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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我别走-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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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不是这样,他为的另有其人,不过,等我意识到已经太晚了。 。 想看书来

4、是药三分毒
向来被称誉为“理智型”的我,第一次犯了禁忌。

  暴饮暴食,我想应该不止我一个吧,而且我无比坚定地相信着,还会有许许多多的同道中人沦陷于此。

  是不是女孩子都会这样,一遇上痛苦,便会以暴饮暴食的方式来惩罚自己?可我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会去跑步,只要跑步,所有的不快以及不安,都会烟消云散。只是这一次,实在跑不动了,他逼出来的“冠军”,再也无法采用以往的方式来解决来自他的误会与无理取闹了。

  我想起了十年。那个于去年的深秋,不顾冷烈秋风里蹲在天台哭泣的柔弱女孩儿,她骗我说食物里有小虫子,我当时被吓得躲之不及也就信以为真了,并未曾认真追问下去,现在才知道,那叫暴食。

  在这以前我根本无法理解,一个人一下子怎么可以吃得了那么多的东西?可是现在不同了,当我也亲身尝试于此道,才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确实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至少,比跑步省力多了,只需要动动手指,动动嘴巴,既可饱腹更能转移注意力。

  人长大了,面子也重了,于是,事隔五年之后,我们之间的冷战大戏重新上演。

  只是丹丹却看不过,要来当调解员。

  可惜无效。不是我不知好歹要拂她的好意,也不是我故意要李向难堪,而是,心里的疙瘩,必须要当事人才能解,所谓“心病还需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是也。

  可惜他也不是那种能够轻易低头的人,这一点我从认识他那天就知道了,只除了,运动会时对丹丹的请求。

  实话说吧,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能想明白,他那么积极地动员丹丹去参加长跑,为的到底是我还是她?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那么一点儿嫉妒。嫉妒姿色平平的靳丹凤怎么能够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令我的王子轻易地低头去“求”人。

  是,至少在我的心目中,李向是我的王子,至于他承认与否,那不干我的事。——不,很关我的事,只是,即便如此,我又能怎么办呢?

  我也能学着那些可怜的女孩儿,拿食物来分散注意力,并且,都是些一无是处甚至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垃圾食物。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坚强的江天梅竟然也需要用食物来疗伤。

  但是,俗语有云:是药三分毒。到了这个时候,食物是药,固然也是有毒的,最直接的病症是:牙痛。

  我不知道那些如我这般挣扎的人是不是也会这样,但我是终于领教到何谓“牙痛不是病,痛起来却要命”的苦了。别说不能正常地进餐了,便是睡觉,也整夜整夜地不得入眠,好不容易迷迷糊糊地略略睡着了,还得痛醒过来。

  只须短短的三天,我便整个儿都憔悴不堪了,面如菜色,大大的黑眼圈深重无比,无力到走路都自觉要散架了,更别提什么跑步。

  十年破天荒地来串了一次门。其结果是,把病的不成人样的我硬拉到了医务室。出乎我们意料的是,这么一所著名的大学,医院里竟也没有设置口腔科!不得已,只好求着校医签了条子转到兄弟校里。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一切竟然是由平时看着柔柔弱弱的筱十年同学一口调配的。

  我点点头凄惨地笑着,以示道谢,却比谁都清楚,此刻的笑,与其说是笑,不如说是哭更切合实际。

  而上了药之后,确实好多了,当天晚上就没有再痛下去,终于安稳地睡上了一觉。

5、我曾以为我是他的天
第二天,李向找来了。

  “你,还好么?”

  “一时半刻还死不了吧。”我说呢,原来是为着我的牙病。可是,我却无法责怪十年的多嘴,也许,这正是一个绝好的和好机会吧。的确,我并没有要彻底闹翻的决心,尤其是,对方还是我的王子。

  “别这样,江梅。”他的语气终于恢复了往日的自然。

  “别这样又能怎么样呢?”我反问。

  “江梅……”

  是了,江梅——我终于记起了,自从认识了丹丹,他便也学着叫我“江梅”了,把那么多年来一直连名带姓称呼的亲昵全忘了。我在他心中,终于失掉了一个“天”字。

  我笑着纠正他:“江天梅。”如同第一次把自己正式介绍给他,连名带姓,却明白早已失去了该有的滋味。

  他略怔了一怔,然后说:“对不起。”

  聪明如李向者,不会不懂我话里的意思,只是我依然固执地选择了相信,相信他的道歉是为着前些日子那股莫名的怒火,相信他到底明白了不该朝我发那么大的脾气。是的,我相信,相信着我的王子,他不会忘记这些年来的美好。

  可是,我错了。纵然我多么多么努力地劝自己坚定相信,却原来也只能是自欺欺人。

  五天后,按照预先约定的,十年陪着我再去了一趟医院。

  本来也没什么的了,谁知医生竟然要我补牙,而且事前一点儿口风都没有告知过我,上来就要捣鼓我那可怜口腔,并且声色俱厉地下着我根本听不明白的命令。

  终于,我借口上卫生间,逃之夭夭了。

  其实我也知道的,补牙是最好的补救方法,而我确实也有坏掉了的牙齿。只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补牙这么一回事,我只想着,不痛了,便是天下大吉。但那校医确实是吓坏我了,尤其是她那些莫名其妙的命令,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凶神恶煞的“救世主”。

  十年不解:“瞧你不要命跑的,难道后面有鬼追你不成?”

