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我要的婚礼 >

第64章

我要的婚礼-第64章

小说: 我要的婚礼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萧萧歪了歪嘴角:“这个如果不现实。”
  “那我就是愿意呢?”
  “想想你的男人,你的父母,你下不了决心的。”
  又是静默,相对无言。
  时间在沉默中一分一秒地过去,似乎也过去了半个世纪,却又似乎是转瞬即逝。
  广播里的甜美女声在催促游客登机,正是萧萧的航班。
  “我走了,”萧萧深吸了一口气,又重复了一次:“我走了。”
  我耷拉着脑袋,没有应声。
  “8年的感情不容易,他是爱你的,比我爱。”萧萧背过身,迈出一步:“祝你,心想事成。”
  心里又是重重的一击,他终究还是不愿意祝福我和大国百年好合、白头老道,他终究还是不愿意我嫁给别人,成为别人的新娘。泪水如瀑布般倾泻而下,像是着了魔,像是发了疯,我冲上前,紧紧地从背后抱住萧萧:“我愿意,我就是愿意了,我愿意放下一切,我愿意跟你走!”
  打了一个冷颤,我依旧在原地站着,那刚刚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幻觉,一场白日梦,是心底里迫切想要做的事情,想要去表达的情感。可正如萧萧说的那般,我下不了决心。大国是爱我的,我也一样爱着他,哪怕是这份爱情已经不能如最初的那般纯粹,那也终究是难以割舍,难以释怀。
  看看他渐行渐远,穿过安检仪,绕过一层层的隔板,消失,再没了踪迹。
  那一首《比我幸福》又一次在耳畔响起。
  祝福有许多种,心痛却尽在不言中
  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
  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
  再痛也不说苦,爱不用抱歉来弥补
  至少我能成全你的追逐
  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
  才值得我对自己残酷
  ……
  我会幸福,也请你,和我一样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我会幸福

  和大国的婚礼如期举行,也如最初的计划一般:隆重,盛大,别开生面。
  婚礼前一晚,手机掉了。原本小伙伴们为我精心准备的单身派对也因此告终。朋友们出谋划策,竭尽所能地帮我把影响降到最低。
  壮壮给我送来了一部旧手机。习惯晚睡的蓉蓉彻夜不眠,一早便赶去营业厅为我补了手机卡。小贱贱陪同我找到了此前联系好的化妆师。化妆师早就下了班,工作室也早就拉上了铁闸。两个人费尽周折,寻了好久才找回了化妆师的联系电话。
  另一边,海格通过我的□□联系到了喜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同学们。他们刚上了火车,正从昆明赶来丽江。海格跟小贱贱更是主动担起了第二天一早接火车的任务。
  有得有失,丢了一部手机,可第二天的婚礼却是格外的顺利。
  就像上面说的那样,我有一群老同学特意从云南各地赶来丽江参加我的婚礼,论坛上的网友也甭管是认识不认识,见过没见过也纷纷前来捧场。更有不少游客随着□□的队伍免费参加了一次“丽江古城婚俗一日游”
  那一天的幸福,洋溢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洋溢在我和大国的心坎上。
  跟很多故事一样,当一个故事渐渐落下帷幕,镜头一黑,总会出现这么几个字:一年后 or 两年后 。
  婚礼过后,我和大国的生活依旧是聚少离多。细细算来,在一起的时间相比婚前要多了些,又温馨了些,同样也保留了适当的自由时间和空间,正好。毕竟是结了婚的女人,有些事情也收敛的许多。
