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女奇緣-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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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麽好喝的荼是怎麽做出来的?”入口丝毫不觉苦涩,很润喉。
石不华倒不嫌她问题多。“捡出最好的春茶和珠兰花或茉莉花、蔷薇花一同埋在地下,过段时间取出即成。新茶叶最能吸收气味,可以培制出各种香荼,也有人拿新鲜的荷叶包住新茶叶,使茶味含蕴荷香,亦是一奇。”
“真有趣。”
香茗人喉,口齿生津,但在来弟心田里,世上再也没有比爹爹亲手泡给她唱的那杯甜茶更好喝了。
因为难得,才显得珍贵。
“那又是什麽?”她指著几上一只金色怪兽,一缕轻烟从它嘴里逸出,这味道便是她方才百思不得其解的香气。
“那是麒麟,肚腹中空,里面烧著沉水香。”
“为什麽呢?”
“什麽为什麽?”他居然有耐性回答她的童言童语,除非他看错,庆嫂眼中满是惊讶。
“为什麽烧香?”
“你不喜欢?”
“不是的,很好闻呢!只是不懂为什麽要烧香。”
“在湿冷的天气烧一炉香,可以去除潮湿霉味,才不容易生病;在夜里点上一炉香,可以安神,正宜读书。”
来弟听了连连点头。这人真有学问,佩服,佩服。
“香炉都是做成麒麟状的吗?”
“不。各种禽与兽的形状都有,像鸭子、狡倪、宝马、卧牛。”
“狡倪又是什麽?”
“狮子。”
来弟眼睛一亮。“我见过,有人在家门口摆两座石狮子。”
“不错,正是那玩意儿。”
“你家有吗?我可不可以看一看?”她有点怯怯的问。她似乎太多嘴,要求太多了,他大概没见过比她更烦人的客人吧?!
“自然可以。”他一点也不觉得麻烦。“如果你能下楼用膳,我便教人取出家中所有的香炉,任你玩赏。”
“好啊!好啊!”见他仁慈,她胆量倍增。“阿姨和筱樵一定等得很急了,等看完香炉,我们就要去投靠舅舅,恐怕再也没机会见到这些好玩的东西。”
“石园的大门随时为你而开。”他心里居然有点不舒服,来弟不伤怀没机会再见到他,却遗憾少见一些好玩的东西,他石不华竟比不上一个香炉?
算了,小孩子嘛,自然好奇新鲜事物。
“你们好好服侍小姐,引她至花厅。”
其实不待他吩咐,下人眼皮活,主人看重谁,自然对谁加倍殷勤,即使这位客人所穿的衣服比她们都不如。他多此一举,主要是让来弟安心受人服侍。
“石……石大爷。”
石不华顿脚,回身,挑眉作无声问。
“你真是一位大好人,谢谢你及时伸出援手。”
他的表情好生古怪,彷佛生平第一次听见有人这样说他,倒有些不自在。片晌,他清了清喉咙,才找到声音说:“很高兴我能帮得上忙。”转身走了出去。
他是不高兴吗?来弟看不懂。
来不及让她多想,三个女人已将她包围住,像对待无助的婴儿般服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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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竺瓶中插著应景的花卉,瓶下有木刻的瓶座,花形简练、格高韵胜,看不懂的人会觉得不够花团锦簇,看得懂的人会觉得愈看愈有味道,暗赞一声:高明!
