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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若游园·蛹生-第30章

小说: 若游园·蛹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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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时空中的诡异里克制着抓住睡意,我不曾想沉沦于某种情绪,但的确无法排解。

  试图借助一些外界的力量自救。去找了素黑写的字来看。每个人一定都有受伤的经历。

  在爱中觉得痛苦的原因,是无法放开自我,迷恋自我多于爱人甚至多于爱本身。

  回忆的英文是nostalgia,古希腊字根是painofreturn(nost…algia),意思是说,返回过去的苦痛。

  事实上,很多时候是自己在给自己心理暗示。

  觉得自己受伤,自己难过,自己被辜负,自己受委屈。自己付出那么多,却没有得到期待中的回应,所以时时悲伤想哭。

  而其实,那些都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是我们自己不肯安静下来。

  平静自己,观看而不回应,那些过往的问题就将会凝固下来,不再打扰我们。

  所以说,痛苦的原因可能是真的,但维持它却是我们在选择。是我们不快乐或失去平静时的一个借口。

  爱其实也是一场人间关系。感情可以很纯粹,但关系往往很复杂。

  不要对爱怀以巨大的期许。在对应的这场关系之中,想一想自己是否也有做的不够好。

  至于恐惧。我想是沉淀情绪的衍生。

  很多东西,是自我太过于执着。记得的伤害太过于清楚,往往忘记太快的,是当时的快乐。

  花一些时间与自己对谈。这是一个修行的过程。

  一个人不要怕。时时在面对的其实并不是他人,而是自己。

  这些,视做一段自我救赎,愿能正面影响读到的你。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回忆之前。忘记之后
文/乔梦若

  如果她活到现在,是31岁。可是她在8年前的9月,选择了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的声音,可以清澈透明,可以粗旷有力,也可以温婉甜美。她用她的声音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纪念——唯一的一张专辑《春分立秋冬至》。

  是的。她是被很多人记在心底,也在时光中缓缓淡去的歌手筠子。

  我去翻找她的照片,每一张都淡淡忧郁,黑白色的调子,隔出一层清冷的疼。即使在微笑,依然眉目有故事。不是一颗简单的心。

  网页上大段的新闻。关于她与高晓松和汪峰的感情故事,无迹可寻。对高晓松实在没有好感,尤其在筠子死后他发表的种种声明,断断要撇清自己没有关联。

  对于一个爱过的已经死去的人,为什么不肯把更多的力量放在悲哀上?

  而汪峰则直言筠子离去对他的巨大影响。他一定深深爱过她,为她唱一首歌。美丽世界的孤儿,献给永远无法再听到的她:

  宝贝 看看远处 月亮从旷野上升起

  求你再抱紧我

  我感觉冷 我感觉疼

  你看车辆穿梭就像在寻找什么

  他们就象我们的命运

  我们都能听到这首歌。可是它只属于她。这个暗黑世界,还好还有音乐给我们以温暖。

  黑衣的筠子抱膝而坐,没有任何表情。

  她在歌中唱。我的脸上蒙着雨水,就像蒙着幸福。我心里什么都没有,就像没有痛苦。

  她用敏感的心来轻吟高唱,打动很多人的心。而她自己却终于没能摆脱这世界的颓丧。

  9月10日她一袭红衣上吊而亡。用这样惨烈的方式结束她23岁的生命。

  她的怅惘,她的疯狂,她的歌唱。成为茫茫一梦。永不回来,

  在绵长的岁月之河里,很多人依然在听她的歌儿怀念青春。

  我在她的歌声里细细触摸她的心情。看见她曾经笑颜如花,却暗藏了孤单的灵魂。

  她固执认为,浮生若梦。归去才是梦开始的初衷。那么,在那个从容准备结束一切的最后时分,她曾想过谁?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我还在这里
文/乔梦若

  晚。

  今年的春天晚来,草不绿桃花迟。夏天晚来,接近六月的天光还在风沙肆虐。

  一轮一轮的灾,看见一个一个的人离开,不免心下仓皇。异事接二连三。

  昨天回家,挂画又掉了下来,这次掉了整面,连背板一起掉,连带我靠墙立着的镜框倒了一片。拿胶愤愤粘上。

  后半夜,听到撕拉撕拉的响声,悚然睁眼。

  黑乎乎的影子里,黑红色的布景卷起来,挂画本周内的第四次下落,一只被胶粘住不能脱落的角还悬着。

  一时睡意全无,光脚过去索性全部揭下来,摊放在地上。

  并无害怕。屋子外面正狂风大作,哐当哐当的窗棱声声。

  我蜷在床上抱住自己,如同身处兵荒马乱的年月。

  手背莫名其妙又再破出一个口,出血才知道疼。这是某一个预警。只是不知指向何处。

  一些东西落在地上不见了。

  某只耳钉,某个卡子,手机摔出的零件,找不到它们在哪里。

  于是它们都隐匿在屋子里,做时光的碎片。

  我也隐匿在这个屋子里。

  还没到或迟到的,是一个晚看到的幻灭。

  ………

  想。

  有时候一首歌会让我想起你。安静的听。在暗黑中如同看到光芒。

  我们在一起的时光那么少。少得可怜。少到没有那天。

  如果与某个人产生牵连。等待与思念,是昂贵的付出。

  我还想做我自己。你也一直是你自己。

  我需要强大的安全感。除了温和的感情,还有戒掉一切的内心。

  你爱我。但是不足以承担爱。

  这样宁可想成只是一个孩子的感情。这样比较容易释然,不去纠结。

  是的只是个孩子。

  这是一个臆想的故事。

  ………

  倦。

  到了嗜睡的季节。在猎猎的冷气中,觉得又冷又倦。

  在倦里居然伏在胳膊上睡去。

  很多人都在找自己,或找别人。我知道我自己在哪里。可是我找不到你。没有一个完整的收梢。陪到最终,还是自己。

  我依旧还是如此挑剔。 。 想看书来

■杯水。日集。
文/蛹裳

  ——只是随心所欲敲出的谐音字和随心所欲延伸的字义么。或许。

  '药。昨日。'

