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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受害者-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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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咬紧牙关,都努力不让自己发作出来。他睁开眼。

周围没人注意他,都在聊着自己的事儿。马路眼睛转了一圈,边上树林里,挂着一个鸟笼,有只黄色鸟,正耷拉着脑袋在睡觉。

“咕咕咕咕!”

“我说了,别再叫了!”马路恶狠狠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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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咕咕!”

“我警告你,别再叫了!”

“咕咕咕咕!”

马路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来,冲鸟笼奔了过去,把笼子一把拉下摔在地上,那只小鸟惊得扑腾起来。

马路抬起脚,使劲踩下去,顿时那只可怜的鸟,变成了一摊肉泥。

“你干什么?”边上有人大吼道。

一下子就把马路吼清醒了,他仿佛刚刚睡醒一样,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敢相信,这些都是自己做的。

“我,我……”

“你什么你,你有病啊!”一个老头跑过来捡起已经散掉的鸟笼,看着那只惨死的鸟,退了两步,眼中带着一丝惶恐地望着马路,“你,你干什么?”

“对不起,对不起!”马路赶紧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扔下200块钱,转身就跑。

“脑子有病吧!”身后有人在骂道。

王羽慧文坐在专家的边上,正好正对会议桌上那张泛黄的照片。所有人都在抽烟,屋子里烟雾缭绕。

那张照片是黑白的,内容看上去有点阴森恐怖,是个女婴,确切地说是两个。两个脑袋共用一个身体。

刘从严的协查函,A市公安局很重视,追根溯源把胡宝龙的底儿翻了个遍。这张照片就是他女儿出生证明上附带的。

资料表明,胡宝龙的妻子只生育过一次,就生出来这么一个古怪的玩意儿。王羽慧文把林慕的照片和那对婴儿做了比较,看不出什么名堂。

“林慕就是其中一个女婴?”她问着,心里在琢磨这事儿的逻辑。

“不能确认,理论上应该是,但又不是。”刘从严解释道,“这个胡宝龙在1993年之后,修改了户籍资料,把他的一双女儿胡晓、胡菲——”刘从严指指女婴的照片,又把林慕的照片移到面前,“更名为林慕。对外说是做了手术。”

“手术?”

“没错!”刘从严接着说道,“这个双头婴儿出生之后,去医院做过检查,医生当初给出的结论是,如果不动手术,两个孩子活不过十四岁。动手术切除的话,还有可能存活一个。但我们查了胡晓、胡菲所有的就医资料,发现她们根本没有去过医院做手术,起码没有留下资料。”

王羽慧文皱皱眉,过了一会儿问道:“1993年,快到手术时间的期限了吧?”

刘从严点点头,“嗯,想必他做这个艰难的决定了。”

王羽慧文一边说着,一边就这个话题开始往下思考。有了确切的嫌疑人,按照他的生活脉络去反推作案动机,就容易得多了。

她率先开口了,“胡宝龙医专毕业,有一定的医学常识,有自己的私人诊所,这给他日后为女儿动手术提供了场地。他之所以没有把女儿送进医院,是因为动了那个手术,必然要牺牲一个女儿。而他希望两个女儿都能存活。”

专家理解了王羽慧文的意思,尝试着往下补充,“于是,他就开始想办法,如何救她们,他准备自己动手术?”

大伙又点点头。

王羽慧文接着说:“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导致他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念头。他物色了一个和女儿年龄相仿的女孩苏巧,杀了她,然后把狗尾巴移植到她的身上,其实正在为手术做实验。同样的原理,虫卵女孩是他的第二次尝试,那对脑袋互换的少年则是第三次,这也接近了他的真实目的——找到一具尸源,然后把胡菲分离出来的脑袋拼接上去。”

专家立即表示赞同,“所以就有了杨玉兰的意外死亡。胡宝龙在铡刀上做了手脚,一个受体有了。”

王羽慧文咳嗽了一声,“没错,杨东当年之所以在意外发生之后,坚持要把杨玉兰的那具尸体带进居民楼,其实是去了胡宝龙家,但——”王羽慧文缓缓地睁开眼睛,“现在的问题是,杨东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把女儿的尸体,交给胡宝龙呢?”

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也有点毛骨悚然,整个过程被复原了出来,这样是说得通的。可中间还有一个很大的漏洞。

专家点点头,“不管怎么说,必须马上找到胡宝龙,真相到底是怎样,只能去问他了。让达子那边不能松懈,还是要继续埋伏,多想想办法,引他出来。”然后他敲敲桌子,皱着眉头像是自言自语,“这个胡宝龙现在究竟躲在哪儿呢?”

胡宝龙背站在河边,远远地望着眼前广袤的麦田,麦田的那一边是个新建住宅区。他兀自想了一会儿,然后躲进了一个被河水冲刷出来的泥洞里。

“一定可以的。”他啃着干的方便面,喝了一口水,睁着血红的双眼等天黑。

胡宝龙相信那人说的话——他说可以就一定可以。

十八年前,差一点就成功了。他清晰地记得当年的情形。叫什么来着?没错,叫杨东,杨东也相信那人的话。那人跟杨东说,只要给杨玉兰换头,就能消除他女儿的“色彩恐惧症”,能变成正常人。

当时杨东对于那人的话半信半疑,迟迟下不了手。于是胡宝龙就趁着那晚杨东父女睡在花园的机会,偷偷在铡刀上动了一点手脚。事已至此,杨东只好放手一搏把尸体送来了,并想方设法躲过了警察的视线。

妹妹胡菲虽然没救活,但是姐姐胡晓(手术后更名为林慕)却莫名其妙地患上了杨玉兰才有的色彩恐惧症,这难道不能证明复活手术是可能成功的吗?

