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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狱警日记-第140章

小说: 狱警日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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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建议,侦羁分离,让看守所从公安机关内部分离出来,建立有效的制衡监督体制。让看守所与监狱一样,由司法行政机关掌控,有利于统一管理。同时,因有监狱管理的经验,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司法行政部门能管理好看守所。



………【狱警日记(连载)(216)】………

    华商报8月25日报道一篇题为《广东茂名监狱惊天黑幕》的帖子全文7ooo多字,详细列举了狱警纵容犯人吸毒、买卖刑期、买卖服刑岗位等2o余起事件。这份材料还缜密地计算出监狱在减刑、假释、贩卖工种三个方面,每年“集体索贿”金额高达1ooo多万元。

    在这一事件被曝光后,广东省纪委、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介入调查,茂名多名监狱官员已被免职。曾在该监狱服刑的吕海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服刑期间的亲身经历:“我犯过错,认罪。当年管教我的警察,收犯人钱,帮犯人减刑,犯了法,也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有人花五六千减刑18个月”

    讲述人:吕海生,1998年进入茂名监狱服刑,2oo6年刑满释放

    茂名监狱是广东省4座市属监狱之一,归茂名市司法局管理,副处级建制。

    在吕海生服刑期间,茂名监狱共有7个监区,每个监区有犯人几百人,各占两栋监舍,监区间由防护网围住,犯人只能在本监区内活动。此外,高墙之内还有医院、伙房、集训等几个特殊监区。吕海生是在第四监区服刑。8年时间里,吕海生每天的工作任务是做手套。

    吕海生向记者介绍说,监狱内每年都会有几批减刑机会,每批都有四五十个名额。据他所知,在某监区,就有人花了五六千元减刑第四监区,有人花钱减一年刑,还有人花钱减刑15个月。

    前刑警队长坦承狱中被关照

    讲述人:林振基,曾任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1998年以“绑架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像其他犯人一样,入狱后的头几个月,林振基也要做工,先做灯饰与马赛克,后又做手套,很快,在监狱领导安排之下,他开始做一份内勤工作,也就是“统计”,负责七监区犯人出工收工、调入调出的人数,以及内务卫生。林振基在这个岗位上做了6年,显然要比辛苦做工的那些犯人幸运,林振基说他并没有为此花钱去买,他坦承这是由于“原来特殊身份的影响以及原单位领导的出面关照”,否则的话,一般犯人要想得到这个岗位,“9o%是要买的”。

    “里面可以贩卖白粉”

    讲述人:杨卓霖,茂名监狱附近村民,服刑的朋友打电话向他借钱“达”

    杨卓霖是化州市同庆镇罗侗村村民,罗侗村紧临茂名监狱。2oo8年的一天,他突然接到一个名叫李大春的朋友从监狱内打来的电话,李大春以“故意伤人罪”被判刑7年,当时正在狱内服刑。“李大春打了十多次电话,一般都是在夜里11点后打来,向我借钱,要借3ooo多,说可以用这些钱找一个好的岗位,就不用干活了。”李大春还告诉杨卓霖,如果把钱借给他,他就会“达了”。杨卓霖感到很诧异,“我问他你一个犯人,能在里面什么达,他说,里面可以贩卖白粉。”

    犯人吸食毒品甚至被狱警纵容的事情,在名为《广东茂名监狱惊天黑幕》举报材料里也被详细记载。林振基称“吸毒的现象的确存在,有些人本来是不吸的,一些人弄了白粉进来,混来混去,也就染上毒瘾了”。

    这些人决定公开那段经历,一个背景是生在茂名监狱的“网特”事件以及有关部门对该监狱的整治。

    调查工作仍未结束

    8月17日上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许珂向记者介绍说,在今年3月,互联网上出现了一篇举报茂名监狱管教混乱与狱警贪腐的帖子,“暴露出的问题很严重”,广东省纪委、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几个部门会同茂名市纪委,迅组成调查组,于4月进入茂名监狱调查,“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到目前为止,调查工作仍未结束。

    该帖全文7ooo多字,详细列举了狱警纵容犯人吸毒、买卖刑期、买卖服刑岗位等2o余起事件,材料称,“由于领导干部多年来极端**及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欠缺,导致了狱内犯人群体中手机泛滥、毒品横行、现金通行等严重问题。”

    向有钱犯人索贿

    新投犯人进入监狱服刑的第一站是在集训监区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体队列等培训,之后再被分配到各个监区进行服刑改造。这份举报材料说,伙房、医院以及集训这三大监区乃是犯人最为向往的地方,于是,新犯在集训监区进行培训期间,集训监区的领导及其他一些跟监狱上层领导有较好关系的科室或监区领导,“使出浑身解数来拉拢一些较有钱的犯人”,让他们的家人送钱来,以留在这三个监区服刑。

    材料还总结说,茂名监狱领导干部“群体职务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整理犯人减刑、假释材料和保外就医;犯人特殊工种安排;犯人违规违纪处理;犯人日常考核和评奖;犯人调配队别等。这份材料还缜密地计算出,监狱在减刑、假释、贩卖工种三个方面,每年“集体索贿”金额高达1ooo多万元,此外,犯人用于摆平违法违纪违规的费用每年也以百万计。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许珂向记者介绍,茂名监狱监狱长成加增、政委康烈天、副监狱长李忠淦、纪委书记李土新,以及陈、关、朱、彭等四个监区长皆被免职,在新组成的领导班子中,除副监狱长梁凡汉、陈连忠是原领导班子成员外,监狱长朱金生、政委朱向贤,另五位副监狱长,以及一位政治处主任,皆为新人。



