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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篮球之魔-第50章

小说: 篮球之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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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连胜,或多或少,每个球队在历史上都有过染指。但几乎每个取得十连胜的球队,在这个赛季无一不表现良好,而且大部分都能冲击季后赛。

    即使是奥克兰天空体育报对勇士队这样看好,也没有轻易断言勇士队必进季后赛,在这么多年来,他们一次次的期盼,都被无情的现实摧毁了。对于季后赛这个词,他们既渴望又有点害怕,

    在文章的最后,报纸仍旧不死心的提及了,今年可能是这么多赛季以来,最有可能进军季后赛的机会了。虽然只是短短的一句话,但是每个勇士队的球迷都敏锐到注意到了,作为一个有着不少辉煌的历史的球队,他们太想看着球队重新回归强队的行列了。

    其实这只是一个小部分的现象,在勇士队取得连胜的期间,议论勇士队的话题在各个学校里面也渐渐多了起来。要知道,在此之前,学校的学生们多半都是其他各个球队的球迷,支持着其他球队的超级明星。

    说来也奇怪,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对和自己一个地方出来的总是有种归属感。嘴上说着不再看本地球队的比赛了,但当本地球队战绩渐渐好了起来以后,心中仍旧有着那份期待。

    原本在加州,就有着豪门湖人队,喜欢科比的青少年数不胜数。但自从王枫加入勇士队以后,穿着王枫的球衣和埃利斯球衣的人越来越多。

    在无数勇士队球迷的期盼下,他们在客场挑落了,这个赛季一蹶不振的尼克斯队,再添一胜。

    在拿下这场比赛以后,勇士队已经是豪取八连胜了,老尼尔森也是心情大好,大方地允许球员们在纽约逗留半天。

    纽约是纽约都会区的核心,美国第一大城市,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东北部,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也是个多族裔聚居的多元化城市,拥有来自97个国家和地区的移民,在此使用的语言达到800种。截至2012年,纽约大约有8336697人,居住在789平方千米的土地上

    纽约是一座世界级城市,直接影响着全球的经济、金融、媒体、政治、教育、娱乐与时尚界。纽约在商业和金融的方面发挥巨大的全球影响力。

    不管是哪个行业的人员,对于纽约,都是趋之若鹜。

    nba球员也是如此,不但是为了打出名气,还有获得大额合同。即使是外来的nba球员,在尼克斯的主场打过球以后,都会在这里逗留一段时间。

    在纽约,有个街球圣地,名为洛克公园。

    洛克公园是世界著名的篮球场。坐落在155街和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大道旁。在洛克公园中打球的许多球手都因他们高超的球技而家喻户晓,其中不乏后来进入nba的球员。

    洛克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公园,对于那些为黑人文化、纽约文化乃至美国文化而痴迷的人,这是一个不能不去的地方。

    在去洛克公园,王枫极为谨慎的先给莎拉波娃打了一个电话,王枫隐隐约约记得莎拉波娃好像要参加美网就是在纽约,接到王枫电话的莎拉波娃,从电话那头的传来的语气极为欣喜。说来这还是王枫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他,在之前的日子里,都是莎拉波娃主动打电话的。

    作为一个女生,莎拉波娃还是有自己的矜持的,在当初的热情和新鲜感渐渐消散以后,也减少了打电话的频率,毕竟两人都是职业运动员,有着自己的事业。

    听到王枫询问自己大满贯的事情,莎拉波娃的心里就和吃了蜜浆一样甜,没想到这个木头还懂的关心自己。在得知莎拉波娃的比赛还要一段时间,两人再聊了一会儿,都是满意的挂了电话。

    想到了洛克公园,王枫的心里就不禁火热起来,快速的打开房门,发现哈灵顿和埃利斯两人默契的站着他的门口。

    人山人海,这是王枫走近洛克公园最初的印象,此时正有一群人围着一个篮球场大声呼喊着,虽然底下有凳子,但几乎很少有人能够坐在凳子上观看的比赛。现场的音乐,以及比赛的火爆程度,更甚于nba的主场。

    王枫等人好不容易挤进了最前面,这还是得益于他们身强力壮,现场正在进行着5v5的比赛。

    在比赛的人群当中,王枫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斯蒂夫·弗朗西斯。

    这是今天他们刚交过手的对手,埃利斯和哈灵顿也是颇为吃惊,没想到能够在这个地方看到弗朗西斯。据说弗朗西斯也是街头篮球出身,也不知道传闻是真是假。

    刚刚进观看比赛的众人,目光一下子就被弗朗西斯吸引住了。

    虽然王枫是中国人,但他对于弗朗西斯的了解一点都不比本地人差,甚至说是更加熟悉。不仅是因为他们同披三号球衣,更多的是因为弗朗西斯曾是姚名的队友。

    在很长的时间里,弗朗西斯的身体素质都是在联盟中横着走的,进攻破坏力十分惊人,靠超凡脱俗的身体素质进攻,比起投篮,更善于突破,一旦突破到禁区杀伤力巨大。很多进球都是“unbeliveable”。

    弗朗西斯这个赛季并不如意,事实上,自从他离开火箭以后,他的职业生涯就开始走下坡路,曾几何时,他还是场均20的一流得分手,仅仅几年的颠簸就将弗朗西斯的菱角抹的一干二净。

