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之舞-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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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还比较接近。”我的视线,从她身上转移到打圆点领带的男人,然后再转回来。“有人说,假如你看到每个人都觉得眼熟,表示你已经步入中年了。”
“有这说法?”
“呃,这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说法而已。”第八回合铃响,才过了两分钟,埃尔登·罗希德便挥出强劲的左勾拳,击中彼得·多明格斯的肝脏部位,跟着又在他下颚补一记右勾拳。
八秒钟之后,彼得从地上爬起来,一定是股男人的气概支持他再度站起来。这时的罗希德已经稳占上风了。在终场之前,多明格斯又被三拳打趴在地。这次裁判连数都懒得数,他挡在两个人之间,高高举起罗希德的手。
原本来为多明格斯加油的同一拨人,现在又鼓噪了起来,改替罗希德欢呼。
我们站在钱斯和巴斯科姆旁边,听主持人宣布,在第八回合两分三十八秒,裁判裁定比赛结束,优胜者是外号“蛮牛”的埃尔登·罗希德。这些事情,我们早知道了,之后主持人又加了一句,后面还有四回合比赛,千万不可错过。
这四个回合,是为了电视节目填时间用的。假使罗希德在第二回合就把对手解决掉,或是他自己被解决了,这样至少还要正式垫上某个候补赛程来填满有线移动网的节目时间。
可是现在都快十一点了,观众们纷纷涌出体育馆,往回家的路上走。这种情形和棒球赛差不多,第七局结束,球迷们便从道奇球场涌出来,换句话说,电视荧幕上赛程已经没了。
理查德·瑟曼走进场中,替他的摄影师收拾器材。我没见到金发美女,那对父子也不见了。我四处张望,想指给钱斯看,问他认不认得他们。
算啦,管它那么多,又没有人付钱要我调査为什么一位打圆点领带的父亲看起来会这么眼熟。我的工作是盯住理查德·瑟曼,査他到底有没有谋杀他老婆。
第02章
时间退回到十一月份。
理査德和阿曼达参加了一个在中央公园西侧举行的小型晚宴,接近午夜时,两人离开宴会。因为夜色很美——将近一个礼拜以来,天气一直温暖得不合时令——于是,他们决定散步回家。他们住的公寓占了那栋建筑物的一整层顶楼,位于第八与第九大道间的西五十二街上,是栋五层的砖造建筑。一楼是意大利餐厅,二楼分别被旅行社与戏剧经纪公司租下,三四楼都是住家。三楼有两户,一户住着一位退休的舞台剧女演员,另一户住着一位年轻的股票经纪人和一名男模特儿。四楼只有一户,房客是位退休的律师和他的太太,他们在这个月初去了佛罗里达,要到五月上旬才会回来。
瑟曼夫妇在十二点至十二点半之间到家。他们踏上四楼的楼梯口时,正巧撞见两名歹徒从刚行窃过的老律师家出来。这两名歹徒身材魁梧,肌肉发达,约莫三十岁左右。他们持枪顶住瑟曼夫妇,把他们逼进刚才洗劫过的公寓里。他们抢走理查德的手表、皮夹,还有阿曼达的珠宝,又说他们夫妇是一对废物,一对没用的雅痞,被杀掉完全活该。
他们把理査德揍一顿然后五花大绑,用胶布贴住嘴巴,然后当着理查德的面,强暴了他妻子。最后,再用铁棍一类的东西重击他后脑,他昏了过去。醒来时,歹徒早不知去向。他妻子横躺在地上人事不醒,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他滚下床来,试着踢响地板求救,可是地毯太厚,根本无法引起楼下房客的注意,他又把一盏台灯打翻,发出的声响依旧得不到任何回应。他挣扎着爬向妻子,试着叫醒她,她没有任何反应,鼻息也告停止,身体冰凉,恐怕已死去多时了。
