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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险探-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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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真就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

  我还是和许文诺一两车,不过许华不在车上了,他和白和尚跑到最后一辆迈克的车上去了,土登来到了我们的车上,毕竟走小路还要靠他的指挥。在出了狮泉镇后我们停了一会,每个人都由金三发了一把武器,不过没几个人会用,也就我、金山,麦克斯、迈克和许华还有文诺拿了武器,因为步枪太大,而且都是都是美式制品,我也只拿了一把手枪作为应急用。

  文诺也是只拿了一把手枪,其他的四人不只拿了手枪,每人还拿了一把步枪放在自己的边上,说实话,我感觉这次行动是没必要那热武器的。和尚在看到我们拿这些武器时,一直嘴里在念叨着:“罪过啊罪过。”

  无人区的夜晚格外安静,安静是好的,要是真听到什么声音那就麻烦了,无人区是野生动物的天堂,当然,晚上了,动物活动的并不多,而且我们也是在车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大的问题的。土登一直在那看着地图指挥着金三往哪开,也不知道咋爱能见度这么低的环境下,土登是怎么认识路的。

  “嗷呜——”一声狼嚎把在车里我们都惊了一跳。土登连忙安慰道:“不要害怕,我们这段路会经历过好几座狼山,狼是高原的守护神,它是不会主动伤害我们的。”狼在藏族是作为图腾被崇拜的,不过只是很少一部分的萨满会去崇拜,没想到土登还是一个萨满。

  “狼要是来主动攻击我们倒好了。我可是知道狼牙是很值钱的东西,尤其是狼王牙。”金三满不在乎的说道。

  “不可说,不可说,会招来狼愤的。”土登赶忙制止了金三,好像真会发生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一样


第二十五章 引灵

  第一天的夜晚,我们彻底的进入了藏北的无人区,也是彻底的远离了人类的文明,在藏北无人区的范围相当大,大概有四分之三的地方都是无人区,毕竟地方太大。

  记得以前在看电视的电信广告时,有一句台词我记得是这样的:“我们的信号覆盖了全国百分之九十九点九。”而我们现在已经在那信号没覆盖的百分之一的地方已经奔驰了快五六个小时。我和文诺早已经在车里睡着了,不过由于太颠簸,我们一直没睡好,处在半睡半醒的状态,金三和土登则是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一直都在尽心尽力的观察驾驶着。

  第一夜非常的平静,这是一个好消息,太阳出来时,我们的车也停了。因为害怕被搜查偷猎的巡逻车碰到,我们又把车开到了一块大岩石下面,这样不太容易被发现。停了车之后,我们也就陆续下车了,搭起了单人帐篷。我则是负责生火煮饭,本来是打算弄疙瘩汤的,但是阿毛在不远处上厕所时发现了一具野驴的尸体,我去看了下发现,这头野驴竟然才死没多久,而且身上也有枪眼,应该是昨夜被偷猎者打死的,不过野驴并不值钱,估计也是他们打错了。

  阿毛看着野驴尸体颤颤巍巍的说:“打死这野驴的偷猎者不会和我们碰上吧,要是碰上了怎么办?他们会不会把我们干掉。”

  我看着他的样子,哈哈大笑:“当然会干掉我们了,光这三辆车就值不少钱,而且在这把人杀了,就算过一百年也不会有人发现,不过害怕个鸟,要是碰上了,我还要干掉他们呢,最看不起这种为了钱财不计后果的人。”听到我这么说,阿毛安心多了,我掏出匕首,费力的将野驴的两条后臀子割了下来,重金属匕首到底不适合干割肉这种货,我应该带削铁如泥的合金匕首过来的。

  在所有的的武器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重金属匕首和已经被军队淘汰掉的三棱军刺,前者方便实用,不管干什么都搞的来,后者则是杀人利器,细长轻便,可随身携带,现在我的小腿的内衣上就绑着一把三棱军刺,而重金属匕首我则是一直绑在防寒靴外面,匕首的刀鞘是一个长方形的合成塑料制品,一般人并不会发现那是匕首,而且在新疆和西藏就算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在这里很多人都随身带有刀类的武器,不过他们带武器并不是为了打架啥的,而是他们相信刀有灵性,会保护主人的安全。

  有了两条后臀子,今天早上我们也就不用吃面疙瘩了,看到我和阿毛两人提回两只后臀子,所有人的眼睛都直放光,毕竟这可是野生的精驴肉,货真价实的野驴肉。“这个怎么吃?是烤麽?”许文诺咽了一口口水问到。

  “烤?你们想多了,这里又没木炭,又没柴火的,想要烤的话,用柴油烤的话,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吃下去。”我笑道,“今天早上就吃刷驴肉吧。”

  我又把我的锅和柴油罩捣鼓了出来,虽说我不是大厨,但是把驴肉切成块然后煮熟了,我还是很自信的。

  我们一行人在吃完早饭后,也就各自回自己的单人帐篷休息了,不过留了一个人在外面看着,防止发生意外情况,本着不放心的原则,留在外面的那个人当然是我了。

  阿毛说得没错,要是在这种环境下遇到偷猎者,偷猎者绝对会干掉我们,本来就是一群亡命之徒,在这无人区他们只会更加嚣张。

  中午,我们没吃饭,金三、杰克斯、迈克和土登一直没醒来,文诺和阿毛因为高原反应中午也没什么食欲,许华和白和尚两人则在帐篷里不知道在研究什么,时不时发出一两声淫笑,早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剩下的多吉和我,我们两个人都很默契的没有提吃饭的事,我是怕做了,而他是知道我怕做饭,自己一个人在默默的啃蘘。

