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女不愁嫁:穿越之N嫁新娘 完结-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夜渐渐深,夏御书看着我,欲言又止。我猜着他的心,也无法开口。两个人走了一路,开始折返。
春秋仲春之会 ;(1)
河边,树林里,许多对男女拥抱在一起,仿若无人的亲吻、抚摸。我和夏御书都红了脸。
仲春之会,就是这样,相爱的男女甚至在野外甜蜜,古老的传说中,这样,才可以令上天,降下春雨。我的父亲就是在仲春之会,爱上了我的母亲,在草地或者是早林间有了我,因此,我唤作野萌。
这是人类,最原始的爱情观,封建制度建立前,女人最自由的时代。
夏御书看着我,脸涨的更加红,解下胸前的白芍药,说话有些结巴,他说:“送…你。”
我犹豫着伸出手,又缩回来,一人一把将夏御书手上的花打掉,夏御书吓了一跳,颤抖着手指道:“你是谁?”
屈巫跳到我面前,伸手将我胸前的花摘下,插上自己的衣服,挑衅的看着夏御书:“我乃楚国屈巫。”
夏御书一时竟没想出应对,蛮突然冲出来,一拳打在屈巫脸上。蛮是郑国有名的大力士,这一拳下去,屈巫立即倒下,不能动唤。蛮还要上手,我忙拉住他,他气急败坏道:“你怎么跟楚国有名的败类勾搭在一起?”
长这么大,蛮第一次训斥我,我怔怔的看着他,委屈的瘪着嘴。他恨恨道:“把这个楚国人拖到医馆去,要是死了,就直接送回楚国。”
我被蛮拉着上了马车,夏御书也跟了上来,挨着我坐下,一路,不时忐忑的看我。蛮一言不发,一路黑着脸。
有很常一段时间,我没有见到夏御书。至于屈巫,听说伤的不轻,被送回楚国养伤。而蛮,也有很久没有和我说话。
我母亲姚子很奇怪,她问:“你惹蛮生气了。”我迷茫的看着母亲,我说我不知道。
母亲将我拉过来,我在她面前,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尽管,我已经比她长的还要高些。她问:“萌萌,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委屈被母爱融化,我难过的将仲春之会的事讲给她。听完,她居然有些紧张,她说:“萌萌,蛮做的对。”
我睁大了眼,我说:“母亲,蛮将屈巫打得抬了回去。”母亲一脸严肃,她说:“萌萌,那个屈巫,是楚国的败类。”
又是败类,我不懂,屈巫虽然有些油腔滑调,但我何如也不能把他与败类这个词,联系在一起。
春秋仲春之会 ;(2)
母亲说:“有些事,你太小,我还不想告诉你。但是,你要记住,永远不要和屈巫,有任何关系。”我更加的不懂了,可是,母亲的目光很担心,我只好点了点头。
大概过了又半个月,夏御书来了。他紧张的看着我,我问他,为什么这么久没有进宫。夏御书吱吱呜呜没说出个所以然,我懒得再问,这时,蛮走了进来。
蛮说:“萌萌……“然后说不下去。我笑了,我说:“哥哥,我不怪你。”蛮显然松了一口气,夏御书也轻松了不少。
就这样过了一年,御书来提亲了。
听到这消息,我吃了一惊,虽然,这早就是意料之中的事,可是,来的太早。夜里,秋风吹过,我问自己,夏御书是不是那个可与我生死相依之人,我问了一千一万遍,可是,没有答案。
也许,我的心,就像河流里的石头,在历史长河中,已经被磨得没了喜怒哀乐,以至于,穿上嫁衣的时候,我没有喜,也没有悲。就这样,被嫁到了陈国。
路上,御书骑着高头大马,姑娘们嫉妒的眼神,几乎能将我的马车射穿。不得不说,夏御书一表人才,文雅,儒静,在这个乱世,干净的像一片云。
从此我的名字,被世人唤作夏姬,夏野萌。
马车到了陈国,驶上一道小路。御书掀开车帘,一张脸激动的满面通红。他说:“萌萌,你来看。”我扶着他的手下了车,高大的红枫在秋风里摆动,彷佛将天也染红。一条只容两乘马的小路,弯弯曲曲向山顶延伸。
御书说:“这是株林,这是我们的家。”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点也不像那个木头人,自豪的,彷佛这就是天下。
株林是个极其美丽的地方,幽静,安宁,我扶着栏杆,俯瞰山脚,湍湍的溪水隐约在枫树林间,微风拂来,仿若仙境。
御书说:“萌萌,你好好休息,今晚,就是我们大喜之日。”他说着,耳朵又红了。
我泡在温热的山泉中,洗去旅途的疲惫。有人跳进窗来,我吓得缩进水中。
那人说:“郑国公主的身材,也不过如此。”
春秋仲春之会 ;(3)
这声音,透着坏坏的邪,不是许久未见的屈巫又是谁?