他没办法挣脱被缚的双手,嘴巴上还贴着胶带。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胶带弄松后,他总算可以张口呼救了。可是,不管他怎么叫,窗子关着,这栋老房子的墙壁和地板又都很厚,他的喊叫声仍然传不出去。终于,他够到了一张小桌子,把桌上电话打落。桌上还有一支老律师用来通烟斗的金属棒,瑟曼紧紧地咬住金属棒,拨了911,报出名字、地址,告诉接线员他的妻子有生命危险,随即又失去了知觉。直到警方赶到现场找到他时,他仍昏迷不醒。
那件事发生在上一年十一月的第二个周末,星期六深夜至星期天凌晨之间。一月最后一个星期二的下午两点,我坐在吉米的阿姆斯特朗酒吧里喝着热咖啡。坐我对面的是一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一头短黑发,仔细修过的胡子微微透着灰白。他身上穿一件灰褐色高领衫,外罩咖啡色苏格兰呢夹克,肤色给人一种长久以来都待在室内的印象,不过,在纽约的冬季里,这种肤色其实一点也不特别。他的眼光隐藏在金边眼镜后面,但掩不住重重心事。
“我认为,是那个混蛋杀害了我妹妹。”他用一种冷静的、不带感情的音调说着这些愤怒的字眼,听不出抑扬顿挫。“我认为他杀了她。而且,我认为他会逍遥法外,我不能容许这种事发生。”
阿姆斯特朗是一家位于第十大道和五十七街交叉口的酒吧,在这儿已不少年了。在此之前,它是在第九大道上,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那儿现在是一家中国餐馆。当年,我正巧住在那附近转角处的一家旅馆,一天几餐都在那儿打发。餐厅靠里面有我的老位子,我总喜欢坐那儿,与客户会面,和人聊聊天,消磨晚上时间。有时候,独自一人坐在那儿也好,点一杯加冰块的波本威士忌①,为了不喝醉,有时也会掺一点咖啡。
①波本酒是世界上最流行的蒸馏酒之一。它是美国本土出产的蒸馏酒。所有波本酒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美国生产;其配方中包含至少51%的玉米。
我戒酒之后,心中暗暗拟了一张单子,上面列着一些想要刻意避开的人、事、地、物,阿姆斯特朗酒吧位居清单头一行。后来吉米失去了地契,把酒吧向西搬了一个街区,这种刻意的疏远就变得比较容易,因为它已脱离了我基本活动范围,有好几年我都没再去过,直到有一次,一位不喝酒的朋友提议上那儿吃消夜。从那时起,我又摇身变成那里的常客,到现在为止,至少已经在那儿用餐超过六次了。听人说,如果你要保持滴酒不沾最好别在低级酒吧里混,可是不管怎样,现在的阿姆斯特朗感觉更像一家餐馆,尤其是装潢,裸露的红砖墙上覆盖着青翠的羊齿植物,看起来亲切可人。餐厅里播放的是古典音乐,在周末还有三重奏现场室内乐,所以它并不是那种典型的,像地狱厨房般充斥着血腥晦暗的罪恶之地。
莱曼·沃里纳告诉我,他从波士顿远道而来,我提议在他住的旅馆碰面。但是,他住朋友家,我的旅馆房间又太小,大厅也嫌挤,而且那种地方不可能激发你的信心或灵感,于是我再次选择吉米的酒吧,作为会见这位我未来的客户的场所。此刻我喝着咖啡,沃里纳则一边喝着伯爵茶,一边指控理查德·瑟曼谋杀他妹妹。背景音乐播放的是巴洛克管风琴五重奏。
我问他这事警察怎么说。
他皱着眉说:“这件案子虽然没了结,表面上好像还在侦办中,可是在我看来正好相反,他们已经放弃调查。”
“话也不是这么说,他们不会完全放手不管,只是不再那么积极罢了。”我回答。
他点点头,“我和一个叫约瑟夫·德金的警官谈过,我想,你们是朋友吧?”
