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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得之,我幸-第42章

小说: 得之,我幸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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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正行显得有些谨慎,对得之点头微笑,“很久没有见到你了,没想到是在自己的婚礼上重新遇见,这个世界其实很小对不对?” 
      得之只是笑,“看到你们,的确让我动心。这是我第一参加有棉花糖的婚礼。” 
      云杉狡黠地笑,“当然要有棉花糖,那是我们的媒人哦,这个家伙居然和我一样喜欢棉花糖,我们在嘉年华上抢最后的那支薄荷棉花糖,于是这样认识了……” 
      多么奇妙的相遇,怪不得这样甜蜜,得之想起刚才证婚人的一番发言,他说,我们每个人来这个世界上走一遭实属不易,能遇见上天注定的另一半简直是天大的恩赐,虽然身体上是两个人,可是灵魂已经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这便是伴侣,如果你懂,便要珍惜。 
      她喜欢那些话,喜欢这样的夜晚,终于在这里体会了良辰的含义,因为爱,所以甜蜜;因为懂得,所以珍惜,她会记住这样一个夜晚,好像书中说的那样,即使有一万个春天,也未必重复今宵这般良夜。 

      不知道跳到第几支曲子,忽然有人向她伸出了手,她抬起头便愣在那里,那是跟新郎极其相似的一张脸,她记得他的名字……卫正言。 
      只听那卫正言开口,“怎么样,有没有荣幸跟得之姐姐跳一曲?” 
      她没有伸出手,只是笑笑,“我身边已经有了舞伴,所以不能跟你跳舞。” 
      卫正言一脸故作失望的样子,“他真的不小心,把这样一个宝贝丢在这里,很危险。”音乐已经响了起来,他们只好站在舞池外边看别人起舞,卫正言忽然开口道,“你知道吗?我忘不了你跟二叔一起跳舞的场景,那天晚上灯光那样绚烂,音乐那般动听,我一直以为你会和二叔一直跳下去,他是那么地爱你。” 

      “他们都说命运是圆舞,最后终究会遇见对方,无论经历多少事,中间遇见多少人,最终都会和开始的那个人遇见,正行很幸运,一开始便遇见了最后一个。” 
      “是,所以他比我有勇气,二十五岁结婚,我从来没想过。” 
      得之拍着他的肩膀笑,“替我问你父亲好,这个世界是最奇妙的事情便是缘分,也许命运真的是圆舞,可是好像小说里说的那样,也许是音乐不对,也许是我和他都听错了,也许是另外一种舞,我们并不会跳,也许是我们错解了彼此的意思,可是正言,你会明白,曾经共舞,那便是毕生快乐。” 
       
                                        
      卫正言沉默半响,最后终于开口,“也许是这样,并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幸运,可是我们都会珍惜一起跳舞的快乐,对不对?” 
      她无声点头,到最后也许会发现,和谁跳舞也许并不是最重要的事,舞伴是美是丑,身家是多少,学历是怎样,他是不是第一个和你跳舞的人,最后会不会跟你跳到曲终人散,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是他让你快乐,让你终生铭记此刻的幸福与欢喜。 

      她用了这么多年,才明白。 
      没有殷其雷在身边,得之只觉得无聊,不知不觉拿了一大堆食物,刚找到一个隐秘的位置准备大快朵颐,却听到两个人在窃窃私语,本来并没有在意,却在不经意间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只听一个对另一个说,“原来是真的,殷其雷真的和叶得之在一起,看来这次是认真了吧,还真的是难得,手段也真高明,怨不得在殷家最受宠。” 

      另外的那人撇撇嘴,“不然怎么为了叶得之将自己的前女友赶尽杀绝,逼着人家出了国,那周子絮跟了他足有一年多吧。” 
      “要怪也要怪这位周小姐太不懂事,做出那样的事,算计到叶得之身上,怪不得殷其雷生气,要我说,这还算是轻的。” 
      得之登时觉得满盘的食物有些难以下咽,随手放下餐盘就往洗手间走去,将手洗了一遍又一遍,看着水流一点点从指间流下来,只觉得满胸的烦躁快要收拾不住,这个时候却有人在身后拉扯她的裙子,转过身像后看去,却是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小声对着自己说,“阿姨,洗手台太高,我够不上。” 

      她笑着抱起小女孩,帮着她洗了手,孩子礼貌地跟她道谢,回到会场便不见了踪影,在孩子的眼里,总有更加新奇有趣的事情等在前方,可是得之此刻只觉得忽然意兴阑珊,一切似乎都变得无趣了,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偌大的会场里,她有种将要迷路的错觉。 

      殷其雷发现得之的时候,便觉得她好像是迷路的公主……于夜凉如水路口徐徐张望,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在迷茫中左顾右盼。他心中如雨后的蓝天,超乎寻常地湛蓝明媚,只想紧紧抓住她的手,就这样走下去,此生同行。 

      似乎感受到了他的目光,得之终于发现了他,勉强笑了一下,心中思绪翻涌,一些话就在嘴边,最后又只得统统咽下,只是说,“我累了,我们回去吧。” 
      他看她满眼疲倦,好像真的是累极了的样子,心中泛起一丝丝愧疚,于是点头,“好,我们回家。”回家两个字让得之的心忽然平静下来,像是夏日雨后的空气,清新中透着甜香。 

      两人同新人道别,正要离开,一个小小的身影却急急来到他们面前,原来是得之先前在洗手间遇见的那个小女孩,小女孩手中拿着一只棉花糖,轻轻递到得之手中,“阿姨,给你吃。” 