    即使不算上最初灰熊和火箭的交易,尼克斯也是弗朗西斯换的第三个球队,在短短的不到十年的生涯里面,已经换过三个以上的球队,即使是再强的球员也难免有些状态的起伏。

    况且,弗朗西斯还是个极为情绪化的球员,思乡情结很严重。不停地流转各个球队,只会让他的状态越来越差。

    在今天的比赛里,弗朗西斯仅仅拿到11分,这对于一个全明星级的球员,是个非常糟糕的事情。

    但是,在洛克公园的篮球赛中,根本就看不到之前失落的弗朗西斯,取而代之的是享受着比赛,表情愉悦的弗朗西斯。王枫等人看着弗朗西斯的表现都是张成了o型,特别是哈灵顿的表现极为夸张。

    这样也可以过人?只见弗朗西斯在控球的时候,猛然把球拿了起来,单手持球挡住对方的视线,然后一个翻腕将球通过背后旋转一圈,紧接着双脚如跳舞般开始摆动,在迷惑对方的视线后,直接将球从对方的胯下钻过。

    对手呆若木鸡的站在原地,

    沸腾了!

    人山人海,人声鼎沸,王枫只觉得耳朵嗡嗡的疼。

    埃利斯和哈灵顿也受不了这种声音,半捂着耳朵,但脸上震惊和兴奋的神情却是印制不住的爆发出来了。

    “王枫,你看清楚啦吗?那种过人实在是太精彩了!”哈灵顿扒开捂着耳朵的王枫,大声的在王枫的耳边说道。

    “真的是太精彩了!”王枫也是喃喃自语,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想要用这脏话来形容这个球的精彩。

    由于声音的嘈杂,哈灵顿根本没有听到王枫的声音,但是他一腔的兴奋无法发泄,又找上了埃利斯。埃利斯比他还兴奋,由于两人打球位置的不同,对于这个几乎只能是后卫使出来的招数,他更加能够理解这种技术的厉害。

    这不仅对球感要求极为高,而且还要有超强的身体平衡性,以及高度的敏捷度性。而这些,正是构成一个优秀后卫的重要因素,这些因素都是埃利斯和王枫目前很短缺的。

    对于哈灵顿,埃利斯完全没有可交流性,虽然哈灵顿属于一个灵活的大个子,但终究还就是一个的个子。

    “王枫,这个动作你能做到吗?”

    “难!”王枫毫不犹豫的给出了回答。

    在旁边的主持人突然听到这种对话,不禁好笑,弗朗西斯几乎是这一带青少年的偶像,虽然比不过当初阿尔斯通的名气,但也是街球界有名的人物。

    像普通球员,还想做出这种动作?

    回答“难”,不就是说有可能的做出这种动作。

    主持人走近了王枫等人,看清以后,不由得有些惊讶。王枫等人他还是认识的,恰巧今天他也看了今天的比赛。

    洛克公园对于nba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文化聚集地,很多nba球员都喜欢到这边挑战一二,看到王枫等人的到来,主持人正好顺水推舟。

    “安静一会儿”主持人中止了比赛,看来他的威望在洛克公园还是挺大的,继续说道:“下面我们要介绍几个新球员,来自勇士队的队员们!”全场轰动,都在大吼着叫他们去参加比赛,观众们最喜欢的是就是看nba的明星们到这挑战了。

    王枫等人一愣,他们本来是抱着好奇的心理,来看看这里的。

    看这个架势,是要叫他们上去打比赛?
第七十四章 自由风格
    老实说,看到之前的比赛,王枫早就跃跃欲试了,可是还是要看看他们俩的情况。王枫扭头看看哈灵顿和埃利斯,后者的眼神火热,恨不得立马就上场比赛了。

    这边,弗朗西斯也过来打了个招呼,对于王枫他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不仅是因为刚刚有过交手,而且也是因为他和自己的前队友姚名来自同一个地方。在火箭队的日子,弗朗西斯是最怀念的。

    短暂的更换球衣后,王枫三人踏上了篮球场,场地的质量让他们暗暗惊讶,这个场地可完全不亚于nba的赛场。

    仍旧是5v5的赛制,弗朗西斯是在蓝队,王枫三人被分在红队。

    观看比赛的人鱼龙混杂,摄像头扫过去,竟能发现不少的当地名人。此时的他们,完全没有镜头前的斯文,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疯狂。

    街球似乎比nba的比赛更能点燃人们的激情。

    在所有观众看到重新上场的球员以后,场上的气氛再一次爆棚起来,虽然nba文化和街球文化看似没有什么交集,但他们还是很喜欢看到nba球星来到洛克公园比赛的。

    相对于普通的街球运动员,能进入nba的球员身体更为劲爆,能做出更多不可思议的动作,只是因为常规化的训练,使他们丧失了很多打球的灵性。

    王枫等人都是异常激动,他们都是第一次来到洛克公园比赛,虽然之前哈灵顿和埃利斯也来过,不过他们也只是观看比赛而已,自己亲自上阵也是从未有过。

    王枫在场上打的是控球后卫的位置,埃利斯是得分后卫,哈灵顿是大前锋。

    但是在街球场上似乎很少这样分清位置,更多的只是简单划分为内线和外线,而且在比赛中,一对一极为频繁,巧妙的动作是街球的核心。

    站在街球场的弗朗西斯和王枫今天之前交手过的样子完全不同,整个人的风格就跟变了一样,之前就像是一潭死水,现在简直就是狂风暴雨。

    弗朗西斯第一次控球找上的对手是埃利斯,在双方一对一的时候,其他球员几乎是不会去干扰的,甚至还有些球员放弃了手头的工作,悠然看起了双方的对决,比如说王枫。

    在赛场上,离弗朗西斯更近,看到的动作更为清楚。埃利斯之前很少跟街球手打过比赛,虽然经常和王枫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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