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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春风拂栏(致村官,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28章

小说: 春风拂栏(致村官,麦田里的守望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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蒿素。青蒿也变得价值连城,被人们广泛种植。

19:磨力之盆满钵满
为期三天的金百狂欢节结束后,部分游客还不想走。两镇的好山好水好人值得游客用一个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细心品味。新的游客又涌来。

  两镇一算经济账,不禁大喜过望。两节合二为一,胜利实现了1加1大于2的目标,两镇挣得盆满钵满,皆大欢喜。

  在金百节的主会场之外,我、青锋及在场的许多人目睹了两只猴子面对面*的场面。看它们亲亲热热、卿卿我我的样子,有谁想到它们居然是两只猴子?假如它们身上没毛,不就是两个*裸的人?

  人类栽赃,说猴类的性行为猴急。可是,人类做得又怎样?我说,猴子的学习和模仿能力太强了。发展下去不得了;了不得。猴子学会人类特有的亲热方式后;将极大地促进其情商和智商的发育。

  一旦猴子这二商发育起来;世界上将诞生一支新新人类。我担心;它们会和我们这些旧人类争地盘。青锋说,恐怕,还没等到它们变成人类,早已从世界上灭绝了。人是世间的统治者,也是毁灭者。

  我对青锋说,前面;本小说陆续介绍了蝎子、鱼、猪、狗、鹰、马、猫、猴等八种动物的性行为方式。你最推崇哪一中?青锋说,我最推崇的是鱼类的性行为。它是动物界中最高的性行为境界。

  雄鱼与雌鱼不发生肉体接触;属于柏拉图式式的精神恋爱。作为禽类的鹰的性器官比较隐蔽;体表根本看不到;作为兽类的猪、狗、马、猫、猴的性器官比较显著。

  它们为性器官而生;为性器官而活;也为性器官所累。公蝎之所以成了母蝎的口中餐;是因为太贪所致。不过;公蝎成了母蝎的食物;也算为繁衍后代做出了贡献。

  与鱼类、虫类、禽类、兽类的性器官相比;人类的性器官更显著;性行为也更频繁。因为没有发情期之困,人类随时随地都可以*。人类从*中体会到了欢娱;也受到性器官更多的拖累。

  请看;许多贪官为了一时欢娱;拜倒在别有用心女人的石榴裙下;让情妇象狗一样呼来喝去,哪有一点尊严可言?更有许多居家男人为了讨老婆欢心,而弃父母如敝帚。爱情是排它的;我们一定要约束自己的婚外性行为。对于妻子以外的女人或男人,我们应该抱持欣赏的态度;可远观不可亵玩。

  我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是这样看的。每种动物有每种动物的性行为方式和性乐趣。不能站在人类的观点看动物的性行为。

20:磨力之分道扬镳
省司法厅根据两镇合办‘金鸡、百花狂欢节’实现双赢的事实,根据枫丹、白露大学合并为中都大学实现双赢的事实,再次建议大江律师事务所、大河律师事务所合并。

  我和青锋都认为不可行。但是,上级领导的好意,我们也不能拂。于是,我们再次坐在一起。青锋说,跟你合并,是对我人格的谋杀和侮辱。我说,我也是。

  省司法厅领导说,两所有不少共同点,合并有一定基础。比如,两所律师办案时,都遵循‘为当事人保密,不说假话、不作伪证’的原则,都比较敬业爱岗。为什么不能合并?

  我说,您说得有一定道理。当律师虽然没有政府官员的优越感,但也不必像政府官员一样冒很大的政治和生命风险。此外,律师的地位毕竟比平民百姓强多了。当我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摆脱牢狱之灾,那种成就感美妙无比。

  两所合并的障碍在于:青锋认死理,办案时循规蹈矩。我坚持认为,事无定势、法无定见。律师办案时,不存在逻辑法则,也不存在经验法则,只存在利益法则。

  我的说法不是凭空出事,有法理依据。美国*官赫尔梅兹(HOLMES)说,‘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其实,他说的也不对。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也不是经验。

  逻辑和经验相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因循陋习做出判决必然误入歧途;可是,遵循缜密的逻辑推理又可能违逆经验法则,法官据此判决就会被讽刺为不食人间烟火。利益,只有利益,才是推动法律向前发展的动力。

  青锋说,你的说法夸大了真理的主观性,是极其错误的。无论律师还是法官,只有不受利益羁绊,站在超然的位置上办案,才能名垂青史。我说,我只在乎今天过得快乐,哪管死后洪水滔天?青锋说,你简直不可救药。

  我说,现在可以下结论了。因为路线错误,你所已经陷入山穷水尽的地步。不是吗?虽然你所律师一个比一个高尚,一个比一个更无愧于人民律师的称号,一个比一个更像道德楷模。可是,经济收益哪?

  因为收入有限,你所律师不得不贷款买车买房,为还房贷车贷喘不过气来,说出去丢人。你再看看我所律师,住别墅开名车,每个人银行里都有六位数以上存款。

  青锋说,钱能说明一些问题,但不能说明所有问题。为了钱,你所律师互相掐来掐去,斗来斗去,凝聚力和向心力几乎荡然无存。为了钱,你所部分律师挺而走险,甚至不惜触犯国家法律。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大河所的路越走越宽,大江所的路越走越窄。现在,我可以回答刚出道时你给我出的难题,红旗到底能打多久?我的答案是,红旗永远飘扬。 。 想看书来

21:磨砂之偶尔峥嵘
2001年8月上旬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大江律师事务所迁入新近落成的枫丹市北镇龙瑞大厦第二十层办公。此时此刻,坐在前可观山、后可赏河的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我感到无比欣慰。

  拥有自己的律师楼,是我当选大江律师事务所主任之时的郑重承诺。今日得以实现,我感到无比高兴。更令我感到高兴的是,大江所能够早大河所一步搬进新办公楼办公,是一个重大胜利。

  此时,青锋的大河律师事务所还蜗居在南镇的一幢平房里办公。该所预购的新办公楼天成大厦尚在施工中,竣工日期遥遥无期。

  在这喜庆的日子里,我还有一件喜事要与大家分享。在我省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财富排行榜上,大江所和我本人双双名列全省第十名。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岂不令人感到格外高兴?