      得之蹲下身来,笑着问,“为什么要给我啊?” 
      小女孩笑起来很好看,眼睛像一弯月亮,只听她道,“因为小宝的妈妈告诉小宝,要感谢帮助过自己的人,小宝最喜欢吃棉花糖了,所以拿一只给阿姨吃。” 
      得之拍拍小宝的头,笑起来,“那谢谢小宝了,阿姨也最喜欢棉花糖了。” 
      看着小宝又蹦跳着远去,得之和殷其雷相视而笑,小孩子真的是天使,天真如一道道光芒,直直照进人心地里去,他牵着她的手往外走,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忽然对她说,“我们的女儿一定也会像这样可爱。”话一出口他便觉得有些后悔,却见得之撕下一片棉花糖放进嘴里,半响才回应他道,“不知道我们有没有那样好的运气。” 

      只是这样的一句话,却让殷其雷心中泛起一丝甜意,一点点渗透到骨髓里,电梯门的反光里,可以看到一个男人孩子气的笑意。 
      两人相携而行,还未走到酒店大门便见到周子絮缓步朝着两人走过来,得之转头看殷其雷的脸色,只见他只是扬了下嘴角,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那周子絮却也不看他,犹自对着得之笑道,“久仰叶小姐大名,今天才见到庐山真面目,真是我的幸运。” 


      周子絮穿了件红色的小礼服,整个人像一颗红宝石透着滟滟的光芒,锐利逼人。刚才在喜宴上的那些八卦现在重新泛上她的心头,让她心烦意乱,只是笑着说:“哪里,周小姐的名字才是家喻户晓。” 

        因为是元宵节,街道的路灯上都挂了红色的烛火。隐隐可以看到路边公园里面的花灯,影影绰绰,仿佛落星无数,这样繁华,却也难逃落寞。 

        
      听得之这样的回应,周子絮却忽然失控,冷笑着说:“我最讨厌你们这些大小姐,整天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就算善良也是因为你们天真。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你们从来都不知道!” 

        原本沉默的殷其雷此时却忽然出声:“够了!〃 
        
      声音不大,脸色却冰的骇人。周子絮却忽然笑起来:“怎么,才说了两句就心疼了?我偏要说。别人都羡慕你们可以拥有那些别人奋斗一辈子也仰望不到的东西,可是我一点也不,我付出多少,换来我得多少。而你们呢,根本不知道别人爱上的是你们本身还是爱上你们的姓氏。叶小姐,你不想知道这位殷先生为什么追求你吗?你不想知道他为什么偏偏看上你?” 

      〃我不想〃得之声音不大,此时却像是银瓶乍破。周子絮脸上微微色变,只听得之轻笑了一下,“他说他爱我,所以我相信他爱我,如果我不相信他,那么我没有资格被他爱着。至于你说的那些,如果他跟我在一起真的有一个原因,那我也希望由他自己来告诉我,我不会听信外人任何的传言。这是信任他,也是尊重我自己。 

        周小姐,也许我真的天真的可怜,可是我明白,要尊重别人给你的爱,要相信爱你的人。今天我们都累了,就不同您叙旧了,容我们先走一步。” 
        她没有理会殷其雷,径自走出酒店大堂。殷其雷很快追上来,将她带进自己怀里,“我很抱歉” 
        
      “为什么要抱歉?”得之仰起脸。“你有什么错,人家只是对我不甘心罢了,对不对?”说完便挣脱了他的手,一个人走到车旁。司机早已经等在那里,看两人之间气氛不对,什么也没问,待他们上车便速速离开。 


      心中忽然生了倦意,她对殷其雷说:“送我回家吧,回我的家。” 
        
      他盯着她的脸,只有几秒,随即吩咐司机:“送叶小姐回家。”语气平淡,听不出一丝波澜,得之也懒得猜他的心情,再不说一句话。两个人就这样沉默着,只觉得时间走得太慢,这路似乎走不到尽头,两个人都觉得累。 

        
      回到自己家的时候,得之只觉得灰尘密布于房间的每个角落,桌上那瓶水竹叶尖枯黄,了无生气,萧瑟得紧,让房间显得更寂寞凄凉。得之从来没觉得一个人的房间会让人寂寞得心慌。 

        随手打开电视,某个影视正在重放《魔戒》,新西兰的美景真的好似仙境,她忽然生出一个疯狂的念头。 



      Chapter 4 掌心的痕迹 
      VOL。32 
        
       
      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得之睡的七荤八素,下飞机的时候脸都是肿的。踏上南半球土地的那一霎那,得之才觉得自己真的冲动,任性的像个孩子,仅仅为了一点小事便不声不响跑出来,不知道有多少人要为她担心。
          
      不过一夜之间,她已经从严冬来到盛夏,,虽然是夏天,但清晨的阳光很柔和,空气中似乎都弥散着青草的甜香,大朵大朵的云飘在天上,仿佛触手可及。得之将车开的飞快,路两边的绿色仿佛同天际相连,远处的牛羊同蓝天白云映衬在一起,宛若一幅画,随意指一处便可称为天堂。
         
      可是眼前的一切让她有点恍惚,不知道此刻的他在做什么,是不是已经发现她的逃离。那天晚上她对自己的情绪感到害怕,于是决定躲起来,说她胆小也好,说她怯懦也罢,或者说她不敢面对,于是她只想躲起来。 

      其实她已经后悔了, 
      所有的梦里,只有他的痕迹。醒来终于感觉自己又活了过来,站在酒店的阳台上向外望去,高楼直穿入云,传说中的 
      得之觉得自己血液里面也许真的有一种叫做疯狂的因子,只是旅行手册上的几句介绍罢了,她便真的去那座南半球的最高建筑 
      一百多米高的观景台,望下去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繁华锦绣,行人如蚁,这个城市仿佛都变成了微尘,而自己是如此渺小。心里发出另外一个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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