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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七杀-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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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天是李艳艳的生日,她的父母特别为她安排盛大的舞会,到贺的人客很多。

虽然人多,李艳艳还是很注重她的来临,时时特别过来“照顾”,介绍朋友给她认识。

司星眼却怕给人“特别照顾”,因为那会使她感觉到自己跟他们是“非我族类”。

而且她看到李艳艳一家子乐也陶陶,父母和亲友对李艳艳的溺爱,就想到自己的“家贫百事哀”。

更难过的是:李艳艳介绍有朋友中,其中两位是洋人。

这两个美国小伙子,对司星眼特别感到兴趣,不断的过来凑兴,和她搭讪。

糟的是司星眼的英语会话劣极,这跟她英文考试成绩,绝对是两回事:她会读能写,能记单字能深字,就是少有机会与人交谈。

她一急,就更加说不出来,而且还有几句答错了。

错得离谱。

那对洋人兄弟终于搞清楚司星眼的英语能力,尽笑得明目张胆。

司星眼自尊心在淌血。

李艳艳也不高兴。

她用流利的英语反挫他们:“梦妮说的不成,但写得比你们还好。我不认为这有甚么可笑的,倒是你们住在中国人的地方那么久,中国话都说不来几句。”

她们虽不同系,但还是常有人拿她们两人来比较。

司星眼发育得好,骨肉调匀,肤色略带古铜,无论甚么衣服穿上去,也能愿得出她的身材娇好;如果说现在流行波姬小丝式的美人,青春和艳丽,同时逼人,既要妩媚又要帅气,司星眼就具备了这种一石二鸟的素质。

李艳艳则是小家碧玉。珠圆玉润。人们看到她,不仅觉得她美丽,还进而觉得她有杀机,更会觉得她人品好。——其实人品好不好,只有天知道。司星眼就为这一点很不服气。偏在这时候中森明菜红得发紫,像一道名菜一般被人点叫个不停,以致…个囤团也被人看作是美女。

结果在选校花的时候,司星眼竟以两分之微,败了给李艳艳。

司星眼当然不忿。

她肯定自己占了很大优势:她有健康的肤色、高挑的身裁、三围也十分标准,哪像李艳艳,空有一张被人夸张为“人见人想吻”的脸,而上身像花盆,下身似火腿!

——如果不是还要比歌声……

当评分难判谁胜谁负的时候,评判便出了三个难题作为考验:

那是游泳、跳舞和唱歌。

她就输在唱歌一节上。

因为她的声音不适合唱歌。

从此以后,她更不开心。尤其是她落败之后,可能是郁郁寡欢的样子给人看出来之故罢,大家都叫起她名字的谐音来了:

“死心眼!”

“死心眼!”

好!既然叫我“死心眼”,我就死心眼给你们瞧瞧。

她决心不睬李艳艳。

李艳艳千方百计的想跟她要好,她都冷若冰霜、藉故避开。

可是李艳艳依然克着她。

那是因为曾华照的事。

曾华照是高一年班的男生,而且也是品学兼优、文武俱能、并且是足球排球柔道队里的锋将。

司星眼一颗心却落在他的身上。

曾华照似乎一直没多加留意司星眼,直至这一天——

他来找司星眼。

司星眼一颗心在狂跳。

直至她知道这个浓眉慢眼的男孩子,期期艾艾的将封信递给她但却要求她转交给李艳艳的时候,她的心,几乎是拒绝跳动了。

她近乎麻木地“接受了”那封信,然后又托人转给李艳艳。

她眼看李艳艳和曾华照打得火热,一直“热”到与业,李艳艳还是很“热”。

包括这一次“翡翠小姐”的竞选,李艳艳仍是“大人物”。

因为她身边的男士像走马灯般的替换着,有的是绅士,有的是名流,有的是公子,有的是鬼佬,还有的是明星,有的是艺员,还有的是“神秘人物”,因为他们从来不肯泄露身份。

总之李艳艳人在那里,花边新闻就传到那里,她跟绊闻成了同义词。

在李艳艳还没有报名参加这一次“翡翠小姐”之前。司星眼一切都{奇书手机电子书}很顺利。她甚至被人认为是“大热门”,呼声最高的佳丽。

她自觉稳操胜券。

可是,李艳艳也加入竞赛。

一一她为啥不迟不早,偏要在自己志在必得的这一次来!

——这分明在跟我挑战!

司星眼决定迎战。

她自信不会再败在她的手上。

这几年来,司星眼是越来越美了,她出来外面做事,见的世面也多了,一切场面都能应付自如。在这一群候选佳丽之中,她绝对有条件可以脱颖而出的——如果不是半途杀出个李艳艳的话。

司星眼起先还很自信。

这几年来,她不断的磨练自己,而且她身形高挑,身裁匀称,相比之下,李艳艳娇小玲球,对今日的选美标准以及时代眼光而言,司星眼有信心这一次不会再在李艳艳手上落败。

果然一关一关都斩杀过去了。

司星眼和李艳艳都进入决赛。

这时候却传出李艳艳跟主办当局高层“拍拖”的消息。

李艳艳在这之前,跟一位年纪相当于她父母的名导演行得甚密,已有一部超级制作电影正紧锣密鼓筹备拍摄,女主角自然是李艳艳。

可是到选美的时候,李艳艳又变成是高层人员的“宠儿”了。

这传说使司星眼焦的起来。

现在她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是胜过李艳艳的:她的身裁比李艳艳好,肤色也健康多了,李艳艳大腿上还有疤痕哩,像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锦弊。何况,有些“优点”,虽然外人未必知道,可是司星眼自己却是心知肚明的:譬如她自己还是处女,李艳艳则可肯定已不是了。

可是,在选美中,这算不算不优点呢?

