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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昨夜疑似故人来-第26章

小说: 昨夜疑似故人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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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吃,肉一凉,就腻了”
  我点头,低着口吃,只是把头低得更低了,那暖流已经流出来了。我不想让人看见我懦弱,那样我就更可怜了,因为没有人可以抚慰我。只有眼前这给我红烧肉吃的人,可她!几乎与我都是可怜想要爱的人。我何以忍心,让与我一样可怜的人,感伤我的伤心处哪!
  “哎呀,疼死了”毛盈盈一声惊叫,用力的甩开我的手。
  没想,我将所有感激与感伤,移于桌下紧握住她的手力上。
  我抬起头,抿嘴一笑。
  她却狠狠白了我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  

☆、四、停车暂借问

  饭盒盖一打开,依然是红烧肉,红烧鸡块。我暗忖:毛盈盈她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瞪着低头吃饭的毛盈盈说:“你不想过了啊!”
  毛盈盈斥道:“吃你的得了”
  她生活条件虽然比我好上十倍,可也是靠打工赚钱养活自己,平常都是很节俭的,可最近她怎么如此大手大脚起来,一顿中午饭就要花去一周饭票。她的这种怪异的现象,令我十分担心。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她怎么不去C大找她男朋友去了,而是常常滞留在学校,就连周日也不出去。难不成她的感情遭遇哗变,我欲抛出一个话题,试探她,可见她讳莫如深的样子,我一时不知如可开口。
  就在犹豫之际,听见毛盈盈突然问:“若男——你是——处女吗?”
  我一头雾水,不知所云。
  什么女?我不明白这个词的意思。愣愣的看着毛盈盈,谁想她白了我一眼:“傻子,就是没有和男人上过床”她低头狠狠的用勺子垛着饭盒里的饭。
  我突然觉得她很恐怖,心里蠢蠢欲动的想要掐住她的脖子质问她,是谁泄露了我的秘密?
  是警察来过学校何时过我的身份吗?
  是丽娜暗中来找过我还是那恶魔助理来找过我?
  不可能的,此事若有一点风吹草动,徐丽察觉到,一定会来盘问我的。
  一定是毛盈盈从皇朝俱乐部上班的朋友哪里听到了什么?
  我要知道谁泄的秘,一定会杀了他,绝不能毁了我的清洁。
  我不由自主的站起身来,目光灼灼的看着毛盈盈:“问这个干什么”
  她看见我这紧张的样子,又看看周遭,饭堂里的人有没有朝我们这边看,而后一脸不高兴,强拉我坐下,斥道:“干嘛这么大惊小怪的。”她白了我一眼继续说:“跟那王八蛋一个表情,不是处女怎么了,又没影响我爱他”
  她好像还是在说他自己?!
  “你……。”
  “我十六岁的时候,就跟男孩发生关系了,还打过胎”
  这对我一个封闭于山村成长的人来说,简直是骇人听闻的事情。于我个人简直是天书奇谭,睁大眼睛问她:“这些事情,都——跟他说了”
  “我她妈的傻叉啊!他早知道我不是处女了”
  “他是怎么知道的?”
  “白痴,这种事情一上床,男的就会一清二楚的”她狠狠的白了我一眼。
  我还是一脸混沌,猜测是他男友温柔细语的骗她说出自己过去的?
  毛盈盈看着呆愣的样子,叹了一口气说:“白痴透顶,什么也不懂。看你这样子,就知道还是个雏”
  她把身子移近我,嘴贴到我耳畔说:“女人第一次,都会流很多血的,以后就不会了”
  以后就不会了!!!
  那晚上的血,原来是我的!
  那条带血的浴巾!
  我身体一颤,目光凝视着窗外,此刻是冬季,树干突兀的支伸在食堂的窗前,想,明年春芽会发几枝,看那枝干萧索样子,像似无了生机。