  妈妈一直冠以我一个独具中国特色文化气息的名讳——白眼狼。

  一向不服管教的我反而很得意,拿着这三个字到处招摇,炫耀着我的没心没肺。

  小拇指的指甲被盼盼防盗门的门框挤到的那天,是妈妈硬要陪着我才去买了创可贴。

  我一路嘶嘶的叫嚷着疼,妈妈用一种让我觉得陌生的感天动地般的口吻说:孩子,十指连心怎么会不疼啊。

  当时,这句话像一根银针,一下子扎到了我那根连心的神经线。

  后来连着好几天不能正常的敲击键盘,不能织毛线手套和围巾,当然妈妈也不会再顿顿饭后督促我背负着劳动最光荣的信念去洗碗。算是理所应当的享受了几天悠闲日子。

  而即使有邦迪防水创可贴不停的更换,伤口依旧愈合的很慢,等到指甲旁边的肉渐渐褪去了黑紫色的时候,都已经是半月有余,而且指甲表面已经严重变形,鼓凸不平的样子真是丑陋不堪。

  好歹现在不疼了。再想起妈妈的话,就觉得不仅老套和俗气,怎么连在大部分场合都有机会被亲切的叫做奶奶的人也会矫情了?

  ——名副其实的白眼狼。

  '妖。今日。'

  似乎这个字在所能接触到的官方和私家媒介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大概现在正经八百的做人真的落伍了吧。

  夜里10:20准时被迫把电话挂断后,果真就没再找到任何给手机充费的途径。

  不知道那可恶的人妖是不是还在意犹未尽的联想着我是如何笨拙的搜寻网银以及支付宝以以及财付通到11:20。他给我规定的一个小时的时限终于没有突破。

  的确很颓丧。好不容易不那么笨了还都提示服务受限。而不明究竟的人妖躺在柔软的被子底下偷偷笑我多少回亦不一定。

  说一个男人长的像人妖是不是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他的外表很有魅惑力?

  但他适可而止的取悦于我,不仅仅是相貌上的优势。正如我适可而止的取悦于他。

  当我对某些人表现出来的龌龊行径大加鄙视,认为自己在几分醋意下的出言不逊完全符合情理颇为理直气壮的时候,他用一句话就展示了他的宽容。这方面我不及他所以他即使出生在89还是当之无愧的做了我哥。

  在对某些人或事或情绪或意志发生自我分歧的每一次,不管他是怎么对我循循善诱还是误导蛊惑,我想,许多年后,能让我怀着舒畅的心情不分巨细的回忆起往事的,他是绝对至关重要的成员之一。

  另,其他和我保持亲密关系的各路妖们让我明白,妖不是孽的唯一主语前缀,也不是邪恶为本的代名词。

  '腰。阵日。'

  不起早的每天都几乎是在适合释放慵懒的午间随意洗漱后就坐在朝南的小窗户旁,等待阳光毫不吝啬的逼进来,然后拿一副怡然的表情看被百叶帘分割出的光线无规则的浮上桌面,浮上不够修长的手指,也浮上一只白底带红玫瑰花图案的细瓷杯上。

  偶然发现越是在强光下,面部五官越显得柔和,而且看上去像是肤质很细腻的样子。从另一个角度说,光,反而模糊了我的轮廓,很自然的削去了一直过于在意的身体曲线不甚美好的边缘。

  然后,想起一个成语,杨柳细腰。

  记起以前养猫的时候,总是喜欢看猫伸懒腰,那样子娇憨的过分,让人禁不住心里多出几丝爱怜。可我并不爱猫,原因仅仅是猫太会叫春。尤其在后半夜,那任何生物都模仿不来的声调不单单淫荡的让人毛骨悚然,更像被施暴的婴儿吊着本来稚嫩的嗓门在强行以最高阶的音量啼哭。

  把这么多年来深深浅浅的阅历审视一遍,发现只是后天养成懒惰习性的我,最恰当的态度就是怀着一份强烈的鄙夷心,无休止的嫉妒着言行不够检点却招很多人疼爱的猫。

  可以不淑女。可以不可人。可以不姣俏。可以没有大眼睛长睫毛深酒涡。

  啊呀呀,我就想要小蛮腰。

  如果有谁对我说:亲爱的,想画一幅画给你,没有任何附属物做背景,只画上你的腰身。如何?

  我整个人的里里外外将会发生什么物理或者化学反应?

  '咬。浮日。'

  逐渐适应了在文档里编派上乱糟糟的几乎无关联或者没理由关联到一起的字词,它们怎么搭配都诠解不了长短不定厚薄不均轻重不一的思绪。

  书,忘了怎么读。纸,忘了K本代号。这些雅致的工具似乎是很久远以前的心爱之物了。

  从稍稍懂了一些两性心理及精神方面的相关知识之后,反而更看重单纯的执子之手的示爱方式。

  然而浏览了不少现实中的两情相悦,总片面的以为它内在涵盖的侧重点归根结底还是在于情色之悦。

  温故知新后,依据只会教唆我遵从语法句式的旧课本,造出一个尚算规范的排比句:你手牵我手,你唇触我唇,你心知我心。

  换个表达方法吧。用咬的。

  手咬手。唇咬唇。心咬心。

  是不是生动许多?

  他说:买回一个布娃娃,想你一下就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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