林筱樵的两眼眨也不眨的盯著那瓶花看,像那瓶花有多好看似的,黑决明看在眼里,暗暗称奇,唤一声:“林姑娘。”没反应,再唤一声,她仍是眼神呆滞的盯著花看,他这才弄明白,她是因为精神紧张,又不敢东张西望,才盯住一件东西稳住心神。
别说筱樵紧张,自比心似古井水的丁勤花,像是有谁投石入心湖,一颗心噗通噗通地狂跳著,似乡巴佬头一遭进城,不但看得眼花缭乱,又怕教人看穿是一名老土,当下眼观鼻、鼻观心,可心里紧张得要命,怕出错,怕丢丑。
昨天傍晚本该抵家的,却莫名其妙成了石园的客人。黑决明带人捡回他们三只落水狗,马伤蹄,车轮坏,丁勤花再没力气和他争,傲骨不是傲在这种时候,於是大方地接受他的好意,吃一顿饱饭,睡一场好觉,醒来後阳光乍现,彷佛昨天的欺人之雨只是老天爷的一场玩笑,予人不真实感。
早餐不但丰盛,而且热呼呼的,姨甥俩吃了有生以来最饱足的一顿早饭。想到家道中落,吃得这么好似乎有些罪过,筱樵还想偷偷藏两个鲜肉包子给来弟,但被丁勤花一个凌厉的眼神阻止了,到现在还觉得可借。
不知道来弟怎麽样了?她好担心。
黑决明招待三人人府,财伯被带去佣人房,丁勤花和林筱樵被带至一问客房。吃饭、睡觉全在房里,不曾见到主人。问来弟在哪儿?女婢只回说:“那位姑娘病了,主人请了大夫来看她,叫你们放心。”她们想看看来弟的病况,女婢只是摇头,说没主人允许,不敢擅自作主。後来她们实在累了,只有任其自然。
今早,用过膳食,主人传见,请她们在花厅等候。
昨日精神不济,一直待在房里,没有心思注意石园的繁美,如今发现它除了有深宅大院的气势,兼有雕梁画楝的精致,一片自然,毫无暴发户造作之俗气。
丁勤花和林彼樵毕竟是没见过世面的平凡女子,忽然闯入上流阶层,难免自惭形秽,产生不自在和紧张的感觉。
黑决明眼尖,轻声提醒她们。“主人来了。”
石不华宽袍博带,衣著不尚华丽,人品俊秀,观之和蔼可亲,但屋里的人自他踏进花厅开始,便|Qī…shu…ωang|屏气凝息,一时落针可闻。
他神情轻松,眉宇间却自然流露出强者的气势,使人敬畏。
他面露微笑,一双锐眼却毫不留情的将她们打量得透彻。
他的风度潇洒飘逸,眼中充溢著活力与智慧,像是一位自幼富贵的青年公子,但是,同时也在观测他的丁勤花,却可看出这是一个深沉难以捉摸的男人,他的来历绝不单纯!她也见过几位含著银汤匙出生的富家公子,知道在顺境中长大的人不可能年纪轻轻便拥有这麽犀利的一对眼眸。
他很快便收敛了眸光,精神奕奕、爽朗地笑说:“家居简朴,两位莫要嫌怠慢。”
主人自谦,客人不免客套两句。
生活上、历练上的差异,使彼此的话题没有交集,只能说一些来桃花村投亲的因缘和漫不及义的社交辞令,似乎两方都在等待某人,等待某种突破。
石不华心想,来弟倒是没有说错,她的姊姊果真是十分美丽的少女,难怪她言语间有点自怜自卑,但是,这种美丽已不能感动他。
他喜欢来弟,说不出为什麽,就是喜欢她。
“林姑娘,”他开门见山的询问筱樵。“令妹来弟患有头痛症,这是与生俱来的痼疾,还是什么原因所造成的?”
“不是先天的,”筱樵心虚的看了丁勤花一眼,她本想瞒著。“这两年才突然发病的,仔细推测,是自先父去世後,来弟偶尔就会发病。”
“可有吃药?”
“曾看过几位大夫,都诊断不出病因,只开了一些止痛药。”
石不华在内心推敲一番,又问:“在何种情况下容易发病?”
“不清楚。”筱樵无奈叹息。“先母临终曾有交代,要保护来弟,使她生活安全无虞,让她精神愉快,感觉有人在爱护她,这样她就会好的。很惭愧,我的能力有限,照顾不了来弟,才使得她昨日又发病了。”
“孩子,这怎能怪你呢?”丁勤花和一般人一样,均是同情柔媚可爱的林筱樵多一点,本能的爱护美人儿多些。至於同样是无依孤女的林来弟,由於先天条件恍不上姊姊,所以她所得到的关爱自然有限得很,何况来弟没病的时候精神倒好,话也多,半点不如筱樵温柔听话,令人心生怜惜。
“阿姨,你也看到的,来弟真是太瘦弱了。”
“这也不能怪你啊!来弟这孩子麻烦多、问题多,你能照顾她到今天也不容易了,这麽难养的孩子以後还有苦头吃呢!”