  对不起,我不知道我会来例假………。
  没有想到你的供词,还有…那件带了血渍的白浴巾,帮他解决了这次麻烦。
  我既然是你第一个男人,就不应该让你在外面沦落
  那不堪回首的一幕幕,浮现在我的脑海,无法消失。
  我若结婚就必须要老老实实的告诉想要跟你携手一生的人,自己的身体已经是残破不堪了。否则,你会给他带来终生耻辱,让你内疚悔恨一辈子。
  呵呵,于那魔鬼,我的处子之身却救了他,哪个坐台小姐会是个处女,再加上我编造那段虚假爱情故事,审我的警察一定信以为真了。原来我是用我的贞操,解救那魔鬼脱离囹圄。
  此时此刻,我才知道自己失去了怎样的宝贵的东西。
  那晚疼痛与耻辱不会随着时间遗逝,会象烙印一样跟随我的一生。
  我不能干净的做人了。可笑自己愚弄了自己那么久。还天真的想要想尽办法的去隐瞒这个残破的身体,怎么瞒啊!
  我神情恍惚,不堪一击,可还是强提一丝力气说:“只要一个人爱你,他会接受你的一切的”
  我这是在安慰毛盈盈,更是在安慰自己。呵呵,我可没有在我们村子里听说过,那家男人会愿意娶一个不贞的女人。这是自欺欺人吗?
  毛盈盈陡然站起身来说:“我总不能这样的等下去,他倒地想干什么,我的问个清楚”
  她刚迈出一步,就停下来,从衣兜掏出一沓粉色饭票,塞进我手里说:“早午晚,你想吃什么,就自己打吧,我明后天都不回来了”
  明后天是双休日,她可能回家或男友那里,但她塞我手里的饭票,够我吃一个月的了,着实让我一惊。
  “干嘛给我这么多?”
  “这本来就是你饭票”
  “……。”
  “高赞给你的,知道你会拒绝,让我打饭给你,我现在没心思做好人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跑到食堂后院,那里存放着一些准备喂猪溉水,异味熏天,我蹲在一个角落里,将食指伸进口腔里,拼命的扣出咽下食物,一阵恶心,吃的食物吐了出来,可我还不甘心,用力将整只手伸进去,要将我这几天我所吃饭要从我的肠胃里全部掏出来。
  最终,我的肠、胃、肝、胆被我搞的筋疲力尽,我才放过自己。来到水池边,漱了漱空腔,用冰凉的自来水,净下脸,喘了口气,精神了,准备去找高赞。
  周五,建筑系跟经济系有场蓝球比赛
  进入体育场馆,现场已经沸腾一片,现场所有女生都喊着一个人的名字“高赞,高赞,高赞”
  只见我那仇人,正被他的对手们围攻,他手中的蓝球在他身上下旋转,几名对手怎么都抢不到,但将他密死围攻,最后他不得已退到了敌区,全场一下静止了,女生想,他们的偶像一定会被困死,夺了手上蓝球。这一回合必败。我幸灾乐祸等着好戏。
  全场又是一片更加高涨的沸腾,甚至发出几个联合尖叫“高赞——高赞”
  一个漂亮旋转弹跳,脱出困局,在敌方将蓝球直接投入自己阵营蓝球框里,没有中间传递,而是直接投入,是那样准确的进入,对手,同伙,都惊呆仰着头看,以为那是不可能,可高赞的投篮技术却创造了可能。
  我傻了,是被震慑住了。现场沸腾的时候,我依然呆呆看着高赞。他一如常态,保持冷傲跑回自己阵营中。整个面目表情没有一丝触动,心理素质真好,他应该是个强大的对手。
  我内脏好像灌进一共强大气流,压抑的我有些喘不过起来。而我那千疮百孔的身体,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反弹,令我精神焕发。
  场馆四周欢呼着高赞的名字,他淡然的伸出手向四周摆摆,面向我的方位时,他停顿一下,好像被什么东西吸引了,我吗?应该是错觉,因为他马上又带球球冲向敌营。
  他额前发迎风浮摆,汗水飘洒,面色冷峻,目光却如鹰追击弱食一样,瞄准,直击,然后竟然是一个反飞身动作投篮。那姿势简直是……
  “高赞——太帅了”全场的女生哄然的疯了起来。
  可我却狠狠咬着下嘴唇,目光如两把利刃,直挥向高赞那得意面容上。
  高赞——我要毁了你
  你的一时兴趣,陪上了我的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  