  我倒情愿真的是鬼。

  当我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告诉她之后,她居然也很没良心地笑了:“你上辈子欠了人家吧?”

  事实上,我上辈子欠的,应该是李向。

  李向,什么时候,他竟然也成了我的理想了?我心有戚戚焉。

  “要不,换一家医院?”十年小心翼翼地问。

  “不。”我确实害怕了,从小没正经进过医院,第一次便又是这个光景,说不后怕才是骗人的话。

  我在校门口和十年道别,借口是想一个人静一静。我始终明白,她和她才是最好的朋友、死党,虽然她们对我都很好,可是,我是谁呢?自古便是“亲不间疏,先不僭后”,我再不要脸,也是懂得这话什么意思的。

  我当然也可以把十年抢过来,以此作为对丹丹的报复。只是,我下不了手。我是不满意李向居然会为着靳丹凤无意间的一句话而对我大发脾气,以致于连一贯的称呼都变了样子,但我还是恨不起来,至少现在还恨不起来。况且,十年于此事,是无辜的。

  丹丹说:“都怪我,那天和蒋子寒说了一句‘再怎么绝情也不可以对情书熟视无睹’的话,也不知怎么就被李向听了去,竟引来这么大的风波。”

  我笑:“没什么,都过去了,我们不是早和好了么。”我故意把“我们”说得更重些,笑容也是淡淡的,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是以前那个少一根筋的大大咧咧的江天梅了。

6、重遇“睡王子”
过年了,最大的节目是聚会。各式各样的聚会,可惜我已经不再抱有多大的热情了。

  年初六,我终究还是被李向死活拉到了歌舞房。

  他说:“去吧,没有你,我会觉得我始终都只是一个局外人。”

  “那你可以选择不去啊。”

  “拜托,什么时候你也变得那么的不团结了?”他笑,语气里还有一股久违的温馨。

  于是我也不由自主地跟着笑了:“好吧,为了你,我就团结一次吧。”

  我想,也许我这辈子就得这样被他主宰着,所有的悲欢离散。

  是初三的同学会,怪不得李向会说没有我他会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原来,他也未曾忘记的。

  “李向,你表妹越来越漂亮啦!”说话的男生,我已经认不出来了。初三的聚会我也只是在前年参加过一次,而我记得很清楚,他并没有出现过。都说女大十八变,男生也不见得不会变,而且有时候变化会比女生更大,我绝对相信这个定律。

  可是,我猜他也未必就真的记得我是谁吧,不过看我和李向一同出现,记得我是他“表妹”罢了。

  我笑笑,当作回礼。

  “你不记得我了?”他在我身旁坐了下来,看来是要详谈了。

  我还只是笑。

  “你小子也未必真的就能记得她。”李向在旁帮口。

  “笑话!”那男生居然也不恼,“那时你一来就惹了无数花蝴蝶,还把你俩的表兄妹关系弄的满校皆知,你问一问他们,谁不记得你李江俩兄妹?”

  我侧过头去,瞪着李向不说话。

  “呵呵,不过是年少时的疯狂,不提也罢。”他终于受不了我的目光,出声打起圆场来了,并且偷偷地给我打着手势,试图提醒我身旁的男生到底是哪一位。

  我想了很久,终究还是犹犹豫豫地:“宋家明?”

  他点点头,爽朗地笑,并拿起了文艺腔:“哈哈,总算记起鄙人了。”

  是,我终于记起他了。

  宋家明,初三那年总是躲在角落无论上课还是下课都偷着睡懒觉的天才级人物。说他天才,是因为每次见到他都准是趴在书桌上睡觉,而他每一次的考试却又能名列前茅,这让班上同学无不惊异,就是老班,也因着他的成绩而纵容着他,只叫他安静地躲在角落别干扰他人便是了。

  可是,说不干扰,那是假的。那么一个“传奇式”的人物,怎么会不给别人十足的好奇呢?我甚至曾经猜测过,他在家时肯定是勤奋异常的,会复习到凌晨,所以才需要在学校里补觉,而在课堂上,我怀疑他根本就不曾真正睡着过。也许他的装睡,只是为了逃避老师的提问,又或者,要给我们造成这样的假象:我是懒人一个,所以你们也不必把我当作竞争对象。

  其实我和他并没有多大的交集,之间的谈话也许还不足十句,中考后他又直接转到了外市,所以我可以轻易而举地忘记。但又因为他如此的特殊,因而也就能够快速地想起。

  “在哪里继续深造呢?”我问,有点无话找话的嫌疑。

  “北京。”他只淡淡地说了个地名。而我却相信,绝对是名校,说不出有什么根据,只凭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所谓直觉。

  直到散会以后我才知道,原来今年的聚会是李向和宋家明发起的。我笑得有点无可奈何,打击李向道:“你又凑什么热闹呢,不过插班生一个。”

  “插班生又如何?插班生就该受你们这些原班生的歧视么?”他也不生气,却也不允许我得意,“我还是你表哥呢,一点尊重都没有。”

  我恨恨地瞪着他:“你忘了你的保证。”

  “什么保证?”他反问,也不知是真忘了还是故意不记起。

  可是我记得,我很清楚地记得,那年他哄我跑五千米时作下的保证。他说:“等你跑好了五千米,我保证,绝对不再胡说八道,到时候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不好?”

  只是到了今天,我早就跑好了五千米,他却还在“胡说八道”,并且,也没有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机会。是的,他从来就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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