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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猛鬼相亲游戏-第141章

小说: 猛鬼相亲游戏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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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诶?你分在哪个班?

    六班,你呢?

    幸运啊,我们在一个班呢,诗芸。

    金乌西坠,印红半壁天光,空气里皆是芳草泥土的气息,雨,恰到好处般的停了。

    我们也分在同一个班呢。

    啊?好巧!

    很高兴见到你。

    恩……我也是。

    偶尔我也会乱了阵脚,没头没脑的说些诸如此类的话。暗红色霞光洒遍全身,拉出模糊身影,并逐渐延长,如同那情感。注视你微微惊讶的神情,我知道当年在那片色彩缤纷的雨伞下,你并未认出14岁和你搭讪的男孩子究竟是谁;可无论如何,在那个时间里,彼此脸上挂着的,就是我们之间最早的、也是最真挚而单纯的笑容了吧。

    3。

    忆记之事,事实上简皓从未正面去对待过,其蔓延时就选择很单纯的逃避,没有回忆固然可怜,拥有回忆却让他觉得伤感,前一秒发生着的,下一秒便沦陷,无论是好是坏都已是尘埃落定,浮云过晓,只在脑海里任其反复。

    人们习惯安慰性的将其称之为另一种拥有,私秘并且宝贵……可是有些事,遗忘了不是更好?

    目送你消失视野,才惊觉已过午后时分,我踏着地上深深浅浅的积水折路而返,经过一家服饰店的橱窗前不经意瞥到倒影里手中的花伞,又自顾自的觉得,唔……似乎也没有那么没格调。

    那时我只稍稍明白缘份是什么,甚未窥得其真谛,却不知生命里普遍存在的并非此物,而是变数,变同这飞扬跋扈在炎炎夏日里的暴雨,数得着实让人措不及防,而防不住的,则是比雨水更加狂暴偏持的回忆。

    之后的日子,分外明朗,初中生活对我来说再怎么枯燥乏味,但至少你在这里,在我的视线里,而停在忆海深处的彩色蝶群终于飞涌出来,围绕金色岁月齐舞,我们又回到那个初夏,坐在同一个教室里。每一天,都让我新奇欣喜。

    整个初一年级,我们之间基本无话,可能让你就这样活跃在我的眼睛里,我就已经非常高兴。

    现在想起来……那时估计是受一些低级乏味的肥皂剧所影响吧,以为。

    初一年级落下序幕,光阴时快时慢,这样一来,我除了查看分班结果那天花花绿绿的伞顶之外便什么都没能记住。

    初二的时候,满世界盛行一部电影,具体是什么早无从忆起,只从那电影桥段里依稀了解到,原来黑领黑束的打扮能体现出男生很有味道的一面。说白了就是很酷,总之女生很喜欢就对了。

    你看,那时候的我多单纯呀。

    于是啊,借着流行之风,我在友人家借到一件砍肩马甲,当即就准备在你面前味道味道……那件马甲很单薄吧,通体乌黑亮泽,衣背上还水印着一轮燃烧着的金乌。

    那时觉得,恩……简直酷毙了。

    恩……那时觉得……

    后来,我穿着它上了学,就只穿了它,虽然多年后我才知道,马甲里面是需要穿其他衣物的。

    那时为了我那小小的目的,于是趁课间休息时,我便松衣露骨的在你面前飞驰而过。

    算到的是这样确实吸引到了你的注意力,算崩了的是那天早晨才下过雨,路很滑,现在还想知道的是,当时我穿着黑色砍肩马甲在楼梯那甩出一个潇洒的裸半身抛物线继而摔倒之时,你有没有,就算一秒,你有没有觉得我酷毙了呢……

    这真是比较糟糕的行为呢,孔雀开屏都比我强百倍吧。

    后来我猜,那件马甲似乎起到了它应有的作用,因为我们的关系变得相比以前稍近了一点。我时常找茬和你搭讪,你似乎对此也不反感。正所谓得寸进尺,那会儿写情书的传统在校园里经久不衰,众届学子屡试不爽,我自然也有模有样的效仿咯。

    亲爱的顾诗芸:

    你好!

