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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大学.中庸.孟子-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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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子曰:“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乃所谓善也。若夫为不善,非才 
之罪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 
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 
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 
 ‘求则得之,舍则失之。’或相倍蓰而无算者,不能尽其才者也。《诗》曰: 
 ‘天生蒸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孔子曰:‘为此诗者,其 
知道乎!故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德。’” 
      【大意】 
     这两章仍然是论述人性善的理论:“义”虽然因外在条件的差异而有不 
同的表现,但都是由内心发出的,所以说“义”是内在的。人的外在行为虽 
有善恶之别,但从天生的性情上来看,都是可以使之为善的。这才是孟子人 
性善学说的本义。 

                                  第七章 

     孟子曰:“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 
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今夫 麦:播种而摄之,其地同,树之时又同,浡然 
而生,至于日至之时,皆熟矣。虽有不同,则地有肥硗,雨露之养、人事之 
不齐也。故凡同类者,举相似也,何独至于人而疑之?圣人,与我同类者。 
故龙子曰:‘不知足而为屦,我知其不为蒉也。’屦之相似,天下之足同也。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易牙先得我口之所耆者也。如使口之于味也,其性与 
人殊,若犬马之与我不同类也,则天下何耆皆从易牙之于味也?至于味,天 
下期于易牙,是天下之口相似也。惟耳亦然。至于声,天下期于师旷,是天 
下之耳相似也。惟目亦然。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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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目者也。故曰:口之于味也,有同耆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 
色也,有同美焉。至于心,独无所同然乎?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谓理也,义 
也。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 

                                   第八章 

     孟子曰:“牛山之木尝美矣,以其郊于大国也,斧斤伐之,可以为美乎? 
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润,非无萌蘖之生焉,牛羊又从而牧之,是以若 
彼濯濯也。人见其濯濯也,以为未尝有材焉,此岂山之性也哉?虽存乎人者, 
岂无仁义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犹斧斤之于木也,旦旦而伐之,可 
以为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气,其好恶与人相近也者几希,则其旦昼 
之所为,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覆,则其夜气不足以存;夜气不足以存,则其 
违禽兽不远矣。人见其禽兽也,而以为未尝有才焉者,是岂人之情也哉?故 
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孔子曰: ‘操则存,舍则亡; 
出入无时,莫如其乡。’惟心之谓与?” 
      【大意】 
     这两章的内容进一步阐述了人性善的学说。孟子认为:如果人的行为不 
合理义,并非人的本性不善,而是由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造成的。他指 
出人的味觉、听觉、视觉对外在的反映都有共同的标准,所以人的价值判断 
也有同样的标准,即“理”、“义”。孟子还以树木做比喻,阐述了人应努 
力培养自己的品德,发扬善良的本性。此外,孟子还提出了“存夜气”的修 
养方法,这种神秘的方法对后世也有一定影响。 

                                   第九章 

     孟子曰:“无或乎王之不智也。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 
寒之,未有能生者也。吾见亦罕矣,吾退而寒之者至矣,吾如有萌焉何哉? 
今夫弈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弈秋,通国之善奕者也。 
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惟弈秋之为听。一人虽听之,一心以为 
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为是其智弗若与? 
曰:非然也。” 

                                   第十章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 
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 
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 
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 
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 
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 
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 
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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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 
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大意】 
     孟子又以学围棋做比喻,认为不向善的原因在于没有恒心,不在于智力 
不足。同时他还指出:与人类所有欲望相比,“义”是最重要的,所以在生 
命和道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而取义”。这一思想激励了历代仁人 
志士为了理想而奋不顾身。 

                                 第十一章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 
哀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 
而已矣。” 

                                 第十二章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 
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 
恶,此之谓不知类也。” 

                                 第十三章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于身,而不 
知所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第十四章 

     孟子曰:“人之于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 
爱焉,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于己取之而已 
矣。体有贵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 
大者为大人。今有场师,舍其梧檟,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 
失其肩背,而不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 
失大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有失也, 
则口腹岂适为尺寸之肤哉?” 

                                 第十五章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 
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 
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 
      【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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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五章的内容都是论述修养的重要性。孟子通过很多比喻,指出人不能 
因小失大。心性的修养是人的根本,因此必须把品德修养放在首位。他还提 
出了“求放心”的主张,也就是说,学问之道就在于把因放纵而丧失了的善 
良本性寻找回来。 

                                 第十六章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 
卿大夫,此人爵也。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 
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第十七章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于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 
贵者,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 
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 
不愿人之文绣也。” 

                                 第十八章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 
薪之火也;不熄,则谓水之不胜火,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而已 
矣。” 

                                 第十九章 

     孟子曰:“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 
熟之而已矣。” 

                                 第二十章 

     孟子曰:“羿之教人射,必志于彀;学者亦必志于彀。大匠诲人必以规 
矩,学者亦必以规矩。” 
      【大意】 
     这五章还是论述品德修养。孟子认为“仁义”是最宝贵的东西,仁义忠 
信是“天爵”,公卿大夫是“人爵”。渴望尊贵是人的共同心态,但为了“人 
爵”而丧失“天爵”,不仅非常不智,最终连“人爵”也会丧失掉。孟子还 
指出:求仁一定要达到至善至美的境地,否则如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如五谷 
不熟毫无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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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十二告子章句下 

                                  第一章 

     任人有问屋庐子曰:“礼与食孰重?” 
     曰:“礼重。” 
      “色与礼孰重?” 
     曰:“礼重。” 
     曰:“以礼食,则饥而死;不以礼食,则得食,必以礼乎?亲迎,则不 
得妻;不亲迎,则得妻,必亲迎乎?” 
     屋庐子不能对,明日之邹以告孟子。 
     孟子曰:“于答是也,何有?不揣其本,而齐其末,方寸之木可使高于 
岑楼。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 
比之,奚翅食重?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奚翅色重?往应之曰:‘紾 
兄之臂而夺之食,则得食;不紾,则不得食,则将紾之乎?逾东家墙而搂其 
处子,则得妻;不搂,则不得妻;则将搂之乎?’” 

                                  第二章 

     曹交问曰:“人皆可以为尧舜,有诸?” 
     孟子曰:“然”。 
      “交闻文王十尺,汤九尺;今交九尺四寸以长,食粟而已,如何则可?” 
     曰:“奚有于是?亦为之而已矣。有人于此力不能胜一匹雏,则为无力 
人矣;今曰举百钧,则为有力人矣。然则举乌获之任,是亦为乌获则已矣。 
夫人岂以不胜为患哉?弗为耳。徐行后长者谓之弟,疾行先长者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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