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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屠宰场之舞-第17章

小说: 屠宰场之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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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上酒癮。现在她已经戒酒三年了。

等她讲完,大家围成一圈坐着自我介绍,大部分人只讲自己名字就继续往下轮。我决定要多说一点。例如她今天讲得很好,很高兴她戒酒成功,可是轮到我时我只说:“我叫马修,是个酒鬼。今晚我只听就好。”

聚会结束后,我回到旅馆,没有人留话。我回房看了两小时书,是一本向人借来的平装书,书名叫《新门刑案日志》,内容是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的犯罪记录,这本书在我手上大概有一个多月了,每晚睡觉前都会翻上几页。

大部分的案子都很有趣,其中更有几起案子特别精彩。我读了好几个晚上,感触很深。太阳底下,世事如常。以前的人,为了各种理由,或根本不为什么理由互相残杀,无所不用其极地使尽各种手段。

有时这本书似乎变成翌晨早报的解毒剂。每天报上写的那些犯罪事件,让人很容易就下结论说,人性的丑恶正在空前急遽地恶化,世界末日来了,我们都要下地狱去了。当我看到这本书上的记载,几世纪以前的男男女女也是为了几个钱或为了情爱自相残杀时,我可以告诉自己,其实我们并没有变得更糟,我们和以前一样好。

然而在其他的深夜里,这个发现带来的不是放心,而是绝望。我们从古至今都一个样。没有变得更好,也不会变得更好。

历史上因我们的罪而牺牲的人,简直是死得轻如鸿毛,我们回报以更多的罪恶,我们的罪恶之源永不枯竭。

那天晚上读的案子并没有给我什么启示,而我又还不想睡。午夜时分,我出去走走。天气又变冷了,寒风飒飒吹在哈德逊街上。我走到葛洛根开放屋,那是米克·巴卢开的爱尔兰酒吧,不过执照和产权证都不是用他的名字。

酒吧里几乎全空了。有两个独饮的酒客各自分占住长吧台两端,一个喝啤酒,另一个则在细细品味一杯健力士黑啤酒。两个老头穿着旧货店买的外套,在靠墙的桌前共饮。伯克站在吧台后面,不等我开口,他便告诉我米克整晚都没来过。“他可能随时会出现,但我想他是不会来了。”他说。我叫了杯可乐,坐在吧台前,有线电视在播《小凯撒》的黑白老片,爱德华·罗宾逊主演,中间没有广告。

我看了大约半小时。米克还是没来,也没有其他的客人再进来。喝完可乐,我便起身回家。

第10章

第二十分局的人对于我当过警察并没什么过度反应。他们都很乐意帮助我了解莱韦克的死,可惜问题只有一个,他们完全不知道这人是谁。

“确实日期我不知道,大概是在四月十九日和七月四日之间。如果你要我猜的话,那么应该是在五月初吧。”我说。

“是去年的五月。”

“是的。”

“就是那个阿诺德·莱韦克?麻烦你再拼一次他的姓,免得我搞错了。”

我拼了莱韦克的姓,又把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址也给了他。“就在这附近嘛。”他说,“我去问问大家,看有没有人听过这个人?”结果还是没用。我们研究了几分钟,他又走开,回来时带着一脸困惑。

“阿诺德·莱韦克。”他说,“男性,白人,死于五月九日,身上有多处刀伤,他不在我们的档案里,因为不是我们的案子。他是在五十九街的另一边被杀的,所以你应该到位于西五十四街的……”

我告诉他我知道怎么去。

我这才明白为什么赫塔·艾根被她那一个管区的警员搪塞了一堆理由——他们根本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吃过早餐,我便往二十街走,等走到城中北区分局时差不多花掉了大半个上午。德金不在,可是就这件案子来说,我倒不需要他帮我,任何人都应该可以提供我所要的线索。

有一个叫安德烈奥蒂的警察是我认识的,过去一两年间我们见过几次面。他正坐在桌前忙着赶公文,并不介意被我打扰。

“阿诺德·莱韦克。”他皱着眉头用手滑过一撮粗黑的头发,“我想,我和贝拉搭档的时候曾经逮过他。他是个胖子吧?”

“他们是这么说。”

“如果你每一个礼拜都有这么多死人得看,真的没办法全部都记清楚。他是被谋杀的。有些比较普通的案子,你连死者的名字都记不住。”

“这倒不假。”

“除非真的有令人难忘的名字,比如说两三个礼拜前,有一个女人叫做万达·海因赫丝(Wanda Plainhccsc)我在心里头想,哟,我可不介意‘在房子里跟你玩一玩’(Play in‘ house with you)。”他满脸微笑讲着这一小段回忆,然后又说:“当然啦,这个女人还活着,我只不过是举个例子而已。有些名字真的让人印象深刻。”

他翻出了莱韦克的档案。那个电影狂是在西第十大道与四十九街上两栋住宅间的窄巷里被发现,一个不具名的人打电话报警,报案时间根据一一九记录是五月九日早晨六点五十六分,法医研判死亡时间可能是前晚的十一点,死者身上被一种窄长的刀重戳了七次,伤在胸部和腹部,每一处伤口都是致命要害。

“是在第十大道与第十一大道间的四十九街?”

“比较靠近第十一大道,两边的建筑都准备要拆了。窗户上都是封条,根本没有人住那里。我想现在可能已经被拆掉了。”

“我在想,他去那个地方干什么?”

安德烈奥蒂耸耸肩,“也许他在那里找点什么,可是不幸被他找到了。也许他想买一些毒品,或是找女人还是男人,每一个去那里的人都是有目的的。”

我想起TJ。如他所说,每个人都各有意图,不然他们上迪尤斯干什么?