  此外,我本人成功转型,由‘诉讼型律师’转为‘非诉诉型律师’,非诉讼业务收入,是我创收的主要来源。没有生存压力。出名后,成为大律师,我也收敛了自己以往咄咄逼人的本性。

  我绝不做第一个丢石头的人,但我肯定是最后一个丢石头的人。由于名声在外,许多人闻讯上门。我变成了坐堂医生,坐等上门。我还偶尔出庭办案,不是为了生存而是为了展示才艺。

  假使我不‘偶尔露峥嵘’,谁还怕我?当事人请我干吗来了?另外,与人斗是件其乐无穷的一件事。我一上庭,那前倾的身体、冷峻的面孔就令对手产生了敬畏。当我凭借出色的辩才,把对方引到事先挖好的坑中并发动惨烈的割喉战、割喉割到死时,内心的得意和满足是金钱无法衡量的。

  为了保护我的英名不倒及长胜纪录,我学会了选择性办案,一看案情,二看当事人。我所承接的案件必须有新闻点,必须能为我的声誉添彩。我不能拿自己的名声开玩笑。其次,当事人必须符合我的期待。

  那些擅长‘选择性失忆’、选择性失明、选择性失聪的当事人,特别受到我的青睐。我不喜欢当事人说假话,更不喜欢当事人实话实说。对于不利于己方的证据,狡猾的当事人庭审时经常说忘了、记不清了,但是,我不会教唆当事人这样说,并坚决拒绝为当事人造假。

  我的朋友对我的做法不解,说,你难道跟钱有仇吗?为什么不接?我说,你们太小看我了。你们知道律师这个饭碗的含金量吗?犯不着为了蝇头小利丢了饭碗。当事人想把我当枪使,打错了算盘。

  可是,我也犯不着为了当先进,处处为办案设限,自己跟自己过不去,拿着金饭碗要饭吃。即使我想这么做,我所的律师也不答应。潘多拉的盒子一经打开,想关上就难了。

22:磨砂之随心所欲
另外,由于身经百战,增长了知识和才干,我已经达到随心所欲地驾驭事实与法律的水平,也就是闻捷所说的‘法驭’水平。

  一进入法庭,即进入状态,旁若无人,胜似闲庭信步,宠辱不惊,随心所欲,物我两忘。法律了然于胸、事实了然于胸、过往判例了然于胸。我可以根据胜诉需要任意取舍,不受现有法律和事实的羁绊。

  不过,我在闻捷及许多人的眼里,是所谓的‘法奸’,而不是‘法菁’。我的眼里没有法则、事实、是非、良心,只有立场、利益、权力。

  我既不相信逻辑法则,也不相信经验法则,只信奉实用主义法则。我认为,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是专为那些规规矩矩的律师制订的,我无须遵守。

  假如密信这两个法则,我就别指望有出息,别指望挣大钱。事实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如水中花、镜中月,虚无缥缈,可望而不可即,不堪一击。

  记得美国的赫尔梅兹(HOLMES)*官说过,‘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实际上,他说的也不对。在我看来,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也不是经验。逻辑和经验都靠不住。

  实践中,逻辑法则与经验法则相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所以,社会的常态规则是‘权力法则’、‘时势法则’、‘利益法则’,强权即真理、时势即真理、利益即真理。不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一点,就不配当一个合格的律师。

  在我眼里,事实大厦摇摇欲坠,一推就倒;恢恢法网门户洞开,吞舟是漏。如果不对这样的事实和法律进行颠覆,简直对不起我这么大的本事。

  当然,我不信奉逻辑法则和经验法则,并不妨碍我为自己的主张套上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的外衣。仅凭这一点,包括青锋在内的许多人都抨击我的所作所为系‘造业’,不得善终。

  对此,我很坦然。我说,许多人都是这么做的,我只不过是拿香跟拜。青锋说,你要跟谁比臭、比烂?把自己置于什么位置?

  常年坚持‘高尚’的卑鄙,减轻了‘卑鄙’本身的杀伤力,让我一举甩掉‘讼棍’的帽子。我被越来越多的人奉为‘禅师’。我感觉自己成熟了,标志是可以根据地位的不同,随心所欲,任意解释事实和法律。我认为,这是我的人生飞跃。我自以为已经跨入了大律师行列。

  我的辩论技巧不说炉火纯青,也跟高山流水、珠落玉盘差不多。目前,我不用坐班,靠名气吃饭。我的工作就是公关,也就是吃饭。谈笑间,就把钱挣了。

  不客气地讲,我已经成为武侠小说中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武功高手,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我既懂得顺势而为、横扫一切;又懂得逆风行脚、转败为胜。有人抨击我为撒旦,魔鬼的化身,良心让狗吃了。我不以为然。

23:磨砂之领军人物
当然,前进的过程中没有一帆风顺。我的许多酒肉朋友为了一己之私,算计我,多次企图让我帮他们洗钱、顶包甚至要我成为共犯。因为我脑筋好使,转弯快,跑得快,他们的阴谋才没有得逞。

  还有一些因官司败诉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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