    当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我就无法呼吸了,你让我重生了,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这一生都无法再爱上别人了,你知道吗,其实我真的真的真的很爱你,你就像太阳一直照耀着我,你就像太阳一样温暖,像月亮一样温柔,像风儿一样妩媚,像雨滴一样可爱。你太可爱了,每天晚上我都想你想得睡不着觉,每次见到你,我就会忘记要说什么了,其实心里有好多话想对你说。你知道吗?如果想知道请回信告诉我!

    祝:

    身体健康,学习进步,笑口常开!

    H

    X年X月X日

    天呐,我当时才15岁来着。

 第230章:尘封的记忆(3/4)。

    但是,但是相对、相对那时来说,我自己都觉得自己不错诶,连班主任看了都这样夸我,谓称、敬语、落款、日期和格式都很正确,内容有深度,比喻恰当得体……那时他还说我很有文采,实属小荷才露尖尖角,唯一缺点就是了字太多了……

    当然啦,这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都是在上课间杜撰情书时被他逮到受教到的,那时他那样说,我信以为真,便将信夹在你借给我的课本里。

    那时的心情是记得的,微微有些忐忑,也有点羞涩,但无法掩饰的,是心里对你的期待。

    想到那情信,简皓眉头锁得越发紧蹙,越发不堪回首,暴雨依旧如注,早打的满院子植被七零八落,沦陷从前的光景间,皓哥已是把屋檐下各物收拾妥当,看着身旁俩位鬼妻听得如痴如醉,他索性就靠着摇椅观宏雨继续思伊人。

    4。

    围绕你我不痛不痒的距离打转的那年,分班的大潮不期而至。

    初中二年级,我们那会儿最流行的就是分班评级,学校明是为了备战一年后随之而来的中考,实际则是为了学校的声誉,分班的制度便是这样产生的。

    所谓分班,无非就是遵循古训“物以类聚”之理,把各班的好学生汇拢,编成一个班,美名曰:好班,又称之为快班;而后剩下那些学习成绩不好、“所以”品行也糟糕的学生则编成另一个班,称之平行班,又叫慢班。

    明是差班,竟也可如此惺惺作态形容,人可按三六九等来划分,这道理难道不就是学校这样手把手赐教的么?那时令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样一句话:宁做凤尾,不屑鸡头。

    深刻是因所有人都在说,老师、父母、同学包括好友。周遭的人似乎都进入一种几近病态的状态,实让我感到匪夷所思。

    当年虽参不透这些背后的真相,但是看为人师表们的表现就有些朦朦胧胧明白,分配到带领好班的诸位,气宇轩昂,显得不可一世;而分配到带领平行差班的诸位,完全是愁眉苦脸,一脸愁云惨淡之像。

    不过这也无所谓,那是他们之间的战争,与我完全没有干系,分在哪里、快慢与否,对我来说都无足轻重,反正分班的标准只看考试分数,所谓德、智、体、美、劳其他皆为附属品,分与不分、分在哪里,不一样上学?

    唯一失落的,便是你我终究在分班的激流中走散。

    我因偏科过分严重的原因留在了差班,品学兼优的你,理所当然进了好班,教室与教室之间仅一墙相隔,这咫尺的距离,我却倍感天涯。

    如果在风烛残年里的某一天某个孤独的夜晚我会为当初没有好好学习而懊悔的话,也只有这一个原因了吧。

    “后来呢?”曼陀罗一听简皓当初读书居然被分到了差班,顿时有些错愕,从他这一路过来的表现上看,这人完全不像是个差生,不过她毕竟身死于明代,对后世这些东西不了解,分数并不能说明什么。

