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情圣物语 >

第1096章

情圣物语-第1096章

小说: 情圣物语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措施。

    “俺同桌在这儿呢!”课外的偶遇,她这话令我欣喜又惆怅。

    这个被称作聪明型的女孩儿,那天竞表现得那样的傻傻的。那日轮到我们扫地。她竟不辞劳苦的来了个彻底的清除,本来我打算和平时一样掠掠纸片就算了,可她竟执意全扫,我不得不依她。为此,她足足在灰尘中泡了半个小时,大部分活儿都是她干的,这使我自惭形秽,而且改变了对她的看法:蔷原来是一个“聪明型”的傻女孩!——一种可爱的傻,傻的可爱,我发现我对她竟满满的倾心了!

    我开始设想她留着一头秀发和穿着一袭长裙时的美好形象。深深地为她陶醉了。“难道我真地爱上她了?”我有时忧心忡忡地问自己。

    也许我的举动吓着了蔷,她开始明显的显露出躲避我的迹象来。那次我进班时首先看看同桌可在,而她却坐在了后面的座位上,直到上课才归回到我身边来,我真是感到既伤心有喜悦。伤心于着女孩儿是否要离去,喜悦于她终于又回来了。

    蔷的躲避是我陷入深深的自卑之中,我的情绪变得十分低落,而心情不好使我又受到了李广和王维的火上浇油的言语攻击。王维又讲了一大通蔷的坏话,而李广则向我射来了一支冷不防的毒箭。

    我开始自省,“你有什么?你凭什么跟她恋爱呢?”我拿出镜子端详,那一粒粒狰狞的粉刺一个个似在冷冰冰的想我抛出嘲讽的眼神来。我感到自己真是奇丑无比。丧失了与着漂亮女孩儿相爱的信心。

    蔷终于提出了那个令我伤心的要求:她要离开我了。她要求跟自己的另一个同桌把座位换过来,而他也同意了。那是一个星期六,而且马上就要进行一场十分重要的摸底考试。我则伤心至极,十分担心蔷的离去。

    各种各样的心理上的创伤是我对生活失去了兴趣!我常一个人呆呆得在学校新建的花园里观看游鱼和鲜花,那景色本是不错的,可我的心境却是多么的悲哀啊!春天早已经降临了大地。树枝上蒙上了层层绿云,而桃花们也早已在枝头发出灿烂的微笑了。可我的失落情怀却形成了多么大的反差啊!

    然而考试房价后再次回校后的结局,却令我惊奇和喜悦!

    蔷居然没有挪开,仍然是我的同桌!而我的成绩也开出了有史以来的最好成绩!成绩上一直在我上面的李广,这次竟也落后于我了!

    那之后的几天里我的日子特别愉快。然而我明白,我的成绩的取得其实都是因为有了一个美好的女孩坐同桌的结果,我应感谢蔷的帮助!

    我怎么也没想到,当我正踌躇满志的向最好成绩进军的时候(我的目标是北京大学),**先生却自以为是的给班里的学生们调了几个人的座位,其中就又一个是蔷。就这样,蔷不得不离开我,而我更是极不情愿的失去这样的一个好同桌,这是一个釜底抽薪。

    为此,那天下午我狠狠地发了一晚上的呆,真的是伤心太平洋了。

    而此时我的好友苗淼,则面临着与我一样糟糕的状况,**同样给他调了位,使他离自己心爱的女孩更远了。

    孤身独影,漫游在乡间林荫道上,然而在我看来几乎等于不存在。我真的希望,能在那个绿色丛中冒出那个伊人的倩影来,什么话都不必说,只是那样默默的向我看着也好。我陶醉于幻想的境遇中,如沉迷于一个七彩的梦中,永远不愿意醒来。

    其实这一切何尝不是一个梦呢?一个纯粹的自作多情的甚至可以说是庸人自扰的梦!不光是可笑可悲,还是可恨可气,而我,竟在这个梦中逗留了许久,贪恋梦中的美景,其结果或许注定必然是梦若断魂亦消!

    没有蔷的日子里,我心神不宁,无精打采,原本被她的介入而冲走的悲观消极又卷土重来,霸占了我的整个的思绪,学习效率也是可想而知的。

    我意识到我完了。

    那个晚上,两个失魂落魄的男人聚在一起,进行了一场彻夜长谈!

    “没想到你跟我一样,也会陷入这片泥淖之中不可自拔了!”苗淼感触很深地说,“而且是在这么关键的时候,离高考只有不足八十天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她心中到底有没有我,也许只是我单相思而已。可是我总不能使自己的忘记她,看书,做题,时时维塔尔芬深。前一阶段我得了那个病,我真希望自己得的是绝症。如果我还只有一个月的活期就好了!”
正文 桃花缘尽卷 第024章
    我蓦然一恸。其实自己这几天的状态不正像他所说的一样吗?有时候真到了绝望的边缘,这样死板无聊的日子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梦总是要醒的!

    听了我们的告白,两个此时正同桌的女孩掩口而笑:“这两个可笑的笨蛋!”

    于是我和苗淼从学校五层高的男生公寓里一跃而下,摔成了两块血肉模糊的肉饼。

    于是有一条消息传出:“某校两个高三学生因高考临近承受不了巨大的压力而跳楼自杀。”

    一切都是梦而已,但一切都是真的!

