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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越陷越深-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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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去年夏天的事,也是这时候。”
  “好了,今天就到这儿。你小子心里有点数,这事还没完,不定什么时候我还会来找你。”秦歌站起来,要走的样子。
  王磊舒了口气,心里巴不得俩警察赶快滚蛋,但嘴上还假客气。
  秦歌这时候手指指站墙边的一个黄毛小子:“你,跟我出来。”
  那小子脖子立刻僵了,怯生生地指指自己鼻子:“我?”
  “没错,就你,快点儿,别耽误时间。”
  秦歌贺兰带着黄毛小子出门,病床上的王磊神色也变得紧张起来。这时,墙边几个坏小子围过来,还安慰王磊:“王哥,没事,条子不敢把我们怎么样。”
  王磊一巴掌扇说话那小子脸蛋上:“你懂屁,警察想动你,你死都没地方死去。”
  外面走廊里,秦歌跟贺兰并排走在前面,黄毛小子耷拉着脑袋跟在后面。秦歌跟贺兰也不说去哪儿,黄毛小子只能乖乖跟着。
  楼梯口,停下。秦歌回过头来,不说话,盯着黄毛小子看。这小子心里本来就揣个小兔子,这会儿腿都有点哆嗦了。
  “你今年多大了,干什么不好,非跟王磊这种人混一块儿,不知道他不好人吗?”
  “警察同志,啊不,警察叔叔,我往后再不跟他往一块儿凑了。”
  “好了好了,那是你的事,你要想尝尝大牢的滋味,我也不拦你。”秦歌不耐烦地挥挥手,“说说吧,刚才王磊提到揍杜刚的事,你也有份吧。”
  “你怎么知道。”黄毛小子更慌了,“那次我就踹了两脚,还没使劲。”
  “你当我们警察都吃干饭的?”秦歌回身看了眼贺兰,算是嘉奖。刚才贺兰在他耳边说的就是王磊提到揍杜刚的时候,她看到这黄毛小子神色不对。
  “你现在老老实实跟我说,你们揍杜刚到底为什么事,就因为你们去拿人东西人家拿眼瞪你们?你要跟王磊学,编瞎话也成,别让我查出来。”
  黄毛小子哭丧着脸,好像只要秦歌话再凶点,眼泪就能掉下来。他使劲地摇头:“我不编瞎话,我全告诉你们。那次揍杜刚,是因为杜刚打了谭老大,就是谭川。”
  秦歌与贺兰对望一眼,立刻警觉起来。秦歌道:“你胡说,杜刚老实巴交被你们欺负那么些年,他哪有胆子打谭川?”
  “我没撒谎,真的,杜刚不仅打了谭川,还砸了他们家玻璃。后来谭老大领着我们把杜刚揍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谭老大抢了人家妹妹。”
  “谭川抢人妹妹干嘛?”秦歌不动声色,继续问。
  “其实也不是谭老大自己抢,他是帮别人抢。那人叫陆士新,是个大老板,谭老大没事老从他那儿拿钱花,所以,陆士新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
  黄毛小子继续交代:“那天夜里,杜刚的妹妹,好像叫杜云,跟他男朋友走在路上,谭老大带着我们几个人,开着陆士新的车,上去把杜云给劫了。究竟劫哪去,我没跟着,但肯定是送陆士新那儿。陆士新早就盯上杜云了,那是个老色鬼。”
  事情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了,打发走了黄毛小子,秦歌给队里打电话,让派两个人来,把王磊给铐走,马上审问,让他交代当初跟谭川劫持杜云的事。他自己,带着贺兰,开车往江州区去,陆士新的公司,就在在江州区福安路上。
  

夜行者(14)
9
