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与岚-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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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是的。”梅菲斯无奈地耸了耸肩,“之前的一段时间,我一直在北地东部的柏斯荒原活动,那儿有数不清的需要帮助的平民和无恶不作的混蛋。然后,你知道的。。。”
梅菲斯瞄了瞄默不作声的叶孤云,接着又俏皮地朝弗兰克眨了眨眼睛。
“我接受了召唤,传送了过来,为了完成早前答应了罗迪克的一个承诺。在此之后,我便决定暂时留在新月城。因为柏斯荒原挺远的,我太懒了,不想在冬日里费劲地赶回去。”
哈哈哈~
不只是弗兰克,好几个人,即便是最严肃的图尔都为梅菲斯小小的自黑而轻笑起来。而最明显的就是那个看起来木讷呆板实则是阳光活泼的圣武士肯特,注意到粉发女郎转来的目光,这个大男孩立即羞涩地扭过头,不让别人看到他那微微发红的脸。
唯独叶孤云和薇丝没笑。前者在凝眉审视着周遭的地形和风物,并不时与手中的地图作对照,相信是在琢磨着一些重要的事情。而后者兀自沉默,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梅菲斯还在继续述说。
“我在新月城的这段时间里,可没有闲着。我替附近的居民解决了不少麻烦!唔,一个幽魂,三只食人魔,两个上岸暴掠的鱼人部落,还有几个强盗团伙。”
叶孤云心头一动,回首向弗兰克问道:“新月城附近有‘许多’强盗团伙?”
“哪一个城市外没有一些强盗团伙?”也不用弗兰克回答,梅菲斯率先给予了回应。
一想到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整体社会状况,叶孤云便恍然,扯了扯嘴角,他说道:“我只是对他们感兴趣而已。弗兰克,或许应该让你父亲在颁下的悬赏令里再添上一条附加条款,如果有能人能够将新月城周围的强盗生擒而归,他就会得到一笔额外的高额赏金。”
“啊?”弗兰克迷茫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是想将那些强盗全部送进工程队?”一直沉默的薇丝此刻倒是忍不住插嘴发言。
“是的。我认为繁重的劳作就是让那些无恶不作的强盗赎罪的最好方式。”叶孤云答道。
“噢!好主意!我赞成!”梅菲斯显然非常认可这个说法,其他人也连连颔首,然而薇丝却毫不留情地拆穿了一切。
“哼!你只是想用那些强盗来稍稍纾解你那永远都填不满的人力缺口而已!”
叶孤云不以为忤,淡然一笑,回应道:“没错,确实是这样。但不能否认这种做法确实能兼顾惩戒恶人和支援建设,既然如此,就没什么不好的。”
“虚伪。”薇丝白眼一翻,然后扭头嘀咕,“你才是最大的恶人。”
声音很小,但叶孤云还是能听到,薇丝的敌意让他感到莫名其妙,不过也没有在意。瞄了眼对方身上的铠甲,忍不住问起了一直按捺着的一个疑问:“其实我有一点不解。板甲不应该是特别沉重的么?用其出阵,难道不应该是准备另一匹马以供驮运,待临战之时才装备上身,好最大程度的节省人和马的体力么?”叶孤云指了指披甲的几人,“为什么你们都已穿在身上了?要知道,现在不过是赶路而已。”
薇丝闻言一哂,讽道:“没想到我们的首席顾问竟然会对板甲一无所知!”
