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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消失的爱人-第3章

小说: 消失的爱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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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成年人独霸的地方,里面玩的都是成年人的一套。也许正因为这样,我才在丢了饭碗之后坚持要开一家酒吧,它证明了我还是个派得上用场的成年人,是个响当当的男子汉,尽管我已经失去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和立足之地。我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曾经声势浩大的杂志撰稿人队伍还将继续缩水,谁让当今有互联网,有经济不景气,还有宁愿看电视或玩视频游戏的美国民众呢!那些家伙宁愿发条短信给朋友们,说一声“下雨天烦死人啦”!不过,谁要是想在温暖的天气里到一家凉爽又昏暗的酒吧喝几杯波旁威士忌的话,坐在屋子里玩应用程序可无法办到。无论什么世道,人们总要喝上几杯嘛。

我们的酒吧位于街道拐角,秉承着一种任意随性、东拼西凑的审美观,最大的特点是一副巨大的维多利亚式饮料架,那上面用橡木雕出了龙头和天使的面孔,在塑料材质大行其道的狗屎年代里,这个木制架子简直算得上一件奢侈品。说实话,除了这副饮料架,酒吧余下的部分则搜罗了每个时代最不上台面的设计:艾森豪威尔时代的油毡地板有着一条条上翘的边,看上去仿佛烤焦的面包;暧昧的木板墙好似直接从70年代色情视频中照搬过来的玩意儿;几盏卤素落地灯仿佛不经意间借鉴了我在20世纪90年代居住的宿舍。奇怪的是,这堆不三不四的玩意儿最后却凑出了一间格外舒适的屋子,看上去不太像一家酒吧,倒更像一间疏于修缮的房屋。

这间酒吧还带着几分喜气,它与本地的保龄球馆共享一个停车场,因此当酒吧的大门摇晃着敞开时,保龄球馆里一阵阵稀里哗啦的声音便会随着顾客一起涌进门来。

我和妹妹给酒吧取了个名字,叫作“酒吧”。

没错,我们觉得自己玩转了纽约人的那一套——这个酒吧名是个俏皮话,没有人能真正找到笑点,反正不能跟我们一样心领神会,懂个百分百。我和妹妹想象着本地人皱起鼻子问道:“为什么你们酒吧的名字叫作‘酒吧’呢?”可谁知我们的首位顾客开口便说:“我喜欢这个酒吧名,就跟《蒂凡尼的早餐》里一样,那里面奥黛丽·赫本的猫咪就叫作‘猫咪’。”那是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人,戴着一副双光眼镜,身穿一套粉色的运动衣。

从那以后,我和玛戈的优越感便一落千丈,这倒是件好事。

我把车驶进停车场,等到保龄球馆里爆发出一阵哗啦声,这才迈出了车门。我颇为欣赏周围的环境,也还没有看厌映入眼帘的景象:街对面有一间矮墩墩的黄砖邮局(该邮局每逢周六歇业),不远处是栋不起眼的米黄色办公大楼(该大楼眼下已经歇业)。这个小镇无论如何也算不上兴旺,它的黄金时代已经过了,连它的名字都算不上特立独行,真是该死。密苏里州有两个名叫迦太基的地方,严格说来,我们这个小镇叫作“北迦太基”,听上去跟另一个迦太基搭成了双子城,尽管此地怎么也比不过人家那一个。它是个20世纪50年代的古雅小城,扩建出了一片中等规模的市郊,并将之奉为成就。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里仍然是我母亲生长的故乡,她在这里把我和玛戈养大,因此,这座城里留存着一段段历史,至少存有我的过去。

我穿过杂草丛生的水泥停车场向酒吧走去,沿着面前的道路一眼望见了密西西比河。说到我们所在的城市,这是我一直热爱的一点:我们的城市并非安然建在断崖上,俯瞰着密西西比河,而是正好建在密西西比河上。我大可以沿着面前的道路走下去,就此向田纳西州挺进。市中心的每一幢建筑上都有手绘的线条,记录着密西西比河的洪水历年来淹没的位置:1961年、1975年、1984年、1993年、2007年、2008年,或者2011年。