  公司叫亿万利商贸公司,办公地点在振恒大厦十四楼。秦歌在车上打了几个电话,就把那个陆老板的底细查清楚了。这陆老板起初是做走私烟生意的,被查过几次,因为这个,也在牢里呆过两年。出来后不走私香烟了,正儿八经做起了生意。倒空卖空这两年不流行,他就代理了两个牌子的保健品,也不知道卖得怎么样,但他赚了大把钱却是真的。外面人都传言这陆老板肯定还有别的投机买卖,工商公安也盯过他一阵子,但一直没找到证据,所以就放他那儿再长两年——就像脸上的痘子,太小,挤不出来,就得先养几天。
  秦歌跟贺兰赶到亿万利商贸公司,扑了个空,陆士新不在。
  俩人从职员那里要了他家里电话和手机,打过去。家里没人接,手机直接关机。再问职员这陆老板平时都到哪儿去消磨时间,职员也说不上来。
  没办法,秦歌只能请求江州分局配合,让他们尽快派人,寻找陆士新。
  中午随便跟贺兰在街上吃了饭,秦歌又带着贺兰去找杜云的男朋友。
  杜云的男朋友叫江明,这事儿青龙山批发市场很多人都知道,那会儿杜云和他常过来帮着杜刚看铺子。提到那个小姑娘,很多人都挺惋惜的,都说好好一个女孩子,性格好,长得又漂亮,还那么懂事,偏偏老天不长眼,一把火就把她收了去。
  说起杜云的男朋友,很多人都还有印象。那是个模样儿特别清秀的小伙子,文质彬彬,还是个大学生。杜云帮哥哥看铺子的时候,他也常常过来。店里没顾客的时候,小俩口就紧挨着坐一块儿说悄悄话,没事来点小动作,看着特别让人觉得温馨。
  杜云死后,市场里的人就再也没有见过江明,大家可以想像,那对他来说,是多大的打击。秦歌问现在到哪儿可以找到江明,有个老太太说知道江明家住在海昌巷里。
  海昌巷其实是条小街,老城区了,两边的建筑带有明清的风格,但大多已破败,像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街道办事处,很快查到了江明的住址,秦歌跟贺兰赶去,敲了半天门,有个老头开了门,他是江明的父亲。
  “江明不在,昨天晚上就没回来,打电话也没人接。”老人一脸忧色。
  秦歌亮明身份,要了江明的手机号码打过去,振铃响声正常,但就是没人接听。秦歌便向老人了解江明跟杜云的情况,结果话刚出口,老人就哽咽了。
  “杜云真是个好孩子,我们家江明没那福份啊。”
  老人说了很多,但大多是在回忆杜云在世时的事情,从儿子第一次领她到家里来,到她渐渐成为家里的常客。生活中的每点细节这时候好像都成为老人心底的痛,他的每一句话,都让人听出他对杜云的满意和喜爱。秦歌和贺兰默默地听着,虽然明知这些对案子没有任何作用,但他们就是不忍心打断老人。
  渐渐的,随着老人的讲述,那个陌生女孩儿在秦歌和贺兰脑子里变得生动起来,甚至他们闭上眼,好像就能看清她的模样。于是,他们心里似乎也隐隐有了些痛,为那个早逝的女孩。
  “杜云死后,你们不知道我们家江明变成什么样了。他以前滴酒不沾,但那以后,常常深更半夜回来,喝得大醉。喝醉了酒,他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怎么劝都不行。他说是他没有保护好杜云,是他害死了她。我们知道他伤心,但杜云的死又怎么能怪他呢?这孩子实在是太喜欢杜云了,我都不知道他这样下去,哪天才能真正解脱出来。”
  秦歌和贺兰对视,听出了老人不知道的一些情况。
  黄毛小子说劫持杜云的那天晚上,杜云跟男朋友在一块儿。也就是说,他们是当着江明的面将杜云给带走的,江明的自责因此而生。杜云被带走后,发生的事情可想而知,江明不想破坏杜云在父亲心里的形象,所以一直隐瞒不说。
  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秦歌和贺兰告别老人,正要出门,忽然屋里的电话铃响。老人丢下客人,飞快奔回去抓起电话,那头却没有声音。
  老人怔一下,立刻大声叫着江明的名字,半天过后,那边才传来一阵低低的哭泣声。
  “江明一定上了山,他又去看杜云了。”老人说。
  山是青龙山,沿着山脚的小路绕到山的西侧,这里,就是当地人说的后山。后山有水泥路,迂回曲折,直通到山顶。站在山下抬眼望去,可见从山顶到半山腰,密密麻麻生满了白色的“蘑菇”——这里是猫城最大的公墓群。
