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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北城长歌-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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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雾是你召来的?”坐在地上的劳伦斯看着石塔顶端的丽莎。

    “是啊,纳穆神创造我们的祖先时,没有给我们巨大的身躯,但她一直都是公平的,我们种族之所以还能繁衍生息,除了能搬动比自身重几十倍的东西外,还因为我们有制造浓雾的能力,还有。。。”丽莎的话没有说完,它挑了一下它白色的眉毛,企图掩饰自己没有说完的话。

    肯尼抬起头,看着塔顶沾沾自喜的丽莎,他所知道的最北面莫过于圣德城以东的红橡林,父亲曾带他去过希德山脉的北部狩猎,他们追寻着一头棕熊到达过红橡林的边缘,那头熊逃进了红橡林,一心追寻猎物的肯尼本想追进去,父亲阻拦了他,并告诫他永远也不要靠近那片林子。

    “你原来是生活在红橡林里吗?”肯尼说了心中的疑问。

    “红橡林?比那可远多了,嘿嘿。”丽莎笑了笑从塔顶上跳下来。

    “天色已经不早了,如果你们不嫌弃的话,最好还是在我这儿过一夜,明天天亮再走,如果你们执意要走的话,被豹子叼走了可不能怪我,我已经劝告过你们了。”

    肯尼看着眼前的大雾,无奈的拽起地上的劳伦斯,两个人低着头,一前一后的钻进丽莎的洞里。

    第二天一早,肯尼起身后发现丽莎已经不见了,他伏着身子走出洞口。

 第033章 久别重逢

    昨天肯尼背着劳伦斯在雾里转了很久,一夜睡过来腰酸背痛,他刚刚走出低矮的洞口,正准备伸个懒腰,谁知头顶上突然跳下一个东西。

    丽莎的这一跃吓了肯尼一跳,正当肯尼准备咒骂丽莎,谁知她将一只手按在自己的胸口,嘴里叽里咕噜的念起听不懂的咒语,随着丽莎的声音越来越大,眼前的浓雾渐渐散开了。

    丽莎缓缓的转过身,抬起头,一脸吃力的看着肯尼。

    突然,她左手叉腰,右手竖起牙签粗细的食指指向肯尼,一脸轻松的说,“怎么样,怎么样,帅不帅?”

    肯尼被这突如其来的恶作剧整的愣头愣脑,他将眼睛眯成一条缝,答非所问的说,“一点也不好笑。”

    丽莎失望的低下头,她难得起了个大早,就是想向人类炫耀一下自己的能力,谁知道人类根本没有地灵的幽默细胞。

    浓雾散去后,劳伦斯也从洞里钻出来,他们告别了小地灵丽莎,一路上他俩都在议论比北方更远的地方,他们甚至开始幻想那里的环境,种族,城镇。

    这时的他俩万万没有想到,许多年后,他们会带着一群残兵败卒,逃向那个未知的远方。

    乌央的嘶鸣声将肯尼从回忆里拉了回来,肯尼看着远处的浓雾,转过头对迈克说,“你回驻地压阵,我和劳伦斯去个地方,或许这场浓雾和我们的一个老朋友有关,如果赖安的大军来犯,你先指挥抵御,我们很快就回来。”

    肯尼说完便上了马,劳伦斯紧随其后,两人向荒原北部的纳尔村飞驰而去。

    第二天中午,他们到达了纳尔村,在当年的那条小河边下马。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个人,或是一个地方,眼前的纳尔村早已面目全非。

    大片的麦田,成堆的谷堆,简陋却不失温馨的小茅屋,还有善良的纳尔村民,这些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残破不堪,没有人知道这里发生过什么,唯一没有变的,就是当年他们钓鱼的那条小河。