我问他莱韦克有没有吸毒,他说从外表看不出来,不过谁也不知道有没有。“也许他那一天喝得烂醉,”他提供一些别的可能性,“醉得东倒西歪,压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不,这也不太可能,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得测不出来。唉,反正不管他在找些什么,他是去错地方了。”

“会不会是被抢。”

“他的口袋里根本没钱,没手表,也没钱包。看来这个杀手是那种随身带着弹簧刀的吸毒犯。”

“怎么查出他的身份?”

“他房东太太指认的。说起她呀,可真不好惹。大概只有这么高吧,可是天不怕地不怕,一点亏都不肯吃。她让我们进死者的屋里后,就一直秃鹰般地站那儿盯着我们,好像她一转身我们就会把屋子搬空一样,你会以为那些东西都是她的财产。不过反正后来也都会变成她的了,因为莱韦克连一个亲人都没有。”

他翻了几页报告,“是啊,连远房的亲戚都没有。反正是她出面指认的,她一开始还不肯去,‘我干嘛要去看一具死尸?相信我,这辈子我可是看的够多了。’不过她最后还是去了,而且还很仔细地看,确定就是他没错。”

“那你又怎么知道要去问这女人?你哪里找来的名字和地址?”

“哦,我懂你的意思了,问得好,我们是如何得知的呢……”

他皱着眉翻动档案。

“是指纹。他的指纹在电脑里,就是从那儿找到他姓名、地址的。”

“他指纹怎么会在电脑档案里?”

“不知道,也许他曾经担任过公职,或是在政府机关服务过。你知道电脑档案里有多少人的指纹吗?”

“不是纽约市警局的电脑吧?”

“还真不是。”他皱起眉头,“我们到底是已经有这一份资料了呢,还是从华盛顿的主机调过来的?我已经不太记得了,那时候大概是由别人负责处理的,为什么这么问?”

“他有没前科?”

“如果有,大概也是违反交通规则之类的吧,档案上并没有注明。”

“能不能再帮我查一査?”

他有些不乐意地嘀咕了一阵,不过到底还是帮我査了。

“有了。他坐过一次牢,被逮捕过四次,大约在五年前吧。后来被释放,案子也撤销了。”他说。

“什么罪名?”

他眯起眼睛看着电脑荧光幕,“他违反了第二百三十五条的罪犯条例。那是什么鬼名堂?我都没听说过。”他抓起一本黑色的活页夹翻了起来,“找到了。是猥亵罪,大概是对谁说了粗话吧。案子后来撤销了,四年后他被不知名的人用刀捅死。这让我们学会不可口出秽言?”

如果安德烈奥蒂愿意再多玩玩电脑,我就可以得到更多有关莱韦克的资料,不过他也有自己的事得忙。之后我便到四十二街的图书馆查阅《纽约时报》的索引,说不定会查到莱韦克被捕或被杀的消息。巧的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莱韦克总是可以避开大众媒体。

后来我又搭地铁到钱伯斯街走访几个市立或州立的政府机关。我发现略施小惠便能让许多办事员更乐意帮我的忙。他们替我查到了一些记录,我私下塞了一点钱以示回报。

资料中查出莱韦克三十八年前出生于麻省的罗威尔。三十三岁之前待在纽约,住西三十四街的基督教青年会斯隆之家,并且在教科书出版社的收发室工作。一年之后,他离开了出版社,到一家叫“R & J商行”的公司上班,在第五大道和四十街附近,他在那里当售货员。不知道卖的是什么样的商品,那一家公司现也不存在了。在第五大道上,有许多不起眼的小型店号,零星地掺杂在合法的店家之间,无休止地举行结束营业大拍卖,同时拼命搜寻来路不明的象牙、玉器、照相机和电器用品,R&J很可能就是其中之一。

那时他仍然住旅馆,就我所知,一直住到一九七九年秋天搬到哥伦比亚大道为止。再次换工作很可能是他搬家的主因,因为在迁移的前一个月,他开始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上班。哥伦比亚广播电台离我住的五十七街旅馆很近,只要再往西走一条街就到了。从他新家走路就可以到工作的地方。

我无法得知他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的职务,不过照年薪一万六千元来推测,绝对不会是什么总裁之类的职位。他在那里待了三年多,一九八二年十月离开。那时的年薪已经调到一万八千五百美元。就我所知,从那时起,他就没再工作过。

回旅馆,那儿有我一封邮件。上面说我有资格加入国际退休警员协会,也可以参加在福特·劳代尔举行的年会。会员享受的权益有:会员卡一张、很酷的翻领徽章一枚,以及每个月出刊的时事通讯。时事通讯会有什么大事好登?讣闻吗?

另外有一个留言,要我打电话给约瑟夫·德金,我打过去时他刚好在办公室。他说:“我知道,光是瑟曼一个人还是不够你忙。你是不是想把我们所有的悬案都査清楚啊。”

“只是想帮点忙。”

“阿诺德·莱韦克怎么会扯上瑟曼的案了?”

“很可能一点关系都扯不上。”

“那可不见得啊。他在五月被杀,她则在十一月,两件案子相隔整整半年,在我看来简直是预谋的。”

“时间有些不同。”

“嗯。她是被歹徒先强奸而后勒死,他则是被刀子捅死在暗巷里,我看那是凶手用来混淆视听的手法吧。说真的,你发现了任何有关莱韦克的线索了吗?”

“很难说。我希望能够知道他活着的最后七年之间到底干了些什么。”

“那还用说,不就在低级住宅区鬼混吗?不然还能干什么?”

“据我所知,他既没上班,又没领救济金,我看过他住的地方,房租要不了多少钱,可是,他总得有经济来源。”

“也许他刚好得到一笔钱,就像阿曼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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