  车子缓缓爬行,停在半山腰的山门前。秦歌与贺兰下车,拾阶而上。
  墓群像梯田,一层层整齐排列。这时暮色渐涌,山林间飘荡着淡淡的暮蔼,墓群静悄悄的,无声却依然庄严肃穆。走在这里,你必须屏气凝息,怀着谦卑恭谨的心态,因为最终它必然是你的归宿,无论你走得多远,始终都要回来。
  仰面朝天躺在一块墓碑前的青年就是江明,他丝毫没有留意悄悄走近他的两个警察。他依稀记得自己这样躺了很久,肚子很饿,身上很凉,但他还是希望永远这样躺在这里,不用说话,不用思想。
  秦歌和贺兰看见江明,心里都有淡淡的怅惘。他们的目光落到江明身前的墓碑上,却蓦地身子一震,贺兰甚至张大了嘴,差点叫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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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者(15)
杜云的墓碑跟边上的没有任何不同,除了上面的文字。但这时候,墓碑上却粘着张黄色的纸片,纸片上紫色朱砂绘就的图案,赫然正是一道再生符。
  这已经是秦歌第三次看到这种符:第一次是杜刚临死前用指甲划在自己的胸膛,鲜血淋淋,诡异而凄惨;第二次丢在死者谭川的身上,而谭川的死状,酷似疤面杀手杜刚作案的手法。现在是第三次见到再生符,它怎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躺在地上的江明,就是杀死谭川的凶手?
  ——谭川从他手中劫走了他爱的女人,这足以成为他杀人的动机。
  ——他的父亲说他昨晚一夜未归,那么他便具备了作案的时间。
  ——他终于为杜云报了仇,但杀人的刺激,又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的。所以,他才会躺在这里一动不动。
  秦歌慢慢靠近江明,看到他的眼睛圆睁着,眼中有泪,但眼神却一片茫然,似乎根本没有看到有人已经站到他的身前。他有些诧异,伸手在他眼前晃了一下,他的眼皮连眨都不眨。这时走过来的贺兰奇怪地“咦”了一声,手伸到他的鼻间,发现气息微弱。
  车子疾驰,向着市区的方向。此时暮蔼渐浓,远处华灯初上,风从车窗里涌进来,却仍然吹不散秦歌与贺兰心中的躁热。
  如果江明真是杀死谭川的凶手,那么,对于他们来说,不仅仅是又破了件案子,而是去了心头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但这注定只能是种美好的愿望,车行中,贺兰偶然回头,只是想看一下躺在后座的江明,却发现他的头后仰,衬衫的领子盖不住脖子,露出上面清晰的一道印痕来。
  秦歌正开着车,蓦然听到贺兰叫一声,吓了一大跳。车子嘎然而止,秦歌回身,看着江明脖子上的印痕,一时间竟看得呆了。边上的贺兰沮丧地回过身来坐下,却听到秦歌这时发出低低的一声呻吟。
  该死的头疼又发作了,秦歌只觉得脑袋里有股灼热的力量在冲突,因为找不到一个宣泄的缺口,所以它们好像随时都要炸裂开来。
  如果这时候江明能够说话,并且向秦歌讲述昨夜发生在他身上的事,那么,只怕秦歌的脑袋,真的要爆裂开来。
  江南经历的事,绝对匪夷所思。
  他见到了死去的杜刚——已经死去的疤面杀手,复活了。
  10
  不知道喝了多少瓶酒。江明以前非常不喜欢啤酒那味儿,但现在,冰冷的啤酒顺着喉咙下去,除了甘甜,还让他的全身都感到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所以,这晚他醉了,后来离开酒吧走在街上时,他不仅身子晃来晃去,连方向都辨别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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