  下午,我一个人坐在岩石上观察四周的情况,藏北高原的无人区是以空旷的的石头山为主,不过大多数都是万年不化的雪山,多吉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岩石,坐到了我的边上,很安静的坐着,看着边上这个天葬师,我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我在想我是不应该问他一下剁人和剁肉的感觉是否一样。

  “你相信因果吗?”过了许久,多吉可能觉得太安静了,问了一句这样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我不相信,我相信人所做事的所有结果都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回答道。

  “那你相信轮回吗?”又是一个措手不及的问题。“不相信,我只想把握今生,好好活一次。你们天葬师都喜欢这么感概人生吗?”我反问了一句。

  “当然不是,我只是偶尔的感慨一下,也不知道我这一去还能不能活下来?”多吉有些失望的说道。

  “当然会活下来,不过是一次探险行动罢了。”我自信的说道。

  “你真自信,我有一个儿子,他也和你一样大,不过他却没你这么自信。他很讨厌我这个做父亲。”多吉苦笑一声说道,“因为他有一个天葬师的父亲,从小时候他的同龄人就离他离得很远,不敢跟他做朋友,长大了更是如此,由于没什么朋友,他的性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沉默寡言,加之母亲走的早,我也没能正确的开导他,终于导致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说道这,多吉将头深深的膝盖下面。

  “这应该就是你来参加这次探险的理由吧?”我试探性的问了一句。

  而多吉却答非所问,在调整了自己的情绪后说道:“李是非,我知道你是一个警惕心非常强的人,我从你的眼神里可以看出,你不相信任何人,但是我可以感觉到我是一个好人,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必须要达成的目的,但我要告诉你一句,这次的探险很危险。”我当然知道危险,“因为我们的对手并不是人,我给你透露一点信息,而你要帮我完成一件事,只是一件小事就好。”

  不是人?这消息让我有点半信半疑的,我仔细想了一下后,“好,我答应你。”一件小事交换一个情报,这还是一笔相当划算的生意。

  “事情就是行动结束后,你帮我把这颗狼牙送给我在上海的儿子,他在玛丽莲酒吧里躲着,叫古噶,不过现在狼牙我还不能给你,等行动结束后我会把他交给你。”说着多吉冲脖子下的衣领里掏出了一颗挂在脖子上的狼牙,这是一颗足有手指长,拇指宽的狼王牙,“好,我答应你。”多吉在给我看多狼王牙之后,便将狼王牙收了起来。

  接着缓缓说道:“我是一名天葬师,我从小便随我的父亲一起将人送往天堂,同胞们称呼我们为使者,而外人则认为我们是恶魔,我们家世代都是天葬师,从有记载起便是天葬师,也不知道那是几百年还是上千年的传承,我们一族有一门世代相传的佛法,用汉语说这门佛法叫引灵,相传这门佛法可以使人死而复生,我也从未见识过,我们一族传承了这么多年,也从未听过有人用过此法,但是祖训却叫我们时代相传,每代的天葬师必须学会此法。”

  我对这个佛法引灵是抱有怀疑态度的,要是真那么有用的话,这世界还不早就乱套了。


第二十六章 交火

  多吉继续讲道:“大概在半年前,有人因为这个引灵找上了我,也就是流萤集团。而且当时我的儿子刚好犯事,他们让我用自己的性命参加一次探险行动,而作为回报,我的儿子会被安排到其他国家,改名换姓,重新开始他的人生。当时的我作为一个父亲,自然是满心欢喜的同意了,在那之后我仔细的调查了我的家族史,发现了关于引灵的秘密,引灵可以使人起死回生,但却是有条件的,引灵的起死回生需要活佛的心头血和施术者的灵魂,转而言之,也就是需要两个人性命,之前,由于我也不太相信引灵,也没仔细调查过,就学了佛法而已。”

  “扯淡!”我烦佛听到了我灵魂深处的呐喊,不过我还问道:“就只是这些吗?还有没有更直接点的情报了。”

  “我之前和你说过的,我们的对手不是人,我知道你有点不信,但是我曾经亲眼见过,那是我小时候随父亲进行天葬时候的事了,那本应是一次平常的神圣的仪式,但在仪式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死者却突然活了过来,双眼血红,耸拉半身的残肉开始攻击我们,力大无穷,勇猛无比,要不是最后我父亲跑道崖边,引诱它冲下悬崖,说不定那次我们都命丧黄泉,这次我们在死人沟遇到的雪豹,我感觉和几十年前会动的尸体很像,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我们在林松还会碰到这样的事?”

  “这会不会就是许文诺说过的PG病毒?”我也说出了自己的猜想。

  “我不知道,但是我感觉这次很危险,现在许文诺他们也不肯说出关于行动的情报,而且我们这里每个人似乎都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多吉说道。

  “我确实有不得不来的理由,许文诺为什么要让白和尚加入?他没有不得不来的理由啊。”听到多吉的话,我不由的思考了起来,不过也没想出个头绪,多吉接着又和我交流了一番,不过都是一些生活琐事,没得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我倒是一直在向他请教人从哪边切比较好切,虽说我的行为有点变态,但这却也是提高我与人对敌的一个方法。

  晚上,金三他们也陆续的起来了,我们再次吃了刷驴肉后,也就接着上路了。车子一直在往东南方向开,不过我们在车里并没有什么方向感,幸好金三的方向感够强,土登的记忆够好,我们一直没有迷路。

  听土登说,这条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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