——就算是“优点”,又是否为人所接受否?

——就算接受,也没有人知。虽然是知道了,可能传为笑谈,更不见得会有人相信。

司星眼的信心慢慢动摇了。

信心一旦不足,连明艳动人也似褪了色。

绊闻和新闻,都缠绕在李艳艳身上,不久之后,人们的注意力都转向李艳艳。

大家似乎都把司星眼遗忘了。

但司星眼坚强而倔强的要“斗”下去。她在心里发誓:李艳艳,你一直挡在我的前路上,你别逼我……

她知道自己不能败。

如果败了,她只好选择一条路。

这条路是找一个人,做一件事。

她要找的是人是林明才。

——杀李艳艳。

杀死她。

她知道林明才会答应她的。

因为,一、林明才本来就是黑社会出身的人,她知道他曾经干过这种事;二、林明才为了得到她,甚么都会做得出来,他实在爱她太深太狂了,但她…直拒之于千里之之外。

所以如果她败,代价就是李艳艳的命。

她真的败了。

而且输得还很冤枉。

——李艳艳到底有那点胜过,怎么自己老是输给她?

当晚她无视于李艳艳的招呼。

到了第二天,她又主动和李艳艳亲近,谈笑自若。

因为她已动了杀机。

既然要杀人,就不可让人瞧破。

她把“使李艳艳永远消失”的要求,告诉了林明才,并且暗示:他要是能达成任务,她就是他的。

林明才狠狠地眨着眼,很棘手的考虑着,后来只问:“你非要杀不可?”司星眼决然地点头。

“杀死她也不是没有办法的;”林明才经验老到的说。

她当选了,一定会到新加坡参加亚太小姐竞选。在外面动手,可免去许多麻烦。不过……”

司星眼看到了林明才那双充满欲火的眼睛,她明白他的意思。

我干的是杀人的事;”林明才也道出了他的意思,“我自然会小心从事,但却怕没有机会来得到你。”

司星眼明白他的用心。

她恨李艳艳。

——她永远不能忘怀,李艳艳获奖的刹那,就是她出丑之际。

她恨她。

她一定要杀她。

为了能杀死她,她甚么都干。

所以她点头。

她答应了林明才的要求。

李艳艳出国了。

她去参加新加坡举办的“亚大小姐”选举。

她在机场时十分轰动。

人人都希望她载誉归来。

司星眼却知道:她已不可能回来了。

因为同一天早上,林明才已乘搭另一班机,在新加坡等待他的“猎物”的到来。司星眼是以送殡的心情去送机。

可是………………

李艳艳荣获“亚大小姐”亚军,凯旋而归。司星眼怀着一丝希望和十分愤怒的心情到机场,她在人群里看见,李艳艳亲热地把手搭在林明才雄壮的臂弯里,风神俊朗的走出来。

(《七杀》之《杀机》完)

杀人

自序

中国人喜欢看武侠小说,所以武侠小说得以深入民间。相比之下,武侠小说较诉诸于感性,幻想成份较高,推理小说则较着重说理,写实成分较浓。

当然,只要写得好,处理得成功,不管是哪一类小说,都可以成为文学作品。而且,也不必太过计较是不是“文学作品”,反观中国传统社会里文人执笔写“不入流”的小说,大都是仕途失意后的“游戏之作”,但不论《西游记》、《镜花缘》、《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这些或“神怪”,或“战争”,或“武侠”,或“淫邪”,或“言情”的小说,今日全都成了中国文学的“经典巨著”,不仅能够畅销,而且还可以长销。其实,只要有才华。有抱负,花心血和费苦功的好好写作,就不必太过考虑当前的评价。

写得成功的小说,不论武侠还是推理,都能成功的塑造与刻划了人性深逻深沉的一面,反映和描绘了时代及社会广袤的层面。不同的题材只是利用不同手段,来观察人性在不同情境下的面貌。华人可能秉承自中国文学“抒情传统”的余绪,在武侠小说的创作与接受上乐此不疲,但在推理小说上的发展,就比较欠缺。

现代社会讲求法治精神,武侠小说里常有“快意恩仇”和“以牙还牙,血债血偿”的场面,常要“私下解决”、“报仇雪恨”,未免有“以武犯禁”之嫌,而且不切实际。武侠小说的背景多是古代,虽也可借古喻今,但毕竟不能直接反映现代社会人性,这是武侠小说的“先天性制限”。当然,武侠小说在想像的驰骋,处理传统文化素材的方面,勾勒人性在艰苦绝境的反应,都是别种文类、题材所难以企及的。我写“四大名捕”故事,便是希望武侠世界里除了“私殴”、“群斗”之外,还强调了法律和执法者制裁的力量。

推理小说却是可以更进一步的反映时代,社会的各种问题,人性上冲突的矛盾,它跟时代的节拍密切吻合,取材可以从古到今,毫无制限,却更重视编辑与理性。我们除了在感情世界纵欲之余,不妨考虑在推理小说的机趣上获得更明智的满足。西方推理小说方面的成就,如何嘉莎·克莉丝蒂、爱伦坡等,早已成了文学史上的名字。日本推理小说也极受重视,已经成为日本文学界的风潮,是新写实主义的最洼表达途径。在日本极受重视的文学奖:如“芥川奖”与“直木奖”,都曾颁给表现出色的推理作家或推理成份极强的优秀作品,推理作家个人收入所得之高,也是高踞各行业之榜首。同样作为东方民族的我们,毫无理由在这方面迟迟不起步,甘心落人之后,或不介意交白卷的。

这本书当然只是我的一个尝试。我创作这系列后;林佛儿给我很大的推动力,除了《杀人》一篇早在十四年前已刊在台湾的《中外文学》之外,其他作品,都曾在他执编的《推理杂志》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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