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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别对我撒谎-第1章

小说: 别对我撒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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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识破谎言,发现真相
我想,会翻阅本书的你,大概是个很能够体谅别人、责任感很强的人;只是,对于人际关系方面的问题,偶尔还是会感到有点困扰。毕竟会对这种探究人性真实虚伪的书有兴趣的人,通常都很在意别人,而且会在很多方面,让自己承受过多的压力。
  我在律师界累积了多年的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我发现,大部分追求事实真相的人,都是相当体贴别人、责任感很强的类型。而仔细深入思考的话,会发现理由其实很简单。
  对于说谎时脸不红、气不喘,或是明明可能有错,却又坚持己见的人来说,这些人根本不在意事实真相究竟为何。在很多时候,不让事实明朗化,反而更称了他们的意。
  正因为有这些善于说谎,或是冥顽不灵的人,使得那些较体贴、责任感强的人,经常为了调适人际关系而煞费苦心,即使吃了闷亏,也不得不忍气吞声。结果是,为了人际关系而煞费苦心的,都是较体贴、责任感较强的人;说谎或是冥顽不灵的人,则总是让人饱受折磨。
  我会动笔写下这本书,就是想借此机会,尽我所能地矫正这些不合理的事。本书将借由具体案例,充分说明我从法庭上的交互诘问,或无数次的谈判经验中,所学得的“识破谎言的方法”,以及“修正记忆偏差的方法”。
  本书共分为7章。在叙述中,我尽量以平易近人、生动活泼的文字风格来撰写,因此我有自信,能使各位感觉自己就像是在读一本小说,并通过这些内容,获得超越一般律师水准的知识。
  另外,为了让各位能迅速运用这些方法,书中也会一一举出实例说明,无论是亲密恋人间的吵架、职场上大场面的争论,或是将法庭案例影射至日常生活或职场上的应用。
  本书将从识破谎言的方法、处理记忆偏差的方法、应付专家的办法、男女说谎方式的不同及应对方法、人在说谎时的肢体破绽等着眼点,逐一切入,并从各种角度说明,你该如何找出事实真相。
  如果能理解本书的内容及各种应对方法,你就能学会如何识破谎言,以及将顽固的记忆偏差导向事实真相的技巧。当然,无论是实际的日常生活还是职场上的大场面,会出现与本书案例完全相同的情况,可能少之又少。不过,借由本书的技巧,要应用至各种情况,并不至于太困难。
  如果可以轻易看穿具有恶意的谎言,或能从根深蒂固的记忆偏差之中,导出事实真相,那么无论是情侣或夫妻间的争执,还是职场上的重大事件,你都可以防患于未然。如此一来,你就不必再为了无谓的人际关系问题而烦恼,无论是在生活中或职场上,都能全神贯注地往前迈进。只是,恶用本书的技巧相当危险,所以各位务必谨慎使用。
  如果你能借由本书,改善身旁的人际关系,甚至是职场上的问题,进而获得更多的愉悦与充实,我将格外感到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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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肯总统怎么用反诘问
首先,我想向各位介绍林肯著名的反诘问 反诘是反问的意思,但又不同于反问,它有追问、责问的意味。反诘是用疑问的形式表达确定的意思,以加强语气。——译者注。林肯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总统,其实在他担任律师的时候,也有非常有趣的逸闻流传于世。
  接下来要介绍的即是,在杀人罪案件的审理中,林肯对看见被告杀人的目击证人进行的反诘问。因为当时没设置书记员,所以没有留下准确的记录。
  以下引用自名著《交叉询问的艺术》(The Art of Cross…Examination)。
  林肯的反诘问技巧
  林肯:“那么,直到案件发生之前,你都一直与被害人在一起,而且也亲眼看见,被告拿手枪狙击被害人?”
  证人:“没错。”
  林肯:“你站的位置离他们近吗?”
  证人:“大概距离六米左右吧。”
  林肯:“不是三米左右的距离?”
  证人:“不!距离六米以上,或者更远。”
  林肯:“是在视野宽广的草原上吗?”
  证人:“不,是在森林里。”
  林肯:“什么样的森林?”
  证人:“桦木林。”
  林肯:“时间是在八月,所以桦木的树叶长得很茂盛吧?”
  证人:“相当茂盛。”
  林肯:“(把案件中使用的手枪拿给证人看)你认为这把手枪,是当时使用的那把吗?”
  证人:“看起来很像。”
  林肯:“你能看得见被告开枪,或是枪管样式,以及其他情况吗?”
  证人:“是的。”
  林肯:“案发现场距离布道会场多远?”
  证人:“大概500米左右。”
  林肯:“光线在哪个方向?”
  证人:“在布道会场的牧师讲台旁边。”
  林肯:“有500米远?”
  证人:“是的,我已经回答过了。”
  林肯:“那么,在案发现场,你是否看见被告或被害人,带了蜡烛之类的照明灯具?”
  证人:“没有!带蜡烛到那种地方干嘛?”
  林肯:“那你是怎么目击枪击事件的?”
  证人:“借着月光!”
  林肯:“你在晚上十点看见枪击事件,在桦木林里,离灯光500米远,你看得见手枪的枪管、看得见被告开枪?而你距离被告6米远,所看到的一切,全都只靠月光的亮度?”
