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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第75章

小说: 顾倾城灵异侦探事件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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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轻描淡写的,我却跳了起来:“走了?去哪里?”

“人老了,就跟动物一样,想回老家,她回乡下去了。”

我呆住。

宁婆婆的家乡远在千里外,她在这城市里住了一辈子,老来隐居在这荒僻一隅,本以为,她会与师傅相伴一世,本以为,她会留在这里度此余生。

可是,事情总是发生在你最无法估计的时刻。

隔了很久,我才能轻轻说出话来:“我还想问她事情呢,可惜。”

师傅笑说:“有缘的自然会得知,不用问。老婆子叶落归根,很多人求也求不到呢。”

其实想想师傅说得对,宁婆婆求仁得仁,应该替她高兴才对,只是我仍然觉得难过。

这充分暴露了人的自私性。

有个电影里孩子问父亲:“妈妈去了哪里?”

“妈妈去了天堂,那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

“那么我们应该替她高兴才对,为什么大家都在哭?”

只因为我们自私,舍不得分离,人类哭泣都是为了自己。

师傅笑问我:“怎么,你是来找老婆子的?”

我打起精神来:“师傅,我遇上了不能理解的人。”

师傅的脸一时凝重下来。

听毕我的陈述,师傅说:“那你认为怎么样?”

我说:“我总觉得那女人不像人类,她太强了,我在她面前,总觉得是面对着另一种强大的生物,而且她周身上下的气质,不像人类。”

“如果我说这世上的物种并不止我们人类现在所知的这么多,你可接受?”

来了,我挺直了背脊:“我接受,我可以相信有外星人。”

“不,不是外星人,他们跟人类一同生存于地球这颗星球上。”

师傅缓缓说:“我们的家园并不是只存在人这一族类,有更多的生物同样存在于地球,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他们有他们社会,虽然同样寄生于一个星球,但一向河水不犯井水。”

“这么说,那个女子……?”

“我听了你的描述,我觉得她很可能是一个猎人。”

“猎人?”

“嗯,猎人跟人类是同盟,他们正式的名称是猎魔人,通常被称为猎人,他们在世界的数量远远不及人口数量大,但主持着其他敌对种族的秩序,可以说,他们维护着非人类界的社会秩序。”

“其他种族?非人类界?是神鬼么?还是狐狸精?”

我晕了头,这简直是大都会聊斋。如果不是我最信任的恩师亲口所说,我一定会觉得面前这人在胡说八道。

“地球上的确存在一种神秘的力量,主宰人类的命运,维护命运的平衡,不过,这股力量并不是我们人类所知道的神佛,或者,上帝。”

师傅不信教,我知道。

“可是,他们到底是什么呢?”

“你不必要知道这么多,有时只相信自己肉眼能看到的东西是好事,有阴阳眼,能透视冥界的人都不会有很好的命运。不过,你以后行走世界,只要注意两类种族就好了,假如你能遇到他们的话。”

“一类就是我刚才告诉你的猎人族,另一类就是吸血族。”

“西方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所了解的吸血族也许跟你在小说、电影里所得知的不一样,至少有一点不一样,就是他们其实并不惧怕日光。而跟人类理解相同的是,他们以吸食鲜血为生,是对有鲜血生物的最大威胁。”

“师傅,你说的跟人类是同盟的猎人已经在与我为敌,现在又弄出一个不怕日光的吸血鬼,人类不是任人鱼肉?”

我不是语无伦次,而是师傅的话实在匪夷所思,令我无法适从。

“也不是这样说,吸血鬼在这个世界上虽然存在,可是数量已经相当稀少了。在中世纪以前,吸血鬼成员由於拥有特殊异能和不死之躯,通常可以成为一方霸主,甚至互相争权并造成一般人的恐惧。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审判所确知吸血鬼的存在,随即大肆进行捕杀。虽然吸血鬼拥有异能,但是任何一名吸血鬼都无法同时阻挡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胁。从那时开始,吸血鬼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机。”

“嗯,小城,你听说过‘避世’教条吗?”

“只听说过一点点,听说是魔鬼们的盟约。”

“不,不是魔鬼,是吸血鬼。那时为了因应恶劣的局势,当时的几个吸血鬼氏族不得不进行结盟,产生了Camarilla(密党)盟派。密党创立时立下了六道严格的诫律传统,要求盟派中的后世吸血鬼永远遵行。整个戒律传统的最高宗旨,就是规定吸血鬼必须隐匿于人类社会中,绝对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导致吸血鬼生存的危机,这就是‘避世’戒条的由来。”

“隐匿于人类社会?”

“不错,吸血鬼的外形已经进化得跟人类几乎一样,在外形上是无法区分出来的,加之他们并不是如人类自以为的那样,惧怕日光,所以,他们散布在地球的每一角落。”

师傅的话真令我不寒而栗。

我只好说:“每天地球上有那么多的失踪人口,是吸血鬼作的恶吗?他们隐匿在隐秘处,然后忍受不住的时候就掠夺人类,吸食他们的鲜血?”

“也许,但据我所知,吸血族隐藏在人类之中已经几百年了,他们不会轻易暴露自己的身份,毕竟,现代社会,要获得人类的新鲜血浆是很容易的事情。”

我打了个冷战,有什么比你知道身边隐藏着随时威胁着你的性命的强大生物更可怕的呢?