☆、五、停车暂借问

  从篮球馆练完球,回到寝室已经十一点钟了。室友们都已经睡下。我蹑手蹑脚从床下拿出脸盆准备去水房洗漱。回来正准备上床睡觉之际,见上铺毛盈盈的被褥垂落下来。才惊知她回来了。于是走过去帮她把被子掖好。不想她竟然转回身,一双乌黑的眼睛直瞪瞪看着我。
  “你没有睡啊”我压着声问
  “上来陪我吧”她唉声应求。
  我腿一登梯就上了来,才惊愕的发现她哭了。
  “你怎么了”
  她把脸埋在我的怀里说:“那王八蛋嫌弃我了”
  “因为那事”我比她更绝望。
  她沉默不语,只是把头藏在了被子里,将一切悲伤与伤害都隔绝在这棉被之外。我也钻进她的被子里,从后面搂住她,把脸靠着她肩颊间。什么也没有说,只给她温暖,同时我也感受她温暖。
  不一会儿,我听到她呜呜哭声。
  这悲鸣声,让我对幸福是彻底绝望了,好似明天就是我的世界末日。
  高赞走近我身边的时候,我一点也没有察觉。
  我正望那满地的银杏落叶发呆,奇怪,反反复复的走过好几回这条路,怎么从来没有注意到这条路是这样如诗如画般的美。静谧,幽然,两排银杏树干重重交错,密集成一条通道,似与世外隔绝一般。枝干上的银杏叶子,落英飘落,将人的感伤全部勾勒出来。
  “秋叶飞兮散江树,春苔生兮覆绿泉。”
  来年,来年,那还有什么来年啊,只有此时了。
  于是我久久的凝望,似要融入这景色中。
  “此时见你穿这红色运动服,倒是别样的好看”
  我一惊,回头见他一脸温和的看着我,原有的冷峻好似被这午后的阳光给融化开。
  见他精神洋溢的样子,我想此刻我不应该在气势上被他压倒,故我笑的更加灿烂。
  他呆了,直到我走到他面前,还是如此。
  多年以后,我通过杨帆才知道,我站在银杏树下,灿然一笑的样子,被永久的定格在一张20厘米的油画板上,摆在高赞的床头柜旁。伴着他起床,入睡。
  无奈那时我只有恨,所以注定要与他错过了。甚于他已经大胆向我告白,而我依然,强行自己,毁灭了他对爱情的希翼。
  木强终折断,覆水难再收,如此秉性,终为自己炮制一场场悲剧,令自己遍体鳞伤。
  我从衣兜里拿出一沓饭票,当着他的面撕毁成碎片,朝他脸洒去。然后冷笑的说:“不许,再侮辱我”
  我不等他反应,扭身朝图书馆走去。
  他陡然跑到我前方,拦住了我路,我心一慌,然后面色如冷山。他又恢复冷峻表情,我喜欢他这样子,真实,不虚伪,他的笑对我而言太虚伪了,令人作呕。
  “跟我比场篮球如何”
  “我会跟你比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要从他身边走过,他却把我挡回来。我冷眼看他,可惜,冷不过他,那股目中无人的傲气。
  “你只有拜我为师,才能打败我,象你这样天天瞎练我要等到什么时候”
  说完,他强行的把我带到篮球场。
  我站在篮球场馆里没有跑,因为我觉得他说的对,要想打败敌人,就要学会敌人的本事,才能以此之道还其彼身。
  他在篮球场馆里飞奔。目光专注,面色冷酷,好像正在竞技一场球赛。那股子英姿飒爽的精神劲头,再次震撼我的视觉。我冷静的看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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