确实,叶孤云对板甲的了解是极少的。
一个并非是特殊职业的平凡人,在现代地球自然是再没机会能够接触到这种已经变成了古董的玩意。固然,那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任何人只要打开电脑(手机)点出浏览器敲敲键盘就能轻易获得想要的海量讯息,但若是对某一方面的东西一直不感兴趣,就注定了与该领域无缘,因为你的身边始终有着其他的海量讯息包围。很合理的,叶孤云对板甲不感兴趣也没有了解——冷兵器什么的,只是一项极小众的趣味。
然后,在第二世,一个近似于古中国封建王朝的武侠世界,叶孤云照样没能接触到板甲。这玩意儿,根本就没在古代中国出现过!咱们可不爬那一条科技树。
所以,对于板甲,叶孤云只有一些印象流的认识,坚固、沉重、笨拙。。。。。。
“一副制作优良的板甲,其实并不是太过沉重,甚至连灵活性都没有减损太多!”薇丝笑吟吟地科普着。
板甲的重量一般为20kg以上,特别完整的全身铠达25~30kg,60磅左右,而典型的锁甲一般不足10kg,20磅左右,看似是3倍的重量比,然则实际重量差不过是10~15kg。对于强壮的战士来说,10~15kg的额外重量不算太过严苛,而且板甲相对先进的结构能够有效减轻其重量对身体的负担。再考虑到两者不在同一个层面上的防御力,有条件的话,每一名总是要浴血奋战的战士当然还是更愿意选择板甲而不是锁甲。
“至于马力,呵,我们又不是骑兵,不准备马上作战,自然毋需为其顾虑太多。”
“原来如此,谢谢科普。”叶孤云非常谦虚地道谢,反倒是让一直语气不善的薇丝很是气闷。一扭头,她抿紧双唇,重归于沉默之中。
队伍里的话题当然不会就此断绝,特别是有梅菲斯这位热辣的女郎在,很快,便又扯到了另一些事情上。队伍依然维持着既有的速度前进着,约莫日落前就能赶到前进堡附近。
突然,走在最前的麦卡提座下的马儿嘶鸣一声,前蹄一扬,人立而起,连带着后头的所有马匹也急急地刹住了脚步,幸亏所有的人和马都训练有素,不至于发生堕马的滑稽事件。
“莫慌!遇到几只冬狼而已!”麦卡提拍了拍他的马儿,“这位伙计倒也机警,它嗅到了狼的气味,便停下了脚步。嗨,好马!”
白大个一边说着,一边翻身下马,抽出了腰间的短剑,小心翼翼地挪步向前,准备驱赶这几只突然闯进的冬狼。然而没等他靠近,几只冬狼便自行散去。
显然,这几只冬狼也是足够机警的,察觉到这支队伍中有着它们无法战胜的强大存在,即果断撤离,狩猎者的天赋本能,真是敏锐而强大。
“嗬~!跑得还挺快的,”麦卡提收住了脚步,嘴上少不了一阵骂骂咧咧。忽然,他以快得看不清的速度,收剑,抽弓,搭箭,转身,跨步,张臂,弓开满月,箭如流星,朝着队伍后方射了一箭!
嗖~!笃!
箭枝插在了队伍斜后方的一颗大树的树干之上。
麦卡提这一连串的动作绝对是令人意外的,若非是看出了他所瞄准的目标并不在队伍之中,叶孤云还真会以为传闻中黑白二熊惯于背叛队友的属性发作了。
“x!没射中!”
麦卡提懊恼地咒骂了一下,然后收回弓箭,走了回来。
“你也感觉到了?”发话的是黑大个德克库。
“哧!你都感觉到了我还能感觉不到?”麦卡提翻身上马,瞪了他的伙伴一眼,“算那跟屁虫有几分本事,逃得忒快,这一箭没能把他阴出来!”
“你是说,咱们身后有跟踪者?”弗兰克诧异地问道。
“啊,是的!”面对弗兰克,麦卡提的表情顿时变得无比恭敬,现在他们俩可是知道这位年轻人的身份了——爱希伦家族的二公子,新月城内第三高贵的人物!啧啧,巴结都来不及,哪还敢造次?
“我和德克库都习有一种特殊而强大的感知能力,能够察觉出潜伏在100码范围内的窥视者的行迹,我俩为之自豪并深信不疑。我确信!我们真的被跟踪了!就在出城不远,跟屁虫便吊在后面!可惜的是,我俩无法辨清跟屁虫的具体状况,不过有两点是可以确认的,他极善隐匿,而且速度非凡!瞧,我们骑着马都没能甩开!”
