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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得之,我幸-第4章

小说: 得之,我幸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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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玲玲自己动手冲一杯薄荷茶。
      “你说你养小美好几个月了,怎么连人家什么品种都不知道啊。”
      “呵,别说狗狗了,有些男人你天天对牢他一辈子也不见得见识到他的真面目,那样才悲哀。”
      得之深深点头,是,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
      “对了,我给你带礼物了。”萧玲玲走向玄关,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袋子,“西班牙巧克力,上个月开董事会的时候买的。”
      “没搞错吧,去西班牙开董事会?”
      “是啊,让大股东们顺便欣赏一下伊比利亚风情和美丽的拉丁女郎。”
      得之打开包装,很厚的一大块,想来入口一定淳美。
      “你们还真是大手笔啊。”
      “西班牙算什么啊,人家卫氏去年在马耳他开的董事会,今年大概在本市开吧,那个卫家齐真是帅啊,翩翩如玉的世家公子啊!这年头,舌灿莲花的花花公子比比皆是,沉默高贵的大家子弟确是没几个了。” 

      得之差点被已经温吞的茶水烫到,“卫氏倒是一向低调。”
      她的自制仅仅可以维持她不失控,连萧玲玲都听出来她声音在发抖,“得之,你不舒服?啊……”她像是看到了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指着电视连声地说,“就是她啊,原来就是她。”
      得之看向电视,“袁明茵,她怎么了?”
      “这女人啊,那天说自己让人甩了,泪洒发布会现场说自己痛不欲生,你知道她的前男友是谁?你也见过的,那个恒信拍卖的殷其雷啊,殷家最小的儿子,啧啧。”
      “原来是她。”得之松口气,“还真是耀眼,艳光四射啊。”
      萧玲玲却眯起眼睛批评,“这身打扮也太……”
      “你好好看看那是VERSACE当季新品,你我一个月薪水不够买人家一双鞋。”得之鼻子里哼出这样一句话。
      “师太说过,VERSACE只适合十五岁少女和二流歌星,你看看她像不像圣诞树?可见殷其雷这人品味不好,哎,从女人身上可以看出男人的品味……”
      萧玲玲得意的发表自己关于品味和时尚的大论,得之捂住嘴偷笑,她不敢想象,如果当面告诉殷其雷他品味不好,会是怎样的情景。
      那一定非常好笑,非常非常。






      第九章 小白



      第二天是周末,可是得之却被一通电话弄得烦闷不已,卫家同打来电话,约她见面。见这人从来是轻松容易,他不会嘱咐秘书说“叶得之小姐若打来电话只说我不在”。只是每次都让得之恨不得几掌掴到他脸上,这个人着实恶劣。
      当年她刚刚进振亚就听说他是一只怪兽,这只名唤Marttin的怪兽是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哈佛管理硕士,以一极荣誉毕业在摩根工作三年,而且这只怪兽只有二十六岁…… 
      同事郑重警告她,在企划部工作要步步小心时时在意,同事们无分男女都有被策划书招呼到脸上的经历,于是他们菜鸟入门教育第一项便是小心怪兽。
      得之咬牙,如果不是宋歆沂神秘失踪,她怕是再也不会跟这个人或者卫家打交道,可是现在,她没有法子,只有这样。
      她征求小臻意见,“我要去见卫家同,你要来吗?”
      小臻居然点头,“我可以在一边吃冰淇淋。”
      得之点头,“也好。”
      匆匆带了小臻出门,不成想出租车在半路抛了锚,两个人倒霉蛋只好下车,在那么繁华的路口居然会打不到车子,她气的只想骂人。
      不想一辆香槟色双门跑车却在他们身边停下,车窗摇下露出一张微微含笑的脸,“让我来拯救公主吧。”微眯的眼睛里面全是戏谑。
      “殷先生……”得之有点意外。
      “上车吧,我习惯拯救美女于水火。”
      得之看看小臻,“那好吧。”
      得到首肯的小臻快速跳上已经打开车门的前座,对着有些错愕的殷其雷说,“小叶子不喜欢坐前座。”
      得之认命的点头,“是,你说的是。”
      殷其雷开车倒是极其稳妥,好像当年一个人的风格,小臻在跟他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他对待小孩子倒是很有耐心的样子,笑容比平常更加灿烂,下巴的弧线柔和得不可思议。只听小臻说,“叔叔,有没有人说你长的像小白啊?”
      得之听得这句话差点晕过去,不由得打断,“小臻,不可以没礼貌。”
      殷其雷倒像是很有兴趣的样子,“谁是小白?”
      “就是千与千寻里面那只小白啊,叔叔你不知道啊。”
  殷其雷脸上还是那样一个温和的笑,“哦,下次让你的小叶子告诉我好了。”
      得之冷汗都要流下来,“殷先生,那个小白……”
      “小白的问题,叶小姐我们改天再好好讨论吧。”他很轻松的打断她。
      “好吧。”
      到了会所门口,殷其雷十分绅士的帮她和小臻拉车门,她不是没有被别的男人这样服侍过,可是这个人做起来却有番不同的味道,让人如沐春风,得之十分感慨。
      跟殷其雷道别后,得之拉着小臻走进会所,却看见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那个与自己的记忆纠缠了七年的人。
      怎么会是他,怎么可能是他?
      她感觉自己无法迈出一步,只能任由那个人发现了她,她紧紧攥住小臻的手,心里的一些东西轰然崩塌,碎了一地。