“相处友善。”
他挑起眉梢,说:“说得好。友善和朋友很不同。德金警官并没有表示理査德该为阿曼达的死负责。但正因为他这种不置可否的态度,才更让我觉得事有蹊跷。你应该懂我意思。”
“我懂。”
“我问他,我是不是能做些什么来协助调查?他说,凡是经由官方渠道所能做的努力,都已经做过了。这句话花了我好一会儿工夫才搞懂,他不能挑明了建议我去雇一名私人侦探,他只能引我朝这方向走。我就说啦,‘也许不需要经过官方渠道,比如战,请个私人侦探之类的……’他露齿一笑,好像在赞许我对此心领神会,已经懂得了游戏规则。”
“这种事他不便直接提议。”
“而且我相信,他也不能直接把你推荐给我。‘说到推荐,我想我最该做的,就是请你去查电话簿。’德金是这么说的,‘但这附近有个侦探,电话簿里查不到,因为他没有执照。就这点而言,他称得上是非常非官方的了。’你笑什么?”
“你学乔①学得很像。”
①乔是约瑟夫的昵称。
“谢谢。只可惜对事情没有什么帮助。你不介意我抽烟吧?”
“请便。”
“真的?几乎每个人都戒烟了。我也戒过,但没成功。”他拿出一根万宝路,点燃,好像是对他所说的作补充说明。他猛吸了几口,仿佛正吸取一种生命的替代品。
他道:“德金警官说,你是个异端,甚至有点不合常理。”
“他用这些个词儿?”
“反正差不多是这意思。他说,你收费的标准很随意,而且经常反复无常。当然,他也没真用到这些词。他还说,你不会提供详细的调查报告,花费也经常控制不住。”说完,他的身子向前倾,“那些我都可以接受。重要的是他告诉我,你这个人一旦有所发现就咬住不放,这一点才是我要的。如果那个狗娘养的杀了阿曼达,我必须知道。”
“你凭什么认为是他干的?”
“凭直觉,我知道这没什么科学根据。”
“但不表示一定错。”
“是啊,”他凝视着他的烟,缓缓地说,“我没把他给杀了。本来我真想这么做,可是阿曼达爱他,或正要爱上他,反正就那么回事,随你怎么讲。然而,要去喜欢一个厌恶你的人很困难,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
“瑟曼很讨厌你?”
“他一看到我,就忍不住恨我。我是同性恋。”
“就因为这个?”
“也许还有其他原因,不过,我的性爱取向已足以把我排除出他的社交圈之外了。你见过瑟曼吗?”
“报纸上看过他照片。”
“我说自己是个同性恋时,你好像一点也不吃惊,你第一眼看到我就知道了,对吗?”
“也没有,隐隐约约吧。”
“其实从外表是看得出来的。我没对你使障眼法,马修。我可以叫你马修吗?”
“当然。”
“还是你比较喜欢马特?”
“都可以。”
“你可以叫我莱曼。我的意思是,我的外表看起来像个同性恋,当然对那些很少看过我身边同性恋同伴的人来说,我可能较难分辨。据我对瑟曼外表的观察,我相信,他是一个躲在衣柜深处、你无法穿透层层衣服一窥究竟的人。”
“这话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是他装的,还是连他自己都没发觉,在性的方面,他比较偏好男人,他憎恨那种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因为,他怕骨子里我们是好姊妹。”
女招待走来替我加咖啡,并问沃里纳他的茶要不要加热水。他告诉她不但要,而且还要加个新茶包。
“这简直莫名其妙,喝咖啡的人可以免费续杯,喝茶的人却只有免费的热开水。如果要换一个新茶包,他们就算你第二杯的钱。可是对他们来说,茶比咖啡还要便宜。”他叹了口气,说,“如果我是律师,我会发动一群人来告他们。当然,这只是开玩笑。但话说回来,在我们这个好打官司的社会,某个地方一定有人正这么做。”
“那也没什么好吃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