  壮壮、高山、丁宁、埃米,还有那一群意气风发的少年们都相继离开了丽江。海格结了婚,新娘是一个相貌朴实性格温良的本地女孩。阿慧跟六子继续着王子和公主一般的幸福生活。荷花跟小步和好了,和好了又分手,分手了又和好。如果不算中间的部分,那么,她也终于有了一段超过3个月的恋情。
  最令人意外的莫过于小贱贱,那个口口声声说对爱情无感,对婚姻无感的老正太——居然孩子都已经半岁大了。突然觉得脑子不够用:一年前我结婚,他还单身;十月怀胎,孩子都已经半岁大了。鬼晓得他跟他家媳妇是什么时候搞在一起的。
  身边的朋友陆陆续续地离开丽江,又或者因为工作、生活的关系陆陆续续地脱离原来的圈子。虽也有新人源源不断地加入。可加入不过十天半个月,又总会渐渐淡出、离开、消失不见。
  正如小贱贱说的那般:铁打的丽江流水的人,对谁都别太用心。那些说厌倦了丽江、再不回丽江的人,指不定哪天又回来了,成了丽江大姨妈,每个月来一次。那些站在火车月台上,指天起誓,像灰太狼那般大吼道:“我还会回来的!”的人,或许就再也不回来了。
  也有一些人,从不说回或者不回,就这么默不作声、不知不觉地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中。等我们晃过神,给人打个电话约着一道吃饭的时候,往往会被意外告知:我已经走了。
  电话打得通还好,平日里还会在网上聊上几句。怪就怪,总有那么些自以为事、自命不凡、自作清高的家伙竟把联系方式都给换了。比如:萧萧。
  原谅我连用三个贬义词去形容萧萧,我可以理解他的离开,却无法接受他的消失。我还记得他的那一句“我一直都在”,可事实呢,他如同人间蒸发了一般,雁过无痕。
  人走了,记忆却留了下来。
  有意无意,生活中的一些小片段总会让我联想起萧萧,想起他的一举一动,想起他的一颦一笑。那熟悉的笑容、熟悉的背影依旧在我眼前晃荡。
  每每这么想,便恨不得狂抽自己二十个嘴巴子。可我再内疚再自责,这样的画面也依旧是如影随形。
  这算是精神出轨吗,可出轨的对象又在哪里?
  渐渐的,那一种思念变成了埋怨,怨他一走了之,怨他不再和我们联系。
  那一张动图还在,想他的时候还会翻出来怔怔地看上一会儿,幽幽地骂一句“贱人”。
  那一条项链还在,想他的时候也会取下来痴痴地抚摸上一阵,幽幽地骂上一句“混蛋”。
  蜜月之后,小贱贱如约把萧萧的那份神秘礼物交到了我手上:一条别致的琥珀项链。正是在昆明看到的那条。他应该早从我的眼神中读取了我对这条琥珀项链的钟爱。又或许,乘着我跟魔术师“斗法”,他抽空以上厕所之名买了这条项链。
  我用一小片金箔作底,固定那一小朵文心兰干花,穿几颗珊瑚、绿松石珠子。把文心兰项链和原本的琥珀项链拴在一起,做成一条别致的双层项链。
  不卖,也从未戴过。
  四月的某一天,和小贱贱、荷花、阿慧在六子的客栈打牌。说好了是通宵麻将,谁都不能怯场,谁都不能临阵逃脱。
  我打着哈切,一手抓牌,顺手又丢了出去:“哈,以前通宵是上网,现在通宵是打牌。”
  “这,就叫做成熟!”小贱贱拿麻将牌拍了一下桌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荷花揉了揉肚子:“都几点了,肚子好饿啊!”。一边的阿慧用胳膊肘顶了顶身后的六子,叼着一支烟,新烫的梨花头上还夹着几个大红色的发夹,像极了不修边幅的包租婆,又用包租婆的语气指挥起来:“赶紧给我们买点吃的去!”
  “得嘞!”六子振奋了一下精神,腆着脸问道:“老婆想吃什么?”
  阿慧:“整点烧烤呗!”
  荷花:“我想吃凉面。”
  小贱贱:“顺便买包红河。”
  “嗯,我没什么想吃的,”想想,又似乎是灵光一闪:“鸡脚,买烧烤的时候一定要有鸡脚!”
  开局的时候拍了两百块钱在桌上,赚了几把,输了几把,没一会儿的功夫小抽屉里便已经空空如也。
  我抚了抚胸口,长吁短叹:“家底都输光了,肿么办肿么办?”