眼下河水并未泛滥,但水势迅猛,水流颇为湍急。一队人正排成长长的一列伴着奔腾的河水前进,他们紧盯着自己的脚,端着肩膀不屈不挠地向前走。当我打量他们时,其中一个人突然抬起头来望着我,他的脸笼罩在一片椭圆的阴影之中,我随即扭开了头。

我一定要马上进屋。谁知刚迈步走了二十英尺,我的脖子上就出了一圈汗,太阳仍然毒辣辣地当空高照,仿佛又在说“你已经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我顿时觉得胸中翻江倒海,于是加快了脚步:我得喝上一杯。

'1'1972年 CBS台首播的一套美国电视连续剧《陆军野战医院》,1970年出品了同名美国电影。——译者注

'2'英国摇滚团体,组成于1967年。——译者注

艾米·艾略特  2005年1月8日

日记摘录

呜啦啦!我的手上忙着记这则日记,脸上则忍不住露出了一抹甜蜜的笑容。想不到自己会开心成这副模样,简直让人有些脸红:我现在恰似彩色漫画里那些春心萌动的少女,正叽叽喳喳地讲着一通电话,头上扎着一束马尾,脑袋上顶着一个对话框,里面几个大字赤裸裸地暴露了心声:“我遇到了一个男孩!”

但把这句话用在眼下,实在是千真万确。我真的遇到了一名男子,一个棒得不得了的家伙,简直称得上幽默万分、酷劲十足。让我来讲讲当时的场景吧,因为子孙后代会铭记这一幕。(拜托,我还没有沦落到说这种胡话的地步吧,什么子孙后代!呀呸!)不过话又说回来,今天并非新年,却也有着新年气氛。现在是冬季,天黑得早,四处寒气逼人。

一个刚结识不久的朋友卡门说服我去了布鲁克林区,去赴一个作家聚会(卡门好歹能算半个朋友,不过其实也算不上什么朋友,反正属于不好意思放人家鸽子的那种交情)。我喜欢作家聚会,我喜欢作家,我父母就是作家,我自己也是一名作家——要是遇上表格、问卷调查还有文件之类的东西要求填写我的职业,我就龙飞凤舞地写上两个字——作家。好吧,我撰写的是性格测试,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时事要闻,不过我觉得声称自己是一名作家也算恰如其分,毕竟我正靠着眼下这本期刊攒经验,这份工作能帮我磨炼技巧、增长见闻,也帮我展示“谨言慎行”一类的作家门道(拜托,这一切还不算糟糕吧,脸上要露出一抹笑容才行呀)。不过说真的,我觉得自己撰写的那些测试已经足以让我顶上一个作家的名头了,对吧?

如果在一次聚会中,你发觉自己周围簇拥着一帮子货真价实、才华横溢的作家,他们供职于大名鼎鼎、颇有声望的报纸和杂志,而你自己只为一些上不了台面的女性媒体撰写测试题,一旦有人问起你的职业,你会:

(A)感觉无地自容,然后回答道:“我不过是个撰写测试的作者,那些玩意儿入不了大家的法眼。”

(B)调集火力发起进攻:“现在我在写些东西,不过我正在考虑从事一些更具挑战性更有意义的事业……怎么啦,请问阁下又从事什么职业呢?”

(C)为你的成就感到骄傲:“靠着我的心理学硕士学位,我正在撰写一些性格测试……喔,还有一件好玩的事情要告诉你:有套热销的童书就是以我为原型的,我敢肯定你知道那本书……叫作《小魔女艾米》?对,知道我的厉害了吧,你这不长眼的势利小人!