    肯尼顺着十年前的记忆,寻找当初的那个石塔。他领着劳伦斯穿过一片草丛,接着便是夯实的土路,再之后是石子成堆的戈壁滩,没错,就是这里了,肯尼自信的抬起头。

    果不其然,他暗暗佩服自己卓越的记忆力,当年那个石头堆砌的石塔出现在他们面前。肯尼迫不及待的绕到石塔的前面,对着黑漆漆的洞穴深处大喊丽莎的名字。

    一会儿的功夫,一团黑毛从洞穴里伸出来,丽莎用手拨开自己的许久没剪的头发,睡眼惺忪看着天边的太阳,强烈的阳光照得她看不清东西,还没来得及揉眼睛,脖子便被一只大手紧紧的掐住,将她从洞里拽了出来。

    慌乱不已的丽莎举起自己的拳头,狠狠的砸向掐住脖子的巨手,几番挣扎之下并无效果,她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想看清楚到底是谁袭击她,结果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丽莎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哎,我当谁呢,你是那个,那个,那个谁嘛,对吧,快放开我。”丽莎一脸不屑的看着肯尼。

    很显然,纳穆神创造地灵的时候,并没有给它们一个好记性。

    “你记不记得我不要紧,现在我没有时间跟你在这里开玩笑,给你两个选择,一、我马上掐死你,二、把你召唤的雾散去。”肯尼非常严肃的看着手里的丽莎。

    “你不要用这么认真的脸盯着我,看着怪吓人的,先把我放下来。”

    肯尼刚刚松开手,丽莎一下便窜到石塔的最上面,她揉搓着自己的脖子,非常不开心的盯着下面的肯尼。

    “我已经想起来你是谁了,咱们那么久没见,一见面你就这么凶狠,跟第一次见面时一个样,一点都没变。”丽莎翻着白眼,显得非常不高兴。

    劳伦斯感觉空气里的气氛有点尴尬,他马上干起自己最擅长的事,打起圆场。

    他撸起袖子,指着手上的两个小黑点说,“喂,丽莎,你吸过我的血还记得吗?”

    丽莎看向肯尼旁边的壮汉,这些年的戎马生涯让劳伦斯彻底变了样,她已经快要认不出当年那个细皮嫩肉的小家伙了,如果不是他胳膊上那两个伤疤的话。

    “是你啊,记得,当然记得,你叫,呃,那谁嘛,对吧,你怎么还跟这个野蛮人在一起?”丽莎对劳伦斯说完,接着又非常仇恨的看向肯尼。

    “我叫劳伦斯,我的朋友不是什么野蛮人,他叫肯尼,是我们联盟军的首领,卡尔塔城的城主,卡尔塔铁人军团的团长。很抱歉丽莎,我们在行军途中遇到了大雾,我们原本以为那只是北方秋季的正常气象,可后来我们发现那个雾和你当年召唤的雾很像,所以我们就来找你了。”劳伦斯极力的向丽莎解释。

    “和我召唤的雾很像?别开玩笑了劳伦斯,我是地灵,又不是先知,我可不会占卜。如果今天不是你们来找我,我早就把你们忘了,拜托,朋友,这都已经过去十年了。”丽莎双手向上,摆出一个夸张无奈的表情。

    肯尼看着蹲在塔顶的丽莎,虽然之前自己的行为确实有些过分,丽莎生气在所难免,但她没有理由去骗劳伦斯,如果不是她所为的话。。。

    “丽莎,我为刚才的野蛮行为道歉,我确实有些着急,因为大雾已经围困我们两天了,我本以为那是你的恶作剧,所以,很抱歉。”肯尼的表情非常诚恳。

    “没关系,我可以陪你们去看看那团浓雾,但这一切都是看在劳伦斯的面子上,他的血曾经救过我,虽然,是我强行把他掳走的。”丽莎面无表情的看着肯尼。

    “丽莎,我还有个问题想问你,如果那团雾不是你召唤的话,你知不知道炼金巫师有没有这个能力,或是,我们的大陆上还有别的地灵?”