黑决明揣摩主人的心意,无非想多了解林来弟,於是以半挑衅的语气讪笑丁勤花。“有苦头吃?怎麽,你会虐待小孩?”
丁勤花狠瞪他一眼,昂首道:“丁家没有吃白食的人,人人各司其职,来弟自不例外,而且,她已经不是小孩子……”
石不华眼中精芒一闪,这时,来弟跑了进来。
“筱樵!”一阵香气袭来,姊妹俩欢喜重逢。
“来弟,你还好吧?”她上下打量妹子。她穿的仍是昨日那身衣服,已洗烫得乾乾净净,连鞋上的污泥也一并刷净。来弟一穿上鞋子就感觉到,有人帮她补上一层新的鞋底。她心里非常感激,心情自然特别好。
“我没事。我不记得我有吃药,病却自己好了,原来我整整睡了七个时辰(十四小时),醒来已是早上了,方才我一走出院子才发现的。”来弟像喜鹊般拉著姊姊滔滔说著,偶尔咳嗽两声,自己也不以为意。
林筱樵笑著听完,低声道:“你一定是睡得太沉,有人喂你吃药也不知道。”她可没忘记昨晚婢女曾告之主人延请大夫之事,牵了来弟的手,一同走到石不华身前,郑重的道谢,说了好些感激的话。
“姑娘太客气。”石不华淡淡回了她一句。
膳食送来,用一个大托盘盛著六只碗碟,一碗鸡肉粥,三碟小菜和两样甜食。花厅原不是用膳之处,石不华不理会这些小细节,引领来弟坐在他面前吃饭。
“趁热吃吧!若不合胃口,我命人重新再做。”
来弟瞧得呆了,她不曾吃过这麽丰盛且精致的早饭。
“你为什麽对我这麽好?”他还担心她吃不惯,太奇怪了。
“我说过,我初到桃花村,你是我第一位客人,意义自是不同。”他可以不必解释,却想要为自己不合理的行为找一个道理。“再说,我的马莽撞吓著了你,引起你旧疾复发,我有责任照顾你,直到你痊愈。”
“你为人真好。”来弟率直的说:“你真是一个大好人。”
他闷咳一声,想到自己的出身。“大好人”一词听来可真刺耳。
来弟举筷时看姊姊和阿姨面前只有一杯茶,踌躇著。
“我们都吃饱了。”筱樵告诉她。
“这麽说我是睡晚了。”她挟一块甜糕吃,甜而不腻,口感极佳,边吃边道:“原来睡觉也能治病耶,昨晚我还很难受,今天可全好了。”咳了两声,又问:“我是不是替石园带来很多麻烦?”
“不,是添了一些热闹。”黑决明以总管的身分说。他觉得主人未免太任性,抛下大小姐施琉他不理不睬,甚至到现在还不闻不问。他曾自请去镇上迎接她回来,石不华居然说:“别管她,要来的自己会来。”无奈只有退下。他看得出主人对来弟姑娘很特别,他对女人少有耐心和恩宠,对来弟却特别好,即使丁勤花和林筱樵也感觉得到。太明显了,光是一顿早饭的内容就大有差别。
曾经以为鲜肉包子已是人间美食,但与来弟的早饭相比之下却显得粗糙了。
显然,那是特别交代厨房另做的。
黑决明很担忧施琉仙可能会有的反应,这位大小姐可不好惹。石不华竟然不接她,不在乎令她空等,使她难堪,真他妈的傲慢到极点,真不懂施琉仙看上他哪一点?
石不华温文地和来弟闲谈,听她讲远来桃花村投奔舅舅的经过和童年的生活,来弟很自在的和他交谈,很轻松的用完早膳。她吃的不多,却已是长久以来吃得最满足的一餐了。
石不华终於悟透了,他由怜悯的关怀而明白了自己因何对来弟特别有好感,因为来弟很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