某种意义上来说,无知是可怕的,因为你不知道危险隐藏在哪里。

而已知也是可怕的,因为你知道可能,但无法知道可能发生的后果。

总结来说,现在这情形最可怕。

你知道一点点,知道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可是大部分你未知,你未知危险何时发生,如何预防。

我的手心感受到一阵阵的凉意,是出着冷汗的缘故。

师傅看看我:“你也不必如此担心,因为还有一个吸血族的天生对头在维持着秩序,他们是猎人族。他们就是专为对付吸血鬼而生的,他们的数量跟吸血鬼约莫,只要有他们存在的一天,吸血鬼就没有出头的一天。”

是,我差点忘了这一点,我是为了猎人而来的,不是为了传说中的吸血鬼。

我连忙说:“但现在那个猎人对我和我的朋友造成威胁,她会不会是一只心理有问题的猎人?我不想跟她作对,可是难保她不会主动来挑衅我,如果这样,我如何自保?”

我的话让师傅沉吟了好一会儿,食指关节在紫檀木桌面“得得”地扣了十几下,每一下都像敲在我心里,印象中,师傅如此情态,一定是遇上了大难题。

沉吟再三,师傅说:“我指点你去找一个人吧,这个人或许可以帮你,不过这个人的脾气很古怪,你不能欺骗他,不能激怒他,要说奇怪和快乐的事情让他听,他对你这人产生好感了,才会帮你。”

这么复杂?我已经开始皱眉头。说实话,讨人欢心绝对比完成委托案要困难得多,因为人心是最复杂的因素。

“我不知道那是怎么一个猎人,可是猎人族一向跟人类的关系很疏离,除了历史上几次重大的事件,影响地球和人类历史进程的大事件里面,他们曾经与人类进行过短暂的合作,一向就没有打什么交道。我认为,这里面,也许存在误会。”

“可是,她一心要毁灭证据,我差点在现场抓住她……”说到这里,我的脸热了一下:“所以这事情一定与她有关。”

“我也不清楚尼古拉斯男爵会给你什么东西,又或许你不能讨他欢心,他将你扫地出门,连带讨厌我也不一定。不过,我希望你在使用他给你的东西前,一定要慎重考虑,人类与猎人族一向是同盟,并非仇敌,不应该因为一两笔私人恩怨而破坏这种关系。”

我想,她不来害我,和我的朋友,我当然不会去招惹她。不是同类的怪物打交道并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

于是我说:“那当然,我用来防身好了。”

“嗯,那你拿这张地图去找尼古拉斯男爵吧,记住,要正好在午夜十二点,不要提早,也不要超过十二点一刻,每日只有这个时刻,他才有见客的心情。”

这是一条老街。

老街在这个城市的对应概念是弯弯曲曲,有无数接口,四通八达,身处其中的人永远无法确认方向的通道。

今晚的月亮很好,应该是农历十四、五的样子,月亮圆圆的,月色照在地面就像覆了一层纱。可是在这条老街里面是看不见月亮的。

很奇怪吧,也许是因为建筑物巧妙遮挡的缘故,在午夜十二点的时分,人走在街上,抬头是看不见月亮的,而同样的,月亮的光芒也不能映照到地面上。

整条街,从天到地,都是黑乎乎的。

所有的人似乎都睡着了,又似有无数的灵魂隐藏在阴暗处抑制着呼吸。

至少,我就知道有一个人正隐藏在黑暗的建筑物里面,他是只会在十二点会客的主人。

我数到第十八个门口,然后摸到十二号的门牌。

对,是用摸的。

这是一扇很低矮的门,我的身材不算高,门楣只在我头顶上十公分,我伸手将门楣由左到右摸了一遍。

出乎意料,并没有尘土,感觉不脏,正常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经常清洁门楣,由此,我认定这屋子的主人有洁癖。

在门楣靠右的四分之一处,我摸到一个金属的铭牌,上面刻着XII的数字,于是,我知道我找对了。我就在那个X上面按下去。

“记住,不要敲门,要按门铃……对一个古老国度的受封男爵来说,敲门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

那个多功能键“X”是让我按了下去,可是我听不到屋里有任何反应。

“记住,要有很好的耐性,门铃只能按一次,急着催主人来开门也是很不礼貌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你只适合在门外静静地等。”

师傅不知是否也有过同样的遭遇,反正我对他事先估计情况的全面程度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黑暗中等待,似乎已经有一年。

我忍不住打了个呵欠,这时门开了,强烈的光线令到我无法反应,张大了的嘴一时也合不拢来。

跟着那个穿着奇怪服饰提着灯的人走进房子时,我忍不住想:对着初次见面的人打呵欠,是不是也算不礼貌的行为?

幸亏他不是男爵,我又想,打量着走在我前面这人拖曳在地的兜帽长袍,那像是中世纪教士的服饰,很旧,灰扑扑的。刚才灯光很强,再加上有兜帽兜住了头,我没有看清楚领路这人的样子,可是,感觉很年轻,他应该是男爵的男仆。

提灯的人并不是把我领入客厅,而是把我领进客厅旁边的一间小房子,里面四壁都是书架,看来是个书房。

领路人将灯搁在桌子上,我忍不住诧异,中世纪的衣服,还有这复古的西欧书房设计,再加上桌上这航海者所使用的防风灯,我是坠入了骑士年代吗?

领路的人并不如我所想的让我坐下,我只好站着,而他更没有立即出门去请他的主人来,而是斯斯然脱下兜帽斗篷,挂在书架旁边的衣帽架上,更顺手梳理一下凌乱的头发。他的头发染成银色,刚过肩,看上去有点凌乱,可是非常漂亮。

我越看越诧异,这像是主人的姿态。可是他转过来的时候,我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实在太年轻了。大约只有十来岁的样子,是一个非常俊美的少年,虽然脸色稍微有点苍白,可是据书籍记载,中世纪的贵族就是以脸色苍白为美,并昭示自己的贵族血统。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说,这个俊美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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