      第十章  重逢



      她曾经想象过无数次跟卫家齐重逢的场景,开始的几年她不断的想着自己可以把她所承受的一切告诉他,痛骂他一顿,然后告诉他自己永不原谅。
      后来她放弃了这样的想法,想着也许她可以装作不认识他,轻描淡写的点点头,这样擦肩而过;或者是在很久以后,久的她已经放弃这样无望的自我放逐,开始认真的找一个人,可以结婚生子,在已经完全不在乎的时候遇见他,那样她也许就可以让自己平静的上前,轻轻问一句,你好吗?
      只是没有想到会这样突然,让她毫无准备,她像是被推倒前台来的演员,有那么一旦点的无助和难堪,更多的是不知所措,她眼睁睁看着他一步步走向自己,而自己只能里立在原地,心中像是有一部晦涩的诗歌。
      大厅的环境幽雅,背景音乐略带忧伤,好像很是应时应景的样子,卫家齐好像同从前没有什么变化,一样英气好看的眉毛,卓然笃定的神情,时间和岁月只是让他更加成熟,连看见她时眼睛里面的那抹惊讶只是一闪而过,随即便恢复平静,像海一样深不可测。
      得之开始觉得会所的空调为什么那么足,让她浑身燥热,一口气堵在胸口,半响才记得对着已经走到他面前的人说,“好久不见……”
      卫家齐微微皱着眉头,他眼前的这个女子已经发生了些许变化,眼睛里面那些他熟悉的灵动娇憨已经消失不见,眼前的叶得之淡定从容,甚至有那么一点强悍,他看到她旁边的小男孩,只觉得有一些东西似乎要自胸口喷涌而出,无法抑制,昨晚绍琛对他说的每一个字现在都在耳边萦绕,一些猜想已经让他无法自持,可是在这一刻,他也只得问一声“得之,怎么会是你?”
      她真的很佩服自己居然没有失控的扑到在他怀里大哭,他的声音,他的样子,都像是在在她梦里那般清晰,她很想问他,这么多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是得之明白,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也许此生都不可企及。
      “是另外一位卫先生约我在这里。”她语气平静,听不出一丝波澜,他只看见她的眼睛如秋水一般,美丽,却又湿凉。
      卫家齐微微皱眉,“你跟家同约在这里?”
      “是,我来跟他谈一些事情。”
      还没等到卫家齐的回应,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却在身后响起,“看来二位都没有珍惜我为你们安排的重逢机会,真是浪费,我以为会上演肥皂剧里面的场景。”
      卫家同慢慢踱到他们面前,“二少爷,对我的安排还满意吗?你找了人家这些年,连我都被感动了……”
      得之却觉得气闷,不由得打断他,“卫家同先生,是我有事跟你谈。”
      “有事,你会有什么事,难道不是为了二少爷?”
      得之想起来,她跟卫家同也是七年未见,那个时候他还是叫卫子同,她清楚的记得,当时在振亚的大堂,他凉凉的说,“不用再来这里,他永远不会见你,还有一点,如果再来也找一个好一点的理由,怀孕?你们女人怎么都喜欢这一招……”
      那时是夏天,可是她觉得浑身冰冷,总来没有那么冷过,连牙齿都在打颤,也许是从那一刻开始吧,她不相见卫家任何一个人。
      想到这些,她的口气不由得重了一些,“我就不会有事了吗?卫先生,话不要说的太满,你七年前做了什么事自己心里清楚。”
      那卫家同只是笑,“七年前我们都做了很多事。”他看向小臻,轻挑起眉毛,“这就是那孩子,都这么大了,原来你那年说的真的,现在好了,你们骨肉相认,大团圆啊,真的是大团圆。”
      得之向来讨厌他这样轻佻,肆意的让他人痛苦,一时间脱口而出,“是要骨肉相认,不过是和你,小臻是你的儿子。”
      她的这句话像是一颗,瞬间将在场的两个男人的理智炸成碎片,将她的话和昨晚绍琛对他说的一切联系起来,再做一些一般性的推理,卫家齐觉得自己在那一刹那已经被撕成了碎片,像被水打混的沙一样,一步一步走向崩溃的边缘。
      他上前捉住得之的手,力量大的像要将她的骨头捏碎,她这才觉得,自己似乎让两个人误会了什么,刚想开口却被一旁的卫家同打断,“也许,我们该换个地方。”

      第十一章   不堪提的当年 



      她从来不曾见过卫家齐失控到如此的地步,从前在公司看他处理各项事宜极为自信果断,任何一个天文数字的项目摆在他的面前都好像是轻松随意的在纸上画一个圈,再困难的谈判他好像都有必胜的把握。 


      就算是当年,在那样的情况下,他在她面前依然是冷静自持的,淡淡的问她,“这一切就是你要的,这就是你的目的?” 

      那时候,她竟然不敢在他面前解释,后来,便没有机会解释。 

      这好像是他们这些世家子弟必备的一项素质,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把自己的任何情绪都妥善收藏。萧玲玲就曾经大发感慨,对于这样没有情绪波动的男人,喜欢他便觉得是高深莫测充满神秘感,若不喜欢则完全认为他是喜怒无常,而叶景之在萧玲玲的心目中就完全是喜怒无常,有趣得很。 


      可是她实在是笑不出来,她深刻的感受到了身边这个人所散发出来的怒气,他的嘴唇紧紧抿着,下巴的线条僵硬无比,车里面暖气很足,但得之总是觉得有风呼啸过耳边的声音,她从没见过他把车开的这样快,不由得心慌。 


      得之向来害怕坐前座,因为会让她想起那天的情景,自己被困在那辆甲壳虫里面,血从自己身体里面流出来,一点一点,一些东西生生被剥离身体,满眼都是红色,让人晕眩。 

      她已经不忍心去想,每一次想起来都是钻心的疼痛,无法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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