我将头探出,只见屈巫背对着我,扔过一条大帕子。我慌忙裹了身骂:“屈巫,你快滚!”
屈巫回过头,一脸坏笑,他说:“小野花,想不到过了这么久,只凭背影,就认出了我。哎呀,我的魅力实在没有女人可以抵挡。”我气的胸膛起伏,屈巫说:“小野花,你不会真要嫁给那个木头吧?”
我气道:“我要嫁谁,关你什么事?”
屈巫装出满脸严肃,摇摇头,他说:“这不可像小野花,我还以为,你是个奇女子,原来,看男人的水准,连村姑还不如。”我气得说不出话,屈巫又道:“连村姑都知道,我比那个夏御书强上百倍,你却要嫁给他。”
我气急反笑,我说:“屈巫,你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屈巫瘪了一下嘴,又露出满脸不屑,他说:“小野花,你有哪里好,当初我以为你长的还算顺眼,勉强算得美人,如今看来,原是个榆木疙瘩,我怎么会爱上你?”他又说:“倒是我,生的风流倜傥,英俊潇洒,怕是你爱上我才对。”
屈巫好个大言不惭,我顺手舀了半盆水,泼了他一身。屈巫头发精湿,他摸了一把脸道:“小野花,这水怎么不香?”门外,传来御书的声音,御书问:“萌萌,你怎么了?”
我忙将屈巫推向窗外,屈巫突然抓住我的手,他压低声音问:“小野花,我问你,你真要嫁给这个木头?”我急道:“你快走,别害我!”
屈巫好半天没动,我急得推他,他一把揽住我的腰,使劲吸吮我的舌,我狠狠踩了他一脚。他停了下来,看了我一眼,一下跳出窗外。
立即,火把大亮,侍卫大喊:“有贼!”御书在门外急得大喊:“萌萌,你还好吗?”
最终,屈巫逃离株林,我送了一口气。他这一闹,婚礼延迟,入夜时分,御书送走宾客,走进房间。我早已将喜帕摘下,望着红烛怔神。
御书说:“萌萌,你真好看。”我笑了笑,这话,这一世,我听过没有一万也有九千遍,就像前世,那句丑丫头,不止九千,至少一万遍。
春秋仲春之会 ;(4)
御书坐在我身旁,紧张的手有些哆嗦。我突然可怜起他来。当年,我站在诸儿身边,也是这样,控制不住的颤抖。
我说:“御书,你是个好男人。”御书立即高兴道:“萌萌,我一生一世都会对你好。”
一生,对我来说,多么短,可是对凡人来说,多么长。御书重复了一遍,他说:“萌萌,我说过的话一定会做到。”我不过听听,并不特意放在心上。很久以后,直到他死去,我才知道,他没有食言。
御书坐在我的身旁,我不说话,他也不说话,烛花爆出一声响,我和他都吓了一跳,然后一起笑。御书看着我,慢慢握住我的手,他说:“萌萌,你终于嫁给我了,这一切好不真实。”
我看着他,有些难过,此时的他,多像前世的我,对着诸儿,也是这般感觉。我突然落了泪。御书慌忙用手擦去泪珠,他急道:“萌萌,我有哪里说错,可是,可是你不愿嫁我?”