    “除了我们地灵,没有谁可以改变天气,别说炼金巫师了,就算先知也没有这个能力,第一大陆也不会有别的地灵,除非。。。。”丽莎迟疑了一下。

    “除非什么?”肯尼死死的盯着丽莎。

    “没什么,去看看你们说的那团雾吧。”丽莎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第034章 孤独地灵

    两匹骏马疾驰在荒原上,劳伦斯的背后坐着丽莎,她的两只小手紧紧抱住劳伦斯的盔甲,一直急脾气的肯尼却落在了后面,这看起来有点反常。

    肯尼看着前面的丽莎,她肯定知道些什么东西,但却又不愿说,十年前她曾说过来自遥远的北方,比红橡林更远的北方,难道她来自瀛水河外?

    繁杂的思绪和满脑的疑问影响了肯尼的速度,他漫不经心的跟在劳伦斯后面,思想早就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半夜,两人和丽莎回到驻地,劳伦斯在驻地不远处下马,丽莎灵活的从马背上跃下来,还在空中调皮的翻了个空翻,差点砸到姗姗来迟的肯尼,肯尼白了丽莎一眼,后者朝他吐了吐舌头。

    丽莎看向联盟军的驻地,事实确是如他们所说,虽然已经到了半夜,不远处那团硕大的浓雾显得格外显眼,雾中隐隐约约能看见一点星火,想必那是联盟军的哨兵火把。这团雾看起来确实是地灵召唤的,可这团雾却不来自于自己,第一大陆又没有别的地灵,真是奇怪。

    自从丽莎来到第一大陆,就再没有和自己的族群联系过,族里的人绝不会贸然出境,即便是好奇心再作祟,不到万不得已,没有人会选择这条不归之路。

    多年前,她一个人来到第一大陆,一个新的环境谁都有会新鲜感,一旦新鲜好奇的感觉过去,等待着的,就是一个人如孤鸟般飞跃万水千山。

    很难想象,当一个生性好动,性格活泼,长舌唠叨的地灵离开族群,去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没有人和她说话,所有人都把她当做怪物,她只能一个隐居在某个漆黑的山洞里。

    更可悲的是,大多地灵都能活上三五百年,长寿本是纳穆神对她们族群善良的褒奖,但对丽莎来说,它早已变牢笼铁链,紧紧的束缚自己。

    “啪!”

    一声响指将丽莎从思绪中抽离出来,她转头看着劳伦斯打着响指的手,毫不客气的一巴掌扇过去,劳伦斯感觉被什么东西叮了一下。

    这小东西明明能搬动比自己重几十倍的东西,可是打起人来,却一点力气都没有。

    丽莎回过头紧紧盯着远处的雾,认真吃力的表情取代了玩世不恭,肯尼看着矮小的丽莎,当他再抬起头时,围绕着联盟军的浓雾已经散去了。

    “喂!丽莎,你不是要把手放在胸前,然后念一段咒语吗?难道这些年你一直躲在洞里修炼,已经不需要念咒就能召驱浓雾了吗?”肯尼一脸疑问的看着丽莎。

    “什么动作?什么咒语?哦!我想起来了,那都是骗你的啦,当年我只是想在你这个小毛头面前耍个帅罢了,改变天气靠的是我们族与生俱来的意念,不是什么咒语。”丽莎略带嘲笑的回答肯尼。

    时隔十年,肯尼又被这个小地灵戏弄了一番,但不管怎么说,丽莎这次确实是帮了联盟军,肯尼和劳伦斯向丽莎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丽莎接受了劳伦斯的谢意,但依然对肯尼没有任何的好感,回到驻地后,劳伦斯派了一名骑兵送丽莎回荒原石塔。

    时间已至下半夜,除了哨兵,驻地里大部分士兵都已经睡下,在某个黑灯瞎火的帐篷里,卡米尔一脸无神的坐在床边,他已经这样待了两天了,一封未署名的来信让他无法安睡,血丝布满了他的眼球,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出选择。

    第二天清晨,肯尼下令大军开拔,向德拉曼城进军。

    午后时分,正当联盟军休整时,一名骑兵从德拉曼城的方向疾驰而来。

    此时的马文正躺在地上,他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一件鹿皮短衣盖在脸上遮挡阳光,轻微的鼾声不时从他的嘴里传出来。马文从不相信任何哨兵,在他的眼里那些人都是轮哨打瞌睡的饭桶,昨夜他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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