    病史

    那年夏季开学后不久,我不幸罹患一场险些被吓死的病。

    起初,当同学发现了我的异常,并告知病兆,大家都怀疑是中风,那可是要死的病,因此极为恐惧。

    于是赶紧求医,在太和城中的一个小医店,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开始给我扎针、并开中药。才知这病并不是什么中风,且不会有危险。

    不久后就请假回家治疗,先是在二姥爷家,然后是长春医院,历时周余。

    最后虽然并未痊愈,我就已经骑车回校,开始新的征程了。

    这本小册子,是习惯了的日记,对人情冷暖写的浓墨重彩,虽然更多的只是“自我中心主义”病灶的体现。虽然被李怀云女士狂轰滥炸了一载,却仍然坏的不可理喻,可见其并非良医。

    但对当时当日事迹的记录和描绘,却自有其价值。至少对于我自己是如此。因此虽然这如今已是污迹布满的小本子,被刚劲的毛笔字批上“此为病史业,真是可笑,甚是无聊”的大字,颇令我恼怒,但也顾不得了。

    昨日无电憋闷,不经意间翻出这本子。今天便特意将其移植到硬盘里,因为担心这小本子很快就要化为灰烬了。

    原本名为《永金病史》。

    一九九九年 ;九月 ;二十日

    永金病史

    永金就是我,看这个名字,似乎我生了重病不治而死了。其实我还不曾死。只是如果这病瞧不好,“史”也就真的要变成“死”了。

    隐隐约约中,我的病是上周得的。那日起来后并不觉得有什么反常,只是一直到上午,似乎有些异样,原本以为是累的,认为睡一会儿就好了,然而睡了一晚,没有好,我去上学了。觉得眼睛似乎浮肿了。

    同桌是一个有趣的小伙子,我倒真希望她是一个女孩儿。他有女孩儿的秀气和细腻,多愁善感。就因为此,他每天总是很激奋,不能静下心来投入进去学习。这也许也有我挑拨的因素在里面。我跟她说,如今我们每天来上的这个学,并学不到什么东西,仅仅是浪费时间而已。三年的课程,只要一年就可以完结。他竟然听了就信了。

    也有怀疑,说我危言耸听,不符合事实。但很快就又认为我说的对。对待学习总是打不起兴趣的他,总是沉浸在自己和同桌共同营造的沉沦不振的氛围中。

    “我实在坐不下去了,出去吧!”在一派沉寂的教室中,大部分人都埋头看书做题,他对我说。

    我摇了摇头,说不想出去。

    “我就知道你不出去!”他赌气说。但继续劝到:“今天我请你出去喝冰。”

    我也来了兴趣,说:“好吧。”

    站了起来,我们一同出了教室。

    “你每天都出来灌所谓的冰吗?”我问。

    “嗯。有时灌两倍,心情好受点。”

    “刘永金,你有没有雄心大志?”他似乎很严肃的腔调问道。

    我似乎早有所料。悠悠的如实回答:“你不是不知道。”

    “上北大?”

    “那只是一个算不上志的志!”

    “那是你常讲的那个奇特的理想了?”

    “可以这样说。”

    “你的理想是什么时候有的?”

    “从初中。但在初三一年出现了波折,曾经心灰意冷,沉沦不振过一个时期,但现在已经慢慢的恢复了。”

    “现在该我问你了,你有没有雄心大志?”我问他到。

    “以前有。现在仅沉沦于碌碌无为了。”

    我们走到了校门口的小商店,这儿门牌上标着“太中学生服务部”,实际上所卖给太中学生的东西无不比其他处贵,而且质量肯定有问题。

    “两瓶汽水。”苗奕走上去直言道。

    那个女人拿出了放在柜台上,我问多少钱一瓶,他们都说五角。

    苗奕很快灌完了他那一瓶。我却无法一起喝完,因为太冰。

    女人打岔说别噎着,苗奕笑着在一旁等我。我们走回时,我似乎发现自己的嘴有些异样,喝东西甚别扭。想必这个时候,病的种子便已然播下。

    一

    如果说我的故村——刘楼是一个闭塞的“三家村”的话,我母亲的故村——前李却是一个农村里的深水区了。那里有名医,有刚考上的大学生。可我们村却是默默无闻的,能改写历史的我病着。

    二姥爷的银针确实够意思,疼的我龇牙咧嘴,不过没有城里的那位狠,他总是四针,而且一次扎十分钟。而二姥爷只要三针,并且只有几分钟。疼过之后让人一向起好起来的感觉,也就轻松多了。

    我回家是治病的,所以父母亲总是不让我摸一点儿活,我若执意干点,反而会添了些麻烦。

    当我想笑时,我的脸上的表情很有意思,——一半笑一半不笑。想哭时,一边脸苦恼至极,另一边脸却平淡如水。这该死的病搅得我心神不宁。

    停电,很气人,不然我就可以过过电视瘾了。

    今天,小舅来了,父母设宴款待,我给他们倒酒。饭后,我也尝了一点儿,那就很辣。

    二

    今天阴沉沉的天气,秋风已经很凉。

    在太和。那个眼科医药铺的医生脾气很坏,动不动就气逊着脸。他说中西药兼治也得半个月,父亲一定要我回家,于是我在那儿看了四天。就回家来看病了。

    三

    回家瞧病已是第三天了。病已经有所好转。如果我的病治好了,我一定会对四舅和二姥爷感恩不尽的。

    二姥爷的针确实厉害,扎的我挣扎不止。

    浓浓的亲情笼罩着我,使我不能不感激涕零。

    在太和的我和在家的我的感受,可谓天壤之别。我的弱点,也在患病期间淋漓尽致的表现。

    病,使我不自在,身体上,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