胡菲本来是可以活的,一定是的,一定是中间漏掉了什么环节。

可是,胡晓(也就是林慕)为什么要自杀呢?她难道不知道爸爸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她们的性命吗?胡宝龙悲哀地想着,我一定要让她再活过来!

胡宝龙吃完面,坐在地上把眼睛闭上,他要休息一会儿。胡宝龙静思着,耳边想起了熟悉的声音,“咕咕咕咕!”然后有人在和他说话。

那人说:“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你就能见到林慕了!”

“如果换成我,你会这么做吗?”刘莎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问坐在身边的林涵。

林涵沉默着,从口袋里掏出盒烟,取出一根点上,吸了一口。

刘莎依然没抬头,“他们说,最好别吸烟。”

“没事。”林涵回答,他把烟喷了出来。深秋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更何况现在还是半夜,坐在川杨新苑绿地边的石凳子上,寒气一阵一阵钻进身体。

“其实你没必要这样做的。”林涵说着。来做“诱饵”的建议是刘莎主动提的,林涵不知道为什么刘从严竟然答应了。

“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刘莎把头靠了过来。结婚那么多年,阿多都五岁了,这对老夫老妻已经很久没这么浪漫过了,没想到好不容易浪漫一次,却是在这样的场合。

“因为阿尔芒和玛格丽特?”林涵反问道。

刘莎笑了,记忆一下子鲜活起来。当年他们只有十几岁,坐在少年宫边上的小卖部前喝汽水。刘莎在黑暗中回忆着,想着想着,泪水无声地流了下来。

她在等林涵说回去,只要他说回去,说明在他心目中,自己已经比苏巧重要了,否则的话,就算今天被那个变态杀手杀了,也没什么好遗憾的——既然他们开始于苏巧,那么也就结束于苏巧吧。

“如果苏巧在的话,我们一定不会在一起的吧?”虽然这个问题很傻,可刘莎还是忍不住想问。

“干吗问这种无聊的问题?”

“我在想,如果苏巧没出那个事儿,没准你现在已经在国家歌舞团了,苏巧肯定也能上名牌大学,你们会生活在北京,生活在上海,根本就不会认识只能住在小城市的我。”

“别瞎说——”林涵抽着烟,话说到一半,又不知道该怎么接下去。

刘莎把头低了下来,过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其实我挺嫉妒苏巧的,就算死了那么多年,还有人替她报仇!”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叹了一口气,她把身体坐直,“你说阿多长得像你还是像我?”

“都像!”

林涵突然用力撑起了身子,刘莎吓了一跳,“怎么了?”

林涵“嘘”了一声,用嘴努了努前方,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靠近过来。

刘莎顿时紧张起来。

自行车骑得很慢,骑车的人很奇怪,瘦小的身子,披了一件肥大的风衣。因为寒冷的缘故,他的脖子缩在领口里,只露出小半张脸。

车越骑越近,林涵的拳头也越握越紧,他紧紧地搂住刘莎,假装一对恋人。那人把车骑到五十米开外的地方,突然停了下来。

林涵侧着脸用余光扫着那个男人,林涵不敢正对着他,生怕打草惊蛇。

那男人把手伸到风衣里,掏了一会儿,然后摸出一根烟来,用打火机点上,一边吸着烟一边又骑车走了。

虚惊一场。可刘莎已经吓得浑身发抖了,开始信誓旦旦地说自己不怕,那是假的。风衣男把车骑出了两人的视线,刘莎才稍微缓过来一点。

她在等着林涵说回去,可是林涵没说。

沉默了一会儿,刘莎又开始聊了起来,“阿多明年就要上学了。”

“嗯。”林涵点点头。

“少年宫的老师说,她音乐感很强,随你!”

“老王也这样说。”林涵四处望着,心猿意马地敷衍着刘莎。

“我觉得她数学也挺好的,幼儿园里的数学课测试,总是拿第一。”刘莎紧了紧衣服,“也不知道今晚住在你妈家,会不会着凉。她喜欢踢被子。”

林涵身体又绷了起来,他没回答刘莎。刚刚骑自行车的风衣男,转了一个圈之后,又绕了回来。气氛再次紧张起来。

刘莎紧紧地靠在林涵的身上,问:“是他吗?”

“不知道!”林涵摇摇头。

风衣男骑到离他们三十米的地方,又停了下来。嘴上还叼着先前的那根烟,他吸了一口,把烟蒂丢在地上,朝他们走了过来。

刘莎的手在发抖,“怎么办?”

“别怕!”林涵安慰着刘莎,继续用余光死死地盯着对方一举一动。

风衣男越走越近,林涵把脸转过去,假装刚刚发现他,上下打量着他,又转向了刘莎。

“是他吗?”刘莎轻声地问。

林涵摇摇头,“看不清!”

风衣男突然蹲下了身子,林涵吓了一跳,本能地拉着刘莎站起来。还没等林涵做出反应呢,草丛里突然冒出两个人来,一左一右把那个风衣男夹在中间。

风衣男鞋带系到一半,看着猛然冒出来的陌生壮汉,一脸惊恐,他看上去似乎比刘莎还要紧张。

“干什么的?”草丛里躲着的是警察,看见苗头不对,立即冲了出来。

“找,找人的!”男人结结巴巴地回答道,他可能以为是遇到打劫的了。

“站起来!”

风衣男站了起来。

警察手里拿着手电筒,照照风衣男的脸,警察的怀里都揣着胡宝龙的照片,不是他。

“找谁?”

风衣男报了一个人名,然后说:“他住52号,52号找不着,51过去就变63了!”他颤颤巍巍地老实交代着。

“所以我过来问问。”风衣男又补充道。

警察上下打量了一下他,然后挥挥手让他走,风衣男估计自始至终都没搞明白状况,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回到自行车边,然后骑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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