(答案:C,绝对选C)

总之,该聚会由卡门的一位密友举办,他在为一家电影杂志写影评,据卡门说,那位朋友十分幽默。我原本有点儿担心她要给我们两个人牵线,我对别人的牵线一点儿也不感冒,我需要的是有人出其不意地对我出手,好似凶猛的豺狼一般攫取我的心。要不然的话,我这个人有些过分关注自己,觉得自己一直在努力扮出一副万人迷的模样,却又意识到自己显然是在装腔作势,为了不当场穿帮,我便更加卖力地扮起了万人迷,最后变得跟丽莎·明尼利'1'差不多:我活像正穿着连裤袜和小亮片翩翩起舞,但求别人爱我,边舞边挥着圆顶礼帽,踏着爵士舞步,脸上露出格外灿烂的笑容。

不过卡门对她的朋友赞不绝口,我也突然回过了神:卡门才不会给我们牵线搭桥呢,她自己就对那位朋友动了春心——妙极了。

我们爬上三段弯弯曲曲的楼梯,迈进了作家云集的人群。放眼望去,到处是黑框眼镜和乱蓬蓬的头发,仿制西式衬衫和杂色高领毛衣,沙发上和地板上扔着一件件黑色羊毛双排扣水手外套,油漆开裂的墙壁上贴着一张《亡命鸳鸯》的德语海报,音响里还播放着“法兰兹·费迪南”乐队的歌曲《带我走吧》。

所有的酒都摆在一张牌桌上,一群家伙正绕着牌桌徘徊,时不时啜上几口酒,又再把自己的杯子满上一些,压根儿不理会其他人还能不能分到酒喝。我挤进人群直奔塑料酒杯,一个长着俊美脸孔、穿着“太空侵略者”'2'T恤的男子稀里哗啦地在酒杯里倒了一些冰块,又咕嘟咕嘟地为我灌上了一杯伏特加。

宴会的主人开玩笑买了一瓶看上去能要人命的青苹利口酒,要是没有人出门替大家买些酒回来的话,我们立刻就会摊上那瓶倒霉的玩意儿。不过从现场的情形看来,显然不会有人乐意出门买酒,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刚刚为这种破事跑过腿。时值一月,胡吃海喝的假期还让众人对山珍海味大倒胃口,个个身上都长着一副懒骨头和臭脾气。聚会上的人们喝得醉意醺醺,正在妙语连珠地吵架,从开着的窗户往外喷着烟雾——尽管主人已经要求宾客们到户外抽烟,他们却一个个把这些话当成了耳边风。这群人在无数个节日派对上互相搭过话,已经聊得无话可聊,所有人都百无聊赖,但我们可不希望转身再走回一月的寒气里,从地铁出来的那几步就已经把我们冻得够呛啦。

卡门已经跟她那位举办宴会的男友搭上了腔,完全把我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在厨房的一个角落里聊得热火朝天,两个人躬起肩膀,面朝对方,形成了一个心形——妙极了。我想要找点儿东西吃,免得自己站在房间的正中央无所事事,笑得好像食堂里刚到校的新生,但人们几乎已经把能吃的东西一扫而空了。一个“特百惠”大碗的碗底还盛着一些薯片渣,咖啡桌上摆着一盘从超市买来的食品,上面摆满了灰白的胡萝卜、疙疙瘩瘩的芹菜和一碟蘸酱,没有人碰过,一支支香烟撒得四处都是,仿佛一根根多余的蔬菜条。这时我正在天马行空地做着白日梦(做白日梦是我素来的爱好):如果此刻我从影院阳台上纵身跃下的话,那会怎么样?如果我和地铁里站在对面的流浪汉热吻,那会怎么样?如果我自个儿在地板上坐下来,把托盘上的食物吃得一干二净,连香烟也不放过,那会怎么样?

“拜托别吃那边的任何东西。”他说——这就是他,(咚咚锵咚咚锵!)但当时我还不知道这就是他。(咚咚锵咚咚锵!)我知道这个家伙会跟我搭上话,他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气质,不过那气质倒挺配他。此人看上去常在女人堆里打滚,是个流连花丛的浪荡子,说不定能与我在床上好好激战一场。话说回来,我还真想在床上好好激战一场!我的约会史似乎一直绕着三种类型的男人打转:一种是通身学院味的常春藤名校生,他们觉得自己是菲茨杰拉德笔下的人物;一种是巧舌如簧的华尔街人士,他们浑身上下透着金钱的气味;还有一种是心有七窍的机灵鬼,他们是如此的关注自我,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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