我的眼泪落的更快,我说:“不是的,我愿意嫁你。”
我说,我愿意嫁他,这话,几乎不加思绪,从口里冒出。御书激动的抱着我,紧紧的抱着我。温暖的胸怀,好像棺材人,好像另类男。他哆哆嗦嗦抬起我的下巴,颤抖着将唇覆上我的唇。
他的唇,单薄,却火热,几乎烫了我一下。他小心翼翼的伸出舌,去寻找我的舍,然后噙住,温柔的,吸吮。他的的热气贴着我的身体,男性的气息主宰了我的呼吸。
一直以来,他的木讷,是我对他全部的印象。今夜,我才意识到,御书,是一个男人。
他的唇,贴上我的颈,触动着我的神经,他说:“萌萌,你是我心中的一根刺。”
这是甜言蜜语吗,为什么不是一朵花,可是,御书没有说,他抱着我,轻柔的揉捏我的身体,那样的温柔,那样的动情。
我闭上眼,眼中浮起棺材人的身影。我伸出手,抱紧御书的脖颈,他激动的唤我的名字。我抱着他,回吻。
甜蜜而悠长的夜,窗外,是满上的枫叶,在寒冷的夜里,燃烧着沸腾的心。
林徽因的选择 ;(1)
清晨,鸟儿在窗外啾啾喳喳的嬉闹。我睁开眼,御书正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我笑了,御书说:“萌萌,我一夜没睡,我好怕,一醒来,这是一场梦。”
我抬起头,点上他的唇,他欣喜的回吻,轻轻啃咬我的唇瓣。鸟儿,又在鸣叫。我推开御书,我说:“鸟儿吵醒了我。”御书宠溺的说:“我让人把鸟儿都赶走。”
我说:“鸟儿都走了,虫子就多了,虫子多了,树就死了。御书,你要株林变成秃林吗?”
御书愣了一下,笑道:“萌萌,你的想法总是和别人不一样,我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
这是现代生物链的基本常识,只是,在那个绿荫葱葱的春秋时代,环保,相去甚远。即使是每座房子都用木头建造,也远没有一台伐木机罚让森林消失的更快。
我很快喜欢上了株林的生活,这里,远离城市,安静,幽宁,美得像画里的世界。我住的房子,搁到现代,要算是高档别墅,怎么也要上亿。最关键的是,这个时代,还没有狗仔队,即使人们好奇,也不会有小报,编出郑国美女嫁入豪门后的生活。
株林,在上演公主与王子的童话。御书的脸色,渐渐红润起来,不像我最初见到的那样苍白,甚至我,也胖了一些。
我开始对改造房子产生了巨大兴趣,我穿着利落的骑装,戴着自制的安全帽,指挥着工人们,在选定的另一处新地点,打造史无前例的现代建筑。
工匠们对这样的新建筑很是摸不着头脑,我想了又想,叫他们去鲁国找一个叫公输般的人。很快,公输般拿着我画的图纸来了,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不得不说,公输般实在是个建筑奇才,我不过对图纸讲个大概,他就能琢磨出细节。我稍微指点一下,他就能拿出计划。
房子一天一天起来,御书对这个时代的怪物建筑表示出了极大的容忍,随便我胡闹,甚至和我一起讨论,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发现,御书对美的敏锐远远超过了我,他总能在这方面提出一些新点子,充分利用株林的现有地理环境。
林徽因的选择 ;(2)
有时,我看着他,回想起一句话,“人间四月天”,只是,我想的不是徐志摩,而是梁思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