    对于这一点,简皓也没过多的解释,当初初升本的时候,自己确实是因为偏科和消极被分到了差班去,不过好在高中的时候,又和顾诗芸待到了一起,嗯……这是后话了。

    碍于情面以及班级间的集体荣誉感,渐渐班和班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变得微妙,也正因如此,和你之间的联系又拉得甚远,我还依稀记得,有一晚晚自习结束时正好起风,晚风呼啸大做,却不见起雨。

    夜风难免三分寒,再加上又是临近秋末时节,风起连续时,就连穿着厚实外套的汉子也不免瑟瑟发颤。

    上晚自习的人并不多,于是在归家的学生群里我一眼就瞥到了你。

    出门时确是风和日丽的好天气,可以想象到你单薄的穿着,物以类聚,我心里明亮,优秀自然与优秀结伴而行,你自是和一群好学生走在一起。我们相隔不过三米左右的距离,我看着你,你停下脚步,相对无话,三米成涯,于是气氛突然变得异常尴尬。

    年轻时所依凭的,只是种很单纯的行为冲动,与你对视的光景间,我肃然脱下外套递于你,除了天凉,也没想过多,脱手后便又马上钻进人潮中去了,只听得身后优秀们的议论杂音,你若有所说的眼神,消散在哽咽风声里。

    连绵不绝的雨幕中伴有层层米色细雨雾,雨雾飘洒飞散,犹如碎米小雪花一般迎面而来,覆在身上阵阵透心清凉,只消片刻,脸上、手上、椅子上便被染得湿漉痕痕。简皓眼里放着光,挂念着那件夜外套,理由并不复杂,希望它可以让你拥抱温暖,只来自我私密的、惟独给你一人的温暖,哪怕,哪怕只有那么一点点。

    不知你当时有没有发现里面包裹着的、我想送给你的心情呢?那份赤诚、灼热、且散发着最纯真的光芒的、我的心情。

    呐,为我果敢的15岁干杯。

    其实我猜,你也是喜欢我的吧,那封情信,那件外衣,那三年来的高中生涯,我们一直都在一起,只是那层纸,一直未曾捅破,那时觉得日子是那么的甜蜜,好像永远都不会变,而永远究竟在哪里,却没人看得到,直到知道你要转学消息时,我才有些明白了。

    这世间啊,唯一不变的,就是这时时刻刻变化着的变数呢。

    清晨的山涧里空气倍感清晰,深呼吸一口,直透心扉,河溪边落叶层层叠叠,一路踏将上去几近没过鞋底,周遭树木林林立立,枝叶生得狂乱张扬,抬头望望,视线都被挡得严实,只在缝隙间,有数道阳光穿透而下,打在脚下各处,形成大小不一的光聚。

    跟在你背后,依山伴水携伊人,瞬息间有种难以明状的错觉,涧中多蓄水,水边易诱风,风起你发舞时,我竟忘了该干什么。

    作为毕业前的放纵,那次周末,约了群同学一同去野炊:一处因地势高低有别而形成小型瀑布状的浅河小溪。

 第231章:尘封的记忆(4/4)。

    那地方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呢,高底处落差约有两米之多,水虽不湍急,也有水花飞溅成声,络绎于耳。

    雨林气候四季如春,故山涧里终年郁郁葱葱,河溪中水质湛清,顺怪石横横竖竖一字流淌,景观虽谈不上气吞山河,倒也景秀。

    钢筋混泥土包裹着的城市生活偶尔会让人窒息,所以到达那一秒你眼中绽放的光彩我想我完全能够理解。

    我们一群人自然不可能对着大好河山吟诗作画,就算有这样的闲情雅志,也撼胸中无墨,抵达之后只开始锅碗瓢盆,起火炊烟的各自张罗,也算是一种现代版精神依托了。

    想吃饭,齐动手,你要去河溪边拾枯枝腐叶回来升火,我欣然同往。

    这里好安静。

    喜欢吗?

    恩。

    那以后常常带你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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