………【狱警日记(连载)(217)】………

    吕海生(化名),27岁,现在广东茂名市区**鸭生意,曾在茂名监狱服刑。8月16日晚,当《瞭望东方周刊》联系到他时,他稍作思忖,便决定敞开心扉,向本刊记者讲述他在这所监狱里的遭遇与见闻。

    吕海生想要做一回“复仇天使”,他说:“我犯过错,认罪。当年管教我们的警察,收犯人钱,帮犯人减刑,犯了法,也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花钱减刑

    那时,吕海生还是个十**岁的街头青年,跟人打架,拿起啤酒瓶扎瞎了对方的一双眼睛。“我没有钱赔,就去坐牢了。”吕海生回忆说,刑期是8年,1998年入狱,2oo6年刑满释放。

    茂名监狱位于化州市东南郊,化州是茂名辖下的一个县级市,在茂名西南方向,两城相距约3o公里。

    这座监狱是广东省4座市属监狱之一,归茂名市司法局管理,副处级建制。据监狱史志记载,它成立于1952年,前身是化州县石滩劳改场,1995年才改称广东省茂名监狱。2ooo年之前,这里负责关押茂名与湛江两地刑期在15年以内的犯人,2ooo年后,则改作关押刑期不长于1o年的犯人。

    在吕海生服刑期间,茂名监狱共有7个监区,每个监区有犯人几百人,各占两栋监舍,监区间由防护网围住,犯人只能在本监区内活动。此外,高墙之内还有医院、伙房、集训等几个特殊监区。

    吕海生是在第四监区服刑。为便于管理,各监区又被分为4个分监区,又称分队。8年时间里,吕海生每天的工作任务是做手套。制作手套的工厂由监狱和一个高州籍老板合伙经营。

    提及监狱内有关“花钱买减刑”的事情,吕海生仍愤愤不平,他向本刊记者介绍说,监狱内每年都会有几批减刑机会,每批都有四五十个名额,“大家就都争着去买。”据他所知,在某监区,就有人花了五六千元减刑第四监区,有人花钱减一年刑,还有人花钱减刑15个月。

    这当然不是吕海生在高墙之内经历的全部,“现金流行,犯人打手机,吸食白粉,都是我亲眼所见。”

    “网特”事件

    出狱一年后,吕海生便跟等他整整8年的女朋友结了婚,曾经的牢狱生活绝少被提起,面对本刊记者,他决定公开那段经历,一个背景是生在茂名监狱的“网特”事件以及有关部门对该监狱的整治。

    8月17日上午,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许珂向本刊记者介绍说,在今年3月,互联上出现了一篇举报茂名监狱管教混乱与狱警贪腐的帖子,“暴露出的问题很严重”,广东省纪委、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等几个部门会同茂名市纪委,迅组成调查组,于4月进入茂名监狱调查,“涉及的人员比较多。”到目前为止,调查工作仍未结束,“一些大的案子已经查了,涉及管理的事情,也正在查。”

    在茂名监狱,这个事件被称作“网特”事件,至今,这篇题为《广东茂名监狱惊天黑幕》的帖子仍可以在互联网上搜索到,全文7ooo多字,详细列举了狱警纵容犯人吸毒、买卖刑期、买卖服刑岗位等2o余起事件,材料称,“由于领导干部多年来极端**及有关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力度欠缺,导致了今天狱内犯人群体中手机泛滥、毒品横行、现金通行等严重问题。”

    举报材料还总结说,茂名监狱领导干部“群体职务犯罪”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环节:整理犯人减刑、假释材料和保外就医;犯人特殊工种安排;犯人违规违纪处理;犯人日常考核和评奖;犯人调配队别,等等。

    许珂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及,“这个帖子还算了一组数字,金额庞大,省里很重视。”

    新投犯人进入监狱服刑的第一站是在集训监区进行为期一个多月的集体队列等培训,之后再被分配到各个监区进行服刑改造。这份举报材料说,伙房、医院以及集训这三大监区乃是犯人最为向往的地方,于是,新犯在集训监区进行培训期间,集训监区的领导及其他一些跟监狱上层领导有较好关系的科室或监区领导,“使出浑身解数来拉拢一些较有钱的犯人”,让他们的家人送钱来,以留在这三个监区服刑。

    举报材料详细罗列了在上述三个监区服刑的价格:在2oo3年…2oo5年,集训监区是4ooo元…8ooo元;医院与伙房两个监区是8ooo元…12ooo元。这份材料还缜密地计算出,监狱在减刑、假释、贩卖工种三个方面,每年“集体索贿”金额高达1ooo多万元,此外,犯人用于摆平违法违纪违规的费用每年也以百万计。

    前刑警队长的回忆

    1998年5月,曾任茂名市茂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的林振基进入茂名监狱服刑,分配在七监区,此前,他以“绑架勒索罪”被茂名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根据广东省高院于1998年3月做出的刑事裁定书,林振基一案的大致情节是:

    1994年春节期间,居住在茂名的广西博白县人梁十五等认为博白县文地镇的曾贵有诈骗、盗窃、销赃摩托车嫌疑,于是萌了找人去捉曾贵以捞取好处的念头,春节后,梁十五纠合茂名公馆镇三台岭村村民柯亚武,提议由柯找人抓曾贵,柯向时任茂南区公安分局刑警队长的林振基与副队长徐万声报告梁某所讲情况,林振基让徐万声带领干警吕某、黄某以及梁、柯前往广西抓人,曾贵逃走,被吕某开枪击伤,曾贵被带回茂名医治,由柯亚武与茂名公馆镇逢地屋村民吕伯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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