真的有人跟踪?
麦卡提确凿的语气让人不得不相信,一时间,众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
叶孤云回望了一眼,身后景致依然如故,一条难看的泥路,两旁尽是乱树和杂草,很安静,唯闻风吹草动之声,或许真的潜藏着威胁,但确实看不出特别的异常。
淡然一笑,他摆手招呼众人:“别管了!不值得过分担心。咱们还是继续赶路吧。”
拧过身来,一夹马腹,叶孤云率先向前奔去。
第七十六章 副本门前
八人八马很快便遥遥远去,原先的位置,突然涌现出两团灰色的烟雾!烟雾不断翻涌,数秒之后凝聚成两个人形。
他们便是麦卡提口中的跟屁虫,一直尾随队伍意图不明的跟踪者,只是事实和他所想的稍有出入,跟踪者的数量并不唯一,而是有两个!
原本还有些模糊的两条身影终于完全清晰,是两个男人,异常俊美的男人!只是脸色苍白发青,而眼珠却是诡异的猩红。
两人的打扮迥然相异。
其一是一身轻甲战士的打扮,躯干罩着一件细密的链甲,四肢是一套的古朴的革制护甲,身上套着短袍,背后是一袭色泽暗沉但依然能够让人感觉华丽的披风,无盔,黑色的头发细致地扎起,随风微动。
另一人。。。。。。呃,他的打扮相当别致,竟是山寨了叶孤云在城中最常穿着的那一套黑色大衣加直筒长裤再加圆头皮鞋的打扮!当然,这人的一身行头还是有着自己的一些小改动的。大衣的裁剪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前身短,后身长,后衣片成燕尾形两片开叉;大衣内的衬衫洁白而华丽;裤子更垂顺了;而皮鞋则变为时下更流行的尖头款式;最后,领口处多了一个风骚的领结,头上多了一顶绅士礼帽——没错,这他喵的几乎是一身典型的燕尾服套装了!
这人的确是照着叶孤云的一身装扮模仿的,他在新月城内见过之后便念念不忘,用他的话来说,是“爱死了这种穿衣风格”。然而,若是让叶孤云知道这人最终竟将他的黑色大衣演化为燕尾服,想来亦是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是真有缘分呢?还是脑洞特别大?
两人,呃,姑且算是人吧,望着队伍远去的方向,一时沉默无语,两人神色各异,一者脸泛不忿,一者若有所思。
燕尾服恨恨的道:“哼!竟然被发现了!想不到那两个傻大个的侦察能力如此出众!”
轻甲男于是出言宽慰:“世界上的能人何其多也!一些强大总能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不可能保证每一次行动每一项任务都完美顺利,既然如此,又何必为一两次的失手而耿耿于怀?”
燕尾服烦躁了:“哧!维里,我受不了你这特别迂腐的性格和语气啦!你应该去当老师,当学者,当哲学家!”
“这不叫迂腐,这叫理智,这叫冷静。”维里扯起左边的嘴角,微微一笑,一颗尖利的獠牙于唇间乍现,“正因为如此,维拉利,你永远都是我的副手。”
维拉利炸毛了,大嚷道:“什么副手?我不承认!”
维里没有理会,他又看向了前方,皱了皱眉,似是慨叹地道:“伙计,老实说,现在我已经失去了完成这次任务的信心了!这并非是玩笑,我真有这种预感。相信你也能察觉到,这支队伍中,至少有一半的成员我们是打不过的。”
维拉利愣了一愣,一贯作风骄狂的他这一次倒没有为维里的这个绝对属于未战先怯的言论大发雷霆,因为他知道身旁的伙伴每当露出如此郑重的神色之时,其判断就不会有错。更何况,维里所陈述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