  “你丫的,”小贱贱不削地说着:“你二十万都不放在眼里,还在乎这点钱?”
  “对啊对啊,你二十万都不放在眼里,还在乎这点钱?”荷花跟阿慧也应和到。
  那二十万的典故源自半年前接待的一个贵妇人。贵妇人从广东来,是一个朋友的老板太太。贵妇人看中了一只翡翠镯子。按照行业的潜规则,这其中便我的二十万提成。那会儿也没考虑太多,堂而皇之地告诉玉石店的老板:“不用算别的,给个底价吧。”
  挠了挠头,“对啊,二十万我都不放在眼里,还在乎这点钱?”转过身,又从钱包里抽出两张,重重地拍在桌上:“再输二十块,我就睡觉去!”
  三个人齐齐炸了舌,张大了嘴,眼珠子都瞪得浑圆:“我去!”
  又打了一圈,六子这才拎来了大袋小袋的宵夜:“鸡脚没了,烤了几个鸡翅!”
  正好一局完结,一群人忙推了牌,咋咋呼呼地围住六子。这手抓着鸡翅,那手抓着三四根肉串,左右开弓,大快朵颐。
  我也像是个饿疯了的流浪汉,埋头啃着手中的鸡翅。啃着啃着,竟不知从哪里掉了一滴泪,泪水晶莹剔透,带着浅浅地余温,悄然溅落在手背上,如花一般盛开。
  心里隐隐作痛,默默地低头凝视,这又忙从茶几上抽了一张纸巾,借着擦嘴的机会抹去眼角的泪水。
  再没了胃口吃宵夜,也没了心思打牌,心里闷闷的,像是整个人都被裹上一层保鲜膜,压抑,束缚,让人无法呼吸。
  说了声“我撑不住了,六子你顶吧”这便找了间没人的客房仰头大睡。
  我倒是想仰头大睡,可怎么都睡不着,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想着他说过的那一句话:要给我送烤鸡脚来。
  “贱人,要走就走得干脆,别再我脑子里晃荡来晃荡去!”
  迷迷糊糊,天已大亮,迷迷糊糊,听到屋外头的赌鬼们发出爽朗的哄笑声。
  扯了扯被子,用被子蒙住整个脑袋,继续睡。
  睡到日上三竿,蹭了一顿饭,又简单收拾了一下,回家补觉。
  骑着小电驴游走在丽江的大街小巷,看街道两旁的樱花树散落一片绯红。四月,繁花似锦的季节。无论是古城内外,那各式各样的果树都开满了花,红的、粉的、白的,花团锦簇,沉甸甸地压满了枝头。春风拂煦,落英缤纷。
  在路口等红绿灯,左顾右盼,看来来往往的行人,亦喜亦哀,每个人的脸上都刻画出他们的心情,他们的故事。路口附近停着一辆红色的跑车,离得太远,也看不清车牌。
  记得带萧萧去孤儿院农场的那一次,他也是开了这么一辆红色跑车。看着多拉风,却不巧陷进了泥潭里,进退不得,狼狈不堪。
  摇了摇头,自嘲地笑笑:他都走了,又何必这么念念不忘?
  红灯在稳稳地闪烁,5、4、3、2、1。拧动车把手,又忍不住回头瞄上一眼。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拉开车门,优雅从容地钻进了驾驶座。背影似曾相识,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渐渐变成了熟悉。
  脑门一热,迅速调转车头,从直行的车流间穿过。车头左右扭动,一会儿擦着后视镜,一会儿擦着保险杠,司机们急促地按着喇叭,恶狠狠地咒骂着:“找死啊!”
  我一门子往前冲,不为找死,只为了找到那个熟悉的背影。
  就差五六十米的距离,那一辆红色跑车终究还是发动了。万幸是在交通拥挤的闹市区,跑车发挥不了太大的优势。我加大马力,紧紧追着。可电动车终究是电动车。只为了避让一辆靠站停车的公交车,竟被甩出了整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