到海上日出景象,大自然的神奇使她惊叹不以,趴在船舷上足足看了半个多小时,以至于连脚麻了都不知道。

    不过,海上的日子终究短暂,后来晕船的情况渐渐好转,再后来回到了陆地,她的生活规律便也恢复了正常,而日出的壮观也成为她美好记忆中的一部分。

    现在,听说雾灵山上的日出别有一番风景,立时勾起了过去的回忆,当下决定,一定要好好体验一下雾灵观日的感觉,看看和海上那次有什么不同。

    她是这次秋游的重点人物,可以说所有的安排都是以她为中心制订的,她既然想要在山顶看日出,其他人有谁会反对呢?况且,既然是雾灵山的特色景致之一,看一看又没有坏处。至于陈家安排的那两个当地村民,所谓干活不由东,累死也无功,当然是我们要到哪里就往哪里带路了。就这样,我们调整了游览路线,把飞云观做为今天的最终目的地。

    于是,告别孙二柱,我们一行五人在周猎户的带领下离开雾灵山庄向雾灵山前进。

    山的雄伟,只有在真正面对时才能感受到,雾灵山庄位于雾灵山脚下,那时就已觉得山势奇峻,高不可攀,而随着距离的缩短,这种印象则更加深刻,一路走来,几丈,十几丈,有如墙壁般陡峭的山峰随处可见,矮一些的山峰上爬满了爬山虎之类的藤蔓植物,比人的巴掌还要宽大的叶蔓将浅褐色的崖壁遮盖得密密实实,初秋时节,有些叶子已经变成了黄色,而更多的则还是深绿,黄色点缀在绿色色的背景下,被风一吹,片片晃动,就象波光粼粼的湖面被谁竖立起来;高的山峰藤蔓爬不了那么高,绿色的裙脚以上便露出嶙峋的岩面,风吹日晒,岩石的表面大多变成了深浅不一的褐色,象老人脸上的老人斑,干燥突兀,触目惊心,一些杂草和灌木顽强地从岩石间的缝隙里伸出枝条,在阳光的照耀下显现着它们的生命力。

    更多看到的还是树木和野草,和北平城内那些会园里人工养育的花草完全不同,这里的野草简直以用野性来形容,一蓬蓬,一丛丛,一人多高,密得象北平名犬哈巴狗身上的毛发,连风也难以吹透。酸枣、荆棘之类的低矮灌木在山坡上放眼皆是,尖利的枝条上挂着一颗颗浑圆的果实,青的,红的,黄的,桔黄的,把整棵树装点得五光十色,有如西方过圣诞节的圣诞树一般炫丽多姿。

    碗口粗的在这里几乎不能称之为树,因为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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