  证人:“是的,之前已经说过了,我全都看见了。”
  林肯从大衣的侧边口袋,掏出一本蓝色封面的天文历,然后慢慢翻开,把其中一页当成证据,呈给陪审员及法官看。接着,他慎重而缓慢地念出其中一段,说明案发当晚看不见月亮,月亮直到翌日凌晨一点才会升起。
  破坏证词的可信度
  虽然引用的内容稍微长了一点,但是林肯对于目击证人的反诘问,绝对有引用到两页的价值。“所谓的‘反诘问’到底是指什么?”或许各位会有上述的疑问,我在此稍微简单地说明一下。
  对于证人的诘问,有“主诘问”与“反诘问”两种方式。在顺序上,先进行主诘问,然后再进行反诘问。所谓的主诘问,不论是在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上,对于进行主诘问的一方来说,都是要证人在法官面前作出有利证词,而进行的一种诘问。
  在林肯进行反诘问之前,检察官曾经进行过主诘问,该位证人作出的证词,应该都是满足检察官需要的证词。相对于此的反诘问,目的即在于破坏敌性证人敌性证人(hostile witness),系指带有敌意,且在法庭上,对己方当事人作出不利证词的证人;反之即属友性证人。——译者注证词的可信度。由于检察官的证人对林肯的当事人作出不利证词,为了破坏证词的可信度,于是他对证人进行“反诘问”。当然,证人的态度通常不如在主诘问时那么配合,证人对进行反诘问的律师抱持戒心,并露出很明显的敌意。
  其实反诘问是所有律师几乎都有过的经验,当我为了要进行反诘问,而在法庭上起身时,敌性证人的态度立刻会变得很强硬,表情也变得严峻。那种表情就好像在说:“我绝对不会被你的花言巧语给骗倒的!”
  跟在主诘问的时候比起来,证人态度截然不同。由于在反诘问的时候,证人几乎都不会对诘问者采取合作的态度,所以必须谨慎地选择诘问方式,让事实得以显现,就好像前述林肯的例子一样。律师在法庭上的手腕高明与否,取决于反诘问技巧的优劣,这种说法绝非言过其实。
  人人都可成为识破谎言的高手
  美国著名律师威尔曼在他的著作《交叉询问的艺术》中,解说了各种反诘问的方式。日本则是以《反诘问的技巧》的译名出版,现在市面上已经绝版,而在二手书市场也很难买到。
  这里要请各位注意的是,日本将书名译为“反诘问的技巧”,用的是“技巧”两字,但原文书名是“Art”(艺术),而非“Technique”(技术),这也表示,威尔曼其实是将反诘问视为一种艺术。在法庭上,律师为了发现真相而应用的反诘问,已经超越了技术的领域,达到了艺术的境界,这么说其实一点都不夸张。
  因此我想向各位传达的概念是,识破人类谎言、发现真相的行为,不单单只是一种技巧,而是一种“艺术”。虽然这么说,但各位也无须担心,所谓“识破谎言、发现真相”的能力,并不限于只有天赋异秉的艺术家才学得会。只要能学会后面将谈到的“原理、原则”,我保证不论是谁,都可以成为“识破谎言”的艺术家。
  

让他没机会说:我记错了(1)
那么,就让我们踏出成为艺术家的第一步吧。
  这里将借由仔细检讨前面引用的反诘问方式,以及介绍我自身的经验,作为材料进行讲述。人类的活动,几乎都是从模仿开始,然后以之为基础,创造出自己的原创性。毫无例外的是,所谓的一流人士,也都是从模仿前人开始,即使是美国大联盟的铃木一郎铃木一郎,日本第一强棒球手。——译者注,或是日本象棋高手羽生善治,也不可能在没有经过模仿、学习,就成为一流的人物。著名的音乐家与画家,也必定是先从模仿优秀前人的演奏技巧或画法开始。像这样确实承继前人遗留下来的珍贵资产,然后不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独特性,才能真正称之为一流人士。
  读了本书的你,也许不像律师那样,有机会使用到反诘问,但在商场上,或偶尔与朋友或家人辩论的时候,如果能从前人身上,学会很多说话技巧,从而让你“发现真相”,或许你也可以变得像钤木一郎或羽生善治那么出色。
  “填平外壕在城池外围或阵地周围挖掘的壕沟。,截断退路”
  接下来我想先探讨一下伟大前人林肯的反诘问。看过了林肯的反诘问之后,大多数人心里或许会有“绕了一大圈”的印象;或许也有人认为,我是为了要充页数,所以才引用那么长的问答也说不定;更有可能的是,有人会提出质疑,何必那么啰唆,直接单刀直入地问:
  “你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怎么能将被告的犯罪情况看得那么仔细?”
  这样不就好了。
  的确,证人对于这样的问题,也许会回答“借由月光”,然后拿出天文历当成证据,用一句话,轻易就打发了这个问题。可是,几乎所有证人都不会轻易就范,即使你对他大喊:
  “你没看见葵纹日本经典时代剧《水户黄门》里,水户藩第二代藩主德川光园(德川家康之孙)的随从渥美格之进在关键时刻,亮出刻有“葵纹”图案(代表德川光园身份)的印章,借以惩戒贪官污吏。啊!”
  他也只是会“哼”地冷笑一声,不肯认输。或者,林肯进行反诘问的那名证人会说:
  “是我记错了,是布道会场的光线,让我能看见现场的情况。”
  “被告拿着蜡烛,所以看得见,但后来被告拿着蜡烛逃跑了。”
  用这类的话,拼命闪躲诘问者的追问,说不定就这样顺利逃过一劫。
  这里的意思是说,之所以要诘问目击者与被告等人之间的距离、与布道会场之间的距离、与布道会场电灯之间的距离,以及现场是否有蜡烛等,为的都是不让证人通过狡辩而逃脱,也就是说,此一质问是为了要“填平外壕,截断敌人退